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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

科普小知识2022-05-07 07: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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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又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据调查,校园消费贷款平台的风控措施差别较大,个别平台存在学生身份被冒用的风险。此外,部分为学生提供现金借款的平台难以控制借款流向,可能导致缺乏自制力的学生过度消费。

1、现象介绍


校园贷

无需任何担保,无需任何资质,只需动动手指,填填表格,就能贷款几千甚至几万元,从而不必卖肾也能享受智能手机带来的虚荣和快感。2016年3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学生小郑因无力偿还近百万元欠款而跳楼自杀的事件,引发人们对校园网贷的强烈质疑。无独有偶,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大学生柳某2015年10月贷款3万,到12月就利滚利滚成70多万的新闻,也曾引起人们对网贷平台放高利贷的质疑。

早在2013年,大学生消费信贷就进入探索期,在短短一两年时间内迎来各大电商及资本布局,主要模式通过为大学生提供分期消费贷款或小额现金贷款,收取分期手续费或利息盈利。一家校园贷款平台负责人曾表示,仅广州大学城,分期平台就至少有五十家。武汉一位与校园贷款平台合作的商户也表示,仅与其有合作的校园贷款平台也有十几家。

易观智库2016年1月报告提出,按照2015年2600多万名在校生的基础、每人每年分期消费5000元估算,大学生消费市场规模可达千亿元。

媒体对主要的几家校园消费贷款平台比较发现,其消费额度多在1000元-1.5万元之间;有个别平台提供社团活动经费,最高贷款额度可达5万元。一家校园贷款平台的页面上显示:平台申请人数已达75万人,并滚动显示某学校某同学已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从1000元至2万元不等。

2、出现原因

在网络上输入大学生贷款字样,“最快3分钟审核,隔天放款”、“只需提供学生证即可办理”等多条吸引人的信息瞬间扑面而来。目前,线上开发学生贷款的P2P网贷平台按照主要产品类型可以分为几类,分别是助学贷款平台、学生创业贷款平台和学生消费贷款平台。

其实,之所以大学生消费贷款市场如此火热,主要因为银行大学生信用卡的折戟,而大学生又有强烈的消费需求。

自2002年招商银行发行了第一张针对学生的信用卡后,多家银行都在信用卡“跑马圈地”中将发卡的目标人群瞄向了校园,大学生持卡人数不断攀升的同时,大学生信用卡的逾期还款率也不断上升。由于大学生没有固定收入,自制能力较差,发生了多起大学生过度透支信用卡事件。2009年7月,银监会要求银行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卡(附属卡除外)。

之所以大家都盯上了大学生的市场,主要是大学生的这个群体具有着旺盛的购买能力和与之并不匹配的资金来源,简单来说,他们敢花却又没钱花:收入主要靠父母,集体的生活却又让他们不自然的就会互相攀比,彼此模仿。其实,打开校园分期平台的网站,iPhone6S、Xbox、高档包包、香水……各类奢侈品扑面而来,这些高档商品就如同潘多拉的宝盒诱惑着大学生们。

3、存在问题


校园贷

高利贷

虽然,大多数网贷平台放贷的利率,并未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一般年利率仍控制在20%以内,因此在法律上可能不会被认定为高利贷。但是,从相关报道来看,这些平台在收取约定的利息之外,还会以罚息、服务费、违约金、滞纳金、催收费等名目,收取远远高于贷款本息的巨额费用,从而在实质上,在普通民众的生活经验里,就是不折不扣的高利贷。比如死者小郑,先后接触十多家贷款平台,先从B家贷款还A家,再从C家贷钱还B家……贷了一家又一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滚出近百万元债务。这种实质上放高利贷的行为,已经涉嫌犯非法经营罪,应当受到刑事追究。

欺诈诱导

这些贷款公司在向大学生群体推销业务时,往往不可能如实告知借款的真实风险,不可能详细告知贷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收费项目的计算方式和可能金额,反而经常是以“零首付”、“零利息”等低门槛、低成本进行欺骗诱导,致使某些涉世不深、自制能力较弱而又消费欲望旺盛的大学生上当受骗,从而既侵犯了“金融服务”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又有欺诈诱导和强迫交易之嫌。

强行逼债

在英美等法治国家,除了国家发放的助学贷款以外,很少有企业愿意给大学生发放消费贷款的,因为风险太大、坏账率太高,而他们又不能强行逼债。但从新闻报道来看,在中国一些网贷平台,比贷款本身的高利率更令人恐怖的,是一些网贷平台的催款方式。若按正常的法律程序,对于不能按期还款的借款者,放贷者只能到法院起诉,胜诉之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而追回全部或部分欠款,不会威胁到借款者的人身*和安全,更不存在让大学生的父母代为偿还、让大学生毕不了业等问题。但实际上,一些公司采取的催款方式,往往是各种骚扰、胁迫、跟踪、盯梢、非法拘禁甚至包括某些更加极端的手段,迫使借款者不得不东奔西走举新债还旧债,从而极大地威胁借款者的人身*和安全。而种种暴力逼债的方式,已经超出合法经营的范围而有涉黑犯罪之嫌。

4、运营风险


校园贷

因大学生具有娱乐消费的旺盛需求,信用消费意愿强,校园消费市场空间被诸多机构看好。不过,大学生缺乏还款经济来源、易被诱导过度消费等批评声也一直不绝于耳。

1、校园贷款平台手续费高昂

在借款额度与期限上,各家平台的差别比较大,借款最低是100元,最高是上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一般是1000-1万元之间;期限上最低是1个月。而从分期付款购物平台产生的贷款略有不同,贷款额度除了有上限,还和该平台支持的产品品类有关系。

从利息和手续费来看,各家平台也不尽相同,而且不少平台并不提及自己的利息,只是表示根据信用等级由系统评估,或者是免息但直接转换为服务费。其中,诺诺镑客旗下的名校贷,月息为0.99%,该平台官网显示在收到借款本金后,需要一次性支付2000元咨询费,同样的,按时还款(包括提前还款)无逾期可额外获得2000元的信用奖励。在输入姓名、身份证、学校信息等后,按照该平台给予的计算,如果借款金额为1万元,还款期限为12个月,那么每月需还932.33元,本息共计11187.96元。如此算来,利息就有1187.96元,而2000元的咨询费相当于借款金额只有8000元,12个月后才能返还。

而趣分期白条可借金额最多为3000元,趣分期用户只有通过V2面签认证后,才可以最高借款5000元,对于需要缴纳的利息该平台客服表示按照系统定价,如果借款金额2000元,还款期限6个月,最后需要还款总额为2154.36元,包含服务费。而爱学贷的客服表示,如果借款3000元,2个月还款期限,每个月需要还1574元。

另据网贷之家调查数据显示,纯P2P学生网贷平台年化借款利率普遍在10%-25%之间,分期付款购物平台要更高些,多数产品的年化利率在20%以上。消费类贷款则较为“昂贵”,有些分期购物平台的实际年化利率(换算成等额本息还款)可以达到35%及以上。纯P2P平台起家的学生消费贷款利率普遍要低些,加上服务费在20%-30%之间。考虑到现在信用卡的账单分期等额本息还款利率在16%左右,如此看来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利息高昂。

2、审核不严,或导致身份盗用

市场竞争加剧,部分平台为了拓展业务降低申请门槛要求,存在审核不严的情况,导致学生个人信息被冒用。一名武汉商户介绍,此前一位学生希望分期付款购买一台电脑,在申请时才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已经被注册并且有贷款购买过一台电脑的记录。原来是该生的身份证等曾被学长借走使用。

据河南电视台报道,小郑利用其曾当过班长的优势,编造借口获得了班上近三十位同学的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并顺利从平台上获得贷款。小郑的一位室友是其中被负债最多的,高达11万元。但其室友表示,网络上和他有关的不少借款,其签字和照片都不是本人,但最后都被成功受理。

有校园贷款平台人士表示,如果希望获得分期贷款购买商品,除在线上填写包括个人学籍、家庭联系电话等信息之外,还会安排校园代理人员登门确认身份,确认是否具备还款能力等,能比较有效地防范学生信息被盗用的风险。不过,也有部分贷款平台主要依靠线上途径完成授信,在填写多项个人信息资料后,主要通过远程视频等途径确认信息。或者平台审核人员与借款人勾结,冒用他人信息骗取贷款。“纯线上的业务不是特别好做。”一位平台人士坦承。

也有行业人士介绍,部分机构或个人利用掌握学生信息的优势,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其名义贷款的情况也偶有发生。

3、高坏账风险难控

仔细分析这些互联网信用贷款,放贷时审核的主要资料就是申请人资质,如果不还款会有什么影响。以分期平台为例,其对逾期还款的影响一栏是这样写的:分期业务是跟银行合作的,不还款会影响个人终身征信;其次,会签署合同规定还款方式、日期等,合同有法律保障;如果是故意拖欠,即收取滞纳金(每天征收未还款总金额的1%)。分析师认为,过往的经验已经证明,这些手段并不能降低大学生信用卡逾期还款率,同样的,也不会降低目前正在如火如荼发展的互联网学生分期的风险,一方面,大学生家长*成为最后买单者,另一方面,高额的坏账率会拖垮互联网金融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央行个人征信系统还没有完全覆盖大学生群体的信用数据。同一学生在多家平台上重复借款可以实现,如此一来也加大了大学生欠款的杠杆。分析师认为,如果未来以大学生贷款为主要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没有其他控制风险的手段,那么大学生信用卡的昨天就是学生信用贷款的明天。

5、把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利是资本的天性,通过经营以谋利本身无可厚非,但“君子求财取之有道”,企业应当有点社会责任感,应当有点道德的血液。一把菜刀,既可以用来切菜,也可以用来杀人,全看被人如何使用,互联网金融也是如此。国家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目的,应当是为了发展所谓“普惠金融”,以方便众多小微企业融资创业,但是当互联网金融被少数居心不良者滥用牟利时,就应当反思这项制度的漏洞与合理性。在英美等法治国家,除了国家发放的助学贷款以外,很少有企业愿意给大学生发放消费贷款的,因为风险太大、坏账率太高,而他们又不能强行逼债。

银监、工商、*等部门应当联合行动,对校园网贷中涉嫌违规、违法的现象依法进行调查、监管,避免再有悲剧发生。

6、悲剧

2016年3月,河南某高校的一名在校大学生,用自己身份以及冒用同学的身份,从不同的校园金融平台获得无抵押信用贷款高达数十万元,当无力偿还时跳楼自杀。

这个事件中,大学生之所以会跳楼自杀,一方面是他自控能力不强,恶性超前消费,挖东墙补西墙,甚至冒用同学的身份证借贷。但这不应该成为一刀切禁止校园贷款、普惠金融的理由。因为还有很多自控能力好、有兼职收入的学生,不该因为不自觉学生的负面案例而剥夺他们的权利。

另一方面,涉事金融机构发放如此巨额的贷款,在贷款人真实性审核、还款能力评估等多个方面出了纰漏,正常来看,风控如此糟糕的贷款机构早就应该倒闭了。他们没有倒闭的关键在于他们笃定这些学生的家长不会坐视这些学生信用破产、拿不到毕业证。光鲜的校园金融,最后用威胁、连坐等非常规手段来搞“风控”,这就与高利贷无异。

一个正常的校园金融生态应该是:债务违约的大学生自己承担责任;违规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自担亏损;但金融监管部门要做好金融教育,及时惩罚金融机构滥发贷款于前,利用暴力、株连手段追债于后。“校园贷”固有其风险,但它不能,也不该是高利贷。监管部门应有所为,有所不为。

7、相关评论

《人民日报》(2016年06月15日14版)

核心提示:学生借贷,门槛如何确定?如何定位校园消费金融市场?如何让学生不再重蹈跳楼赎债、“裸持”借贷的覆辙?这些问题,值得监管部门、学校、家庭各方引起足够重视。

人民日报:“裸持”刷新人们对校园网贷的认知底线

各家校园网贷平台野蛮扩张,乱象愈演愈烈。这与部分大学生辨识能力不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一些平台对代理中介或借款方管理不力,相关部门的监管缺失等都不无关系

前有河南某大学生因高额校园贷债务自杀,如今又有女大学生网贷遭裸照要挟还钱,每一个令人咋舌的新闻曝出,都再次刷新人们对校园网贷的认知底线。

据媒体报道,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贷宝,有女大学生被要求“裸持”(以手持身份证的裸照为抵押)进行借款,逾期无法还款将被威胁公布裸照给家人朋友,且借款周利息高达30%。

网贷平台以互联网的便利,满足资金供求双方对理财或借贷的需求,原本并无好坏之分。但面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校园网贷,正在逐渐变味。

借款前,门槛极低,不明示风险,甚至存在交易双方私下约定,提供裸照便能提升借款额度……

借款后,高额利息与不透明收费潜伏,若逾期,催债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一些大学生借新还旧,从少到多,正一步步陷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泥淖中。

其实,如今各家校园网贷平台提供的金融服务,传统银行很早前就提供过类似品种。那时的校园信用卡服务一度风靡,但因坏账率过高、社会问题频现,2009年银监会发文禁止银行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信用卡。如果要给已满18岁的学生发卡,需经由父母等第二还款来源方的书面同意。

时隔数年,传统银行渐次退去的市场,却成为校园网贷跑马圈地的新猎场。各家平台野蛮扩张,乱象愈演愈烈。这与部分大学生辨识能力不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一些平台对代理中介或借款方管理不力,相关部门的监管缺失等都不无关系。

学生借贷,门槛如何确定?如何定位校园消费金融市场?如何让学生不再重蹈跳楼赎债、“裸持”借贷的覆辙?这些问题,值得监管部门、学校、家庭各方引起足够重视。

更重要且关键的是,加强对校园消费金融市场的监管不可再等!应强制校园网贷平台明示风险,更应明确平台责任,加强对申请人的信息核实,将申请业务的门槛提高到合理范围内。

未来,还应统筹管理在校学生的借贷、分期还款信息,在纳入征信系统的同时,推进各家平台的信息共享。唯有强化管理,多管齐下,才能避免校园网贷造成更大隐患。

8、新规

2017年5月27日,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且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对于存量业务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退出时间表。


校园贷

机构未经银监部门批准不得开展校园贷

本次《通知》指出,银监会、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印发以来,部分地区仍存在校园贷乱象,特别是一些非网贷机构针对在校学生开展借贷业务,突破了校园贷的范畴和底线,一些地方“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等不良借贷问题突出,给校园安全和学生合法权益带来严重损害,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该《通知》要求:疏堵结合,维护校园贷正常秩序。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为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的金融服务,合理设置信贷额度和利率。另一方面,为杜绝校园贷欺诈、高利贷和暴力催收等行为,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

同时,整治乱象,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通知》要求,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要督促网贷机构按照分类处置要求,对于存量校园贷业务,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业务规模等情况,制定整改计划,确定整改完成期限,明确退出时间表。对拒不整改或超期未完成整改的,要暂停其开展网贷业务,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或取缔,对涉嫌恶意欺诈、暴力催收、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将向学生发放风险告知书并签字确认

《通知》还要求切实加强大学生教育管理。一是加强引导,现阶段,学校应向每一名学生发放校园贷风险告知书并签字确认,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校园贷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二是建立排查整治机制。未经校方批准,严禁任何人、任何组织在校园内进行各种校园贷业务宣传和推介,及时清除各类借贷小广告。畅通不良校园贷举报渠道。三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对于发现学生参与不良校园贷事件要及时告知学生家长,会同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做好应急工作,将危害消灭在初始状态。四是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五是建立不良校园贷责任追究机制。

鼓励合规机构积极进入校园

此外,各地金融办(局)和银监局要加强引导,鼓励合规机构积极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合法合规的信贷服务。要制定正负面清单,明确校园贷市场参与机构。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地本校工作分层对接和具体落实,筑好防范违规放贷机构进入校园的“防火墙”。各地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培训机构监管,依法查处“黑中介”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培训业务等各类侵害就业权益的违法行为,杜绝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培训、求职、职业指导等名义,捆绑推荐信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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