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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江

科普小知识 2023-11-10 21: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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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江,男,汉族,1951年7月生,1969年加入中国*,大学学历,1969年3月入伍,1987年9月转业到广西区烟草局工作。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局副局长、副总经理(正厅级)。2016年11月,因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1、违纪被查

2015年7月17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正厅级)谈天江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开除党籍

2015年10月8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副总经理谈天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谈天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巨额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谈天江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并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谈天江开除党籍处分;建议国家烟草专卖局依照有关规定取消谈天江退休待遇;将谈天江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提起公诉

2016年11月17日,据高检网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司原副总经理谈天江(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已由钦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谈天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谈天江,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钦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谈天江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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