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资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全院有人员112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111人,占总人数的99.1%,其中硕士10人,占总人数的9%。
名称: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康乐路49号
邮编:641300
电话:028-26122938
成立时间:1998-07-01
1、简介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内江划分为内江市和资阳地区,据此于1998年7月1日成立了资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后资阳地区撤地建市,2000年12月挂牌成立了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雁江区人民法院、简阳市人民法院、安岳县人民法院、乐至县人民法院四个基层法院。机关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康乐路49号。全院有人员112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111人,占总人数的99.1%,其中硕士10人,占总人数的9%。
2、主要职责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三)依法审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四)依法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依法受理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五)依法审判由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六)依法审判减刑、假释案件。
(七)依法对下级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
(八)监督指导全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九)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十)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十二)对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委主管部门管理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协助地方党委搞好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领导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社团工作。
(十三)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十四)组织全市人民法院的司法交流活动。
(十五)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六)承办其他应由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3、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人大、政协等对外联络工作;督办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组织综合性会议;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及院长讲话等文稿;负责对外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文秘、文印、资料、档案、保密、机要、督办工作;对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负责人:冯云刚联系电话:028-26122712
(二)政治部
负责本院及所辖基层人民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内部宣传工作;协助地方党委搞好领导班子建设;负责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院组织人事、法官管理工作;办理《法官法》规定的有关工作;负责党组会议,机关岗位目标管理;负责本院及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衔审核工作;负责本院离退休*服务及其他人事、工资管理工作;指导所辖基层人民法院政工工作。
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培训处
负责人:刘钧联系电话:028-26122926
(三)立案庭
依照法律规定,负责受理辖区内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二审案件的立案工作;负责受理执行、国家赔偿案件的立案工作;负责申诉再审案件立案工作;办理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二审案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检察建议、抗诉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对审判管辖发生争议的案件负责协调或指定管辖;办理诉前保全案件;诉讼材料收转;办理诉讼费收取及缓交;立案咨询、诉讼引导;接听本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监督指导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告诉立案工作。
负责人:王旭东联系电话:028-26122390
(四)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权利、侵犯财产(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的一审、二审刑事案件;负责审判检察机关对上述犯罪案件的抗诉案件;负责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刑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有关刑事审判工作。
负责人:黄天勇联系电话:028-26122987
(五)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等)、涉毒品犯罪、涉职务犯罪等的一审、二审案件;负责审判检察机关对上述犯罪案件的抗诉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刑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有关刑事审判工作。
负责人:龚琼联系电话:028-26122960
(六)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辖区内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其中主合同属民二庭主管范围的除外)、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合伙协议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五类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无因管理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人事争议纠纷、保险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其中民三庭主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除外)的一审、二审民事案件;监督指导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
负责人:罗文利联系电话:028-26122930
(七)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辖区内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合同纠纷(其中民一庭审理的五类合同纠纷除外);与公司、证券、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其中民三庭审理的与破产有关的纠纷除外);主合同属于民二庭审理的担保物权纠纷;监督指导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
负责人:柯劲联系电话:028-26122657
(八)民事审判第三庭
依法审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件;依法审判知识产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案件;依法审判破产案件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依法审判本院受理的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案件及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案件;依法审判涉港、澳、台和涉外商事一审案件;新类型或其他类型归属不明的案件;监督指导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
负责人:敬红联系电话:028-26122977
(九)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判辖区内一、二审行政案件;审查辖区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执行案件;审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的行政案件;指令下级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提审基层法院审理的一审行政案件或非诉审查案件;办理其它有关行政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
负责人:阳勇联系电话:028-26122936
(十)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依法办理本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办理赔偿委员会日常事务;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负责国家司法救助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司法鉴定及其他专门性技术工作;监督指导所辖基层人民法院有关赔偿案件工作。
负责人:孙梅联系电话:028-26122880
(十一)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的再审及二审;审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检察机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和检察建议案件;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负责各类申诉案件的交办、督办工作;指导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
负责人:罗凯联系电话:028-26122958
(十二)执行局(庭)
执行本院第一审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调解协议中有关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的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办理委托移送执行和协助执行事宜;指导协调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执行局内设案件执行处、案件协调处
负责人:付知杰联系电话:028-26122931
(十三)研究室
负责本院执行政策、法律情况的调查研究,指导所辖基层人民法院做好调研工作;负责适用法律、政策请示的归口办理工作;负责本院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对有关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负责指导性、参考性案例的选编和报送工作;负责涉港澳台司法互助案件的归口管理工作;完成院里交办的其他工作(起草综合文稿、牵头依法治市工作等)。
负责人:梁勇联系电话:028-26122965
(十四)司法警察支队
负责司法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执行死刑;在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维护机关秩序和负责机关安保;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协调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指导协调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法警工作。
负责人:张晓文联系电话:028-26122932
(十五)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负责计划财务和诉讼费的管理工作;负责专项物资装备的计划、管理及分配;负责人民法院和审判庭建设;负责通讯器材、微机、交通工具、武器弹药、服装等物资器材的计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院的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杨长烈联系电话:028-26122710
(十六)监察室
负责本院和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监督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政纪律的情况;受理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法院及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纪检监察统计分析。
负责人:吴榆贵联系电话:028-26122939
(十七)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审判流程管理、网上办案及案件质效评估;负责案件质量、裁判文书和庭审规范化评查;负责裁判文书公开、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督办和重大案件的督办;负责司法统计工作;负责考核本院和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质效工作。
负责人:詹治联系电话:028-26129380
(十八)司法调解中心
负责本院受理的立案调解案件;承担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络、对接工作;对全市法院司法调解工作进行调研、研判;负责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安排本院信访接待人员工作;填报信访专用报表;对信访信息进行收集、统计、分析;承办信访案件;监督指导所辖基层法院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蒋学梅联系电话:028-26120159
(十九)机关党委
负责本院机关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工作;对党员*进行监督;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法官文化建设;领导本院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机关党委内设办公室
负责人:卿卫华联系电话:028-26122961
4、法院建设
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支持、政协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大局和促进发展为己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依法惩治犯罪,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资阳”的创建工作,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各项教育活动为契机,抓住班子和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建立健全符合法院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积极争取*和有关部门支持,努力改善交通、通讯和办公自动化条件,提高物质装备水平和法官福利待遇,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法院建设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全院在履行审判职能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5、所获荣誉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刑二庭、“全市信访工作先进科室”立案庭、“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审监庭;荣获“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二等奖”、“全省法院司法统计工作三等奖”、“全省维稳综治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涉港澳台司法事务工作三等奖”、“全省法院化解疑难案件竞赛活动一等奖”、全市党建、综治、信访、防邪、政法信息先进单位等称号。2013年荣获全省法院争创“两个一流”工作综合一等奖,班子建设优秀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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