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法巴智能驾驶公交系统
阿尔法巴智能驾驶公交系统是由中国企业自主研发的无人驾驶系统。它通过工控机、整车控制器、CAN网络分析路况环境,能够实时对其他道路使用者和突发状况做出准确的反应。
1、简介
阿尔法巴智能驾驶公交系统是以国产、自主可控的智能驾驶技术为基础,集人工智能、自动控制、视觉计算等众多技术于一体,配有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摄像头、GPS天线等设备感知周围环境,能够实时对其他道路使用者和突发状况做出反应,已实现自动驾驶下车辆检测、减速避让、紧急停车、障碍物绕行、变道、自动按站停靠等功能,系统安全性、稳定性已完全符合公交试运行的要求。
2、自动驾驶
阿尔法巴智能驾驶公交系统采用的是有条件的自动驾驶,即司机需要坐在驾驶位上,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司机踩下刹车,就可以从自动驾驶模式自动转换为人工驾驶模式。
阿尔法巴所属的中国未来新能源与智能公交系统示范项目由国家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深圳巴士集团发起。该智能驾驶公交系统能够实时对其他道路使用者和突发状况做出反应,已初步实现自动驾驶下的行人车辆检测、减速避让、紧急停车、障碍物绕行变道、自动按站停靠等功能。
3、首发
2017年12月2日,阿尔法巴智能驾驶公交全球首次在深圳的开放道路试运行。
当日,阿尔法巴智能驾驶公交系统在深圳福田保税区首发试运行。4辆全电动公交车在全程1.2公里的线路运行,车速10-30公里/小时,途中设三个停靠站。
4、配置
试行公交车身尺寸要小于一般的公交巴士。据资料显示,这辆公交车满载25人。40分钟即可充满电,单次续航里程可达150km。车辆运行时速25km,最高车速40km/h。
该车配有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摄像头、GPS天线等设备从而用来感知周围环境,能够实时对其他道路使用者和突发状况做出反应,已实现自动驾驶下车辆检测、减速避让、紧急停车、障碍物绕行、变道、自动按站停靠、自动转向等功能。系统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已经完全符合公交试验运行的要求。
5、驾驶模式
2017年12月2日,深圳市巴士集团举行智能公交首发仪式,并现场展示“无人驾驶”环节。此前,深圳智能公交已经测试数月,目前仍在数据采集试验运行阶段,未来技术将会对外开放。
深圳市巴士集团称,智能巴士并未实现“无人驾驶”,而是配备有1名司机。不过,由于目前无人驾驶领域立法尚处盲区,因此技术推广仍存困境,未来的智能驾驶,将采用人工与自动驾驶相结合的形式。
并非完全无人驾驶
直行、转弯、会车,双向六车道上,几辆白色公交车来回穿梭。不过,公交车在进行这些操作时,司机的双手并没有放在方向盘上。也就是说,在这一路段,公交车是在“无人驾驶”。
这是2017年12月2日,深圳福田保税区内发生的场景。随着相关视频及图片热传,深圳“自动驾驶公交车”引发关注。
深圳巴士集团一名工作人员称,网传“自动驾驶公交车”确为深圳巴士集团所有,但严格意义上说,这些公交车虽然可以实现自动驾驶,但仍然属于“智能驾驶”,而非完全的“无人驾驶”。
按照深圳巴士集团的说法,上述公交车搭载智能驾驶公交系统,在智能驾驶系统基础上,每辆车还配备有1名驾驶员,会时刻监控车辆的运行情况,并及时进行干预。此外,车辆同时具备人工和智能驾驶两种模式,可根据实际需求,由智能驾驶状态随时切换至人工驾驶状态。
公交车能自动转向
深圳巴士集团新闻发言人罗岚称,在智能巴士运行过程中,司机可以随时对车辆进行干预,包括实施倒车等操作。
据介绍,智能驾驶公交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自动控制、视觉计算等技术,是一个公交整体解决方案。配有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摄像头、GPS天线等设备感知周围环境,通过工控机、整车控制器等分析路况环境,能够实时对其他道路使用者和突发状况做出反应。
6、模式切换
司机可通过刹车切换驾驶模式
按照国际分类标准,自动驾驶技术分级从L0到L5,其中L0级即为纯人工驾驶,汽车只执行命令而不进行驾驶干预;L5级则对应完全自动驾驶技术,汽车可在不需要司机介入的情况下完成所有操作。
智能公交系统技术方负责人之一,深圳海梁科技公司的穆毅称,如果要对应这一标准,深圳智能公交车至少达到L3+级,即司机不再需要手脚待命,机器几乎可独立完成所有操作,但为防止出现人工智能技术无法应付的突发状况,司机仍然需要保持精力集中。
深圳巴士集团称,行驶中,司机只需按下启动键,智能公交即可实现变道、加速、停车等操作。此外,为保证安全,司机可通过刹车自行切换人工与自动驾驶模式。
深圳巴士集团新闻发言人罗岚表示,智能驾驶公交系统推广后,将大大降低公交司机的劳动强度,增强公交运营安全性,并有效解决公交行业“司机难招”的问题,也将对提升公交服务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7、法律困境
河海大学交通学院教授郭海庆表示,自动驾驶技术作为人工驾驶的补充,两者之间可以形成互补,其商业化进程,仍然有赖于未来立法进程的推动。
目前现行法律,尚无有关无人驾驶以及自动驾驶技术上路的规定。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表示,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只对有人驾驶进行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没能够把无人驾驶和机器人驾驶的问题纳入考虑,相关的配套法律体系也是如此。因此,按照目前道交法规定,机动车必须由合格的驾驶员按规定进行驾驶。此外,在道路交通的设备、指挥以及引导方面,自动驾驶领域还处于空白。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称,正是因为法规盲区,导致双手离开方向盘的行为,可视为一种危险驾驶行为,一旦自动驾驶失控,导致严重后果,车内乘员或面临承担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乃至危害公共安全罪所对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