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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封开县人民法院

科普小知识 2023-11-14 17: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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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封开县人民法院全院现有人员70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52人,占总人数的74.3%,其中硕士研究生1人,本科51人。

名称:封开县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江口镇封洲一路

邮编:526500

电话:0758-6715723

成立时间:1949年12月7日

1、简介

封开县人民法院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12月的封川县人民法院和1950年1月的开建县人民法院。1961年5月,封川县和开建县合并为封开县,成立封开县人民法院。

2、主要领导

党组书记、院长:聂维雄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孔令光

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组长:黄文献

党组成员、副院长:洪木清

副院长:侯忠

党组成员、民一庭庭长:莫湛慈

3、机构设置

(一)政工科: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执行党组决定事项;负责法官和其他人员的管理;负责各类人员的考录、调配、考核、任免、评先创优、表彰奖励、工资福利、计划生育、退休人员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二)办公室: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政务工作,协调院内各部门工作;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交办事项;负责文印、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行政经费和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三)研究室:负责调研工作,研究审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审判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负责起草各种综合性文件、报告、材料、编写简报、信息动态等工作;负责审委会日常事务;负责法院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四)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负责纪律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廉政建设制度并督促实施,依法查处本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处理控告、检举本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来信来访工作。

(五)执行局:负责执行本院一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案件;负责执行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书的案件。

(六)刑事审判庭:依法审判辖区内或上级法院指定由本院审理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刑事审判案件事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工作。

(七)民事审判一庭:依法审理辖区内或上级法院指定由本院审理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婚姻家庭关系、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和自然人之间合伙、债务、侵权等起诉到法院的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八)民事审判二庭:依法审理辖区内或上级法院指定由本院审理的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公民之间和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纠纷、合同关系纠纷、债务关系纠纷起诉到法院的第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

(九)民事审判三庭:依法审理辖区内或上级法院指定由本院审理的第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和企业申请宣告破产的案件。

(十)行政审判庭:依法审理属本院管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起诉的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及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十一)立案庭:依法办理刑事自诉案件、民(商)事、行政和申请执行等案件的审查和立案工作;对案件审判的排期和需要财产保全的案件办理诉前财产、证据保全手续作出裁定;收转各种诉讼资料、核算诉讼费;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负责信访和司法救助申请事宜。

(十二)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业绩考核、案例分析和司法统计分析等工作。

(十三)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参与各审判庭的案件审判;负责本院书记员的统一管理,安排书记员对本院各类案件的审判记录;负责各类诉讼档案文书的立卷、整理、归档、装订等辅助性工作。

(十四)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负责本院和人民法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本院物资装备、人员服装的管理、发放等工作;负责法院的办公现代化建设和通讯、电脑联网管理维护以及车辆管理工作。

(十五)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押解、看管、值庭、执行拘传、搜查、安全检查,协助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参与执行和本院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六)机关服务中心:负责本院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十七)渔涝人民法庭:负责依法审理本辖区范围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的审查、立案、审理、信访工作。

(十八)南丰人民法庭:负责依法审理本辖区范围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的审查、立案、审理、信访工作。

4、法院建设

封开县人民法院始终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核心目标,改革创新、领潮争先、当好法院科学发展排头兵,各项工作一年上一个新的台阶,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群众的高度赞誉。

5、所获荣誉

2006-2009年封开县人民法院连续四年被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基层法院年度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0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2011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授予院“集体二等功”和南丰人民法庭“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1年肇庆市委、市*授予“肇庆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3年最高法院授予司法警察大队“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单位”。有多名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和个人三等功,多名干警受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县委、县*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