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管理办公室、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处十六个机构。现有编制总数85名,实有干警73人。在编干警中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12人,本科学历59人。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秀水街一号
邮编:755000
电话:0955-7074019
成立时间:2004年4月
1、简介
2004年2月,中卫撤县设立地级市。4月28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下辖沙坡头区(原城区)、中宁、海原三个基层法院,主要职责是审理法律法规规定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理基层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和抗诉的案件,审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统一协调、管理、监督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组织、指导基层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2、机构设置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管理办公室、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处十六个机构。现有编制总数85名,实有干警73人。在编干警中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12人,本科学历59人。
3、主要领导
党组书记、院长:尹效恩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立柱
党组成员、副院长:毛玉德
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宪斌
党组成员、副院长:郝正智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高永生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爱玲
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彭吉文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