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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科普小知识 2023-11-22 21: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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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院有人员140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3.9%,其中硕士3人,占总人数的1%。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名称: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6号

邮编:745000

电话:(0934)8371231

成立时间:1955-05-01

1、简介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5月1日,前身是甘肃省人民法院庆阳分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6号。

2、机构设置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主管本院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两级法院系统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负责法院系统纪律作风和廉政教育;制订廉政建设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查处法院干警的违纪案件,处理检举、控告法院干警违法违纪的来信、来访和干警的申诉;指导下级法院的监察业务工作。

政治部负责全市法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地方党委搞好本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并指导各基层法院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先进单位和个人记功、评模及呈报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协助管理全市法院机构编制、法官等级评定和司法警察警衔的审核、呈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法官任职资格考试和补充其他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承办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的本院审判员业务*的呈报工作;负责办理本院人事、劳资工作;承办院党组及机关党总支工作;负责并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委员会工作;负责本院离退休*管理工作以及其他*管理方面的有关事宜。

执行局(庭)依法执行本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及最高法院、省高院终审裁决中有关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统一领导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确定执行任务并检查监督完成情况;统一管理全市法院案件委托执行和提级执行,接受外省、市法院案件执行委托;协调本辖区内和本辖区与外地法院之间的执行案件争议;处理执行工作请示等事宜。

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审判流程管理,对本院案件从立案、分案、送达、开庭、裁判、结案到归档全程跟踪监控;负责对鉴定评估、中止、延期审理和审限临界警示等审判节点事项过问、审批和督办;负责全市法院案件质量效率评估;案件审限、质量监督;负责本院随机分案、审判绩效考核和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安排审判委员会工作日程,记录发言,制作并督办落实审判委员会决议,发布指导性案例;负责本院内网和互联网两个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全市法院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

办公室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全院政务工作,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法院工作会等会议事务;对重要决定、工作部署、领导批示等进行督办检查;起草有关的规定、报告、领导讲话及院长交办的其它事宜;承办文秘、电报、机要、保密、档案、文印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普法教育、禁毒工作,并对各基层法院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刑事审判第一庭依法审判由中院管辖的第一、二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权利罪、抢劫罪、渎职罪);审理依法向中院提起的上述刑事抗诉案件;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指导下级法院开展少年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监督、指导下级法院上述刑事审判工作。

刑事审判第二庭依法审判由中院管辖的第一、二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除抢劫罪以外的其他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审理依法向中院提起的上述刑事抗诉案件;监督、指导下级法院上述刑事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一庭依法审判由中院管辖的第一、二审婚姻、家庭、继承、人身权利及相关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由中院管辖的相关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监督、指导下级法院上述民事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二庭依法审判由中院管辖的第一、二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案件;审判第一、二审国内证卷、期货、票据、公司、破产等案件;审判第一、二审房地产及劳动争议类案件、相邻关系及宅基地纠纷案件、债权债务类案件;审判由中院管辖的相关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监督、指导下级法院上述民事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三庭依法审判由中院管辖的第一、二审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案件;审理除宅基地、相邻关系之外的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案件;审判第一、二审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判由中院管辖的相关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监督、指导下级法院上述民事审判工作。

法警支队负责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的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审判员工作中的押解、提审、值庭、司法文书的送达,协助执行案件;组织协调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的力量调配及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呈报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的警衔;指导协调全市法院的司法警察业务工作;依法执行法警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判庭依法审判第一、二审行政案件;审判行政抗诉案件;审判不服生效裁判的行政再审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审判工作。

审判监督庭依法审判不服庆阳市中级法院和下级法院刑事、民事生效裁判的再审案件;审判最高法院、省高院指定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庆阳市检察院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负责错案确认工作;负责审查不服刑事、民事、行政二审生效案件的申诉和信访工作;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

立案庭对中级法院依法受理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二审和执行案件审查立案;依法对基层法院报请的管辖权争议案件审查指定管辖;对不服下级法院生效的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可能有错误的,移交有关法院或本院庭室审查处理;负责办理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案件;负责诉讼费的计算并开出诉讼费收据通知当事人到指定地点交费;负责重大事项的报告、调卷和委托送达工作;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的立案工作。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办理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确定赔偿义务人;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审查处理赔偿告诉、申诉案件。

研究室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调查了解审判工作中执行法律政策的情况,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及院长交办的其它事宜;负责全市法院审判改革的调研和指导工作;负责本院图书资料工作;承担全市法院法制宣传和对外报道;主办和编发相关刊物;负责人民法院的史志及疑难案件请示的登记、编号、交办、答复等工作;指导基层法院法律政策研究工作。

信访室审阅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来信,根据来信反映的问题属于起诉、申请、申诉和控告、检举等性质,依法及时处理或者转办;接待群众来访,查明来访问题;做好来信来访的登记、编号、查办、转办、催办、回复工作,准确填报信访报表。办理领导批办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注意收集、整理信访信息,分析、研究新情况,总结信访工作经验,完成其他信访工作。

司法技术处负责全市法院审理案件中的司法鉴定的委托工作,协助配合死刑执行工作;负责执行案件中财物的评估工作。

司法行政装备处负责全市法院系统通信技术、人民法庭和审判庭的建设及枪支、弹药管理、服装购置、配发等装备工作;负责本院计划、财务、福利、院内外环境卫生、水电暖、食堂、机关安全等后勤保障以及车辆管理、调配、使用、审验和维修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管理、安排本院对外接待工作。

3、法院建设

近年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审理一审案件1.5万余件,二审案件1500余件,逐年呈现10—15%的递增趋势;结案率保持在98%以上,执结率达96%以上。近年来,庆阳中院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按照省法院提出的“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指导思想,确立了“公信立院,公正建院,人文兴院,人才强院”工作方针。在弘扬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基础上,紧紧围绕“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改造传统工作模式,创建富有特色的新型审判机制,以管理促进公正,以公开倒逼公正,以公正树立公信,以公信建设权威,建设现代化审判机关。全市法院先后投入4000余万元,新建信息中心、数控机房、数字法庭、数字审委会和数字法院应用、视频接访、电子档案、网络直播、安检监控等系统,建成上下一体化的审判网络体系,形成电子化办案办公模式。中院和基层法院机关建成12个标准化数字法庭,44个人民法庭均建成简易化数字法庭。开发应用30余款信息化管理软件协同运行,建立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形成数据智能对比、信息共享互通、质效动态评估、问题自动提示、管理精确制导的审判管理模式。近三年,全市法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3万余份,占结案数的88%,名列全省第一;审判质效指标位居全省法院系统前列,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市人大常委会列为审判管理典型示范法院,6个中级法院前来学习交流,信息化建设产生了显著的效果。刑事审判着力构建定罪准确化、量刑规范化、裁判宽严一致化工作机制,重点解决同类案件定性不一、量刑失衡问题,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司法底线。民商事审判着力构建审理专业化、裁判尺度统一化、利益均衡化、调解执行联动化工作机制。深化诉讼调解机制改革,采取当事人先履行义务再送达调解书的做法,调解率保持在年70%以上。

4、所获荣誉

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司法公开、廉政防控体系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创性工作,使庆阳中院从传统向现代的跨越中,步伐迈得更大,前行速度更快。近三年来,先后有30多名集体和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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