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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会计委派制的管理与设想

科普小知识 2023-11-15 10: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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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介绍了 会计 委派制的基本模式,实施会计委派制的试点工作,是当前面对现实的思路选择;提出了完善会计委派制的几点设想,明确委派主体、客体、职责和权限,引入竞争机制。

一、会计委派制的基本模式

1.财务总监制。财务总监制的受派单位为国有 企业 和国有控股公司,由财政或财政与国资部门联合委派。财务总监以国有股东代表人身份进入监事会,对出资人负责,独立行使财务管理监督权,并列席公司董事会。财务总监的工资、津贴及奖金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工资基金专户,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和发放。

2.直接管理形式/直接管理形式的委派对象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会负责人、主管会计,有的还包括出纳。被委派人员的来源,一是在原单位产生;二是在财政部门现有人员中选派;三是向社会公开招聘,委派部门为地方*。管理*遵循“会计机构不变、会计地位不变、会计职能不变”的原则,对会计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专业职称、工资奖金、福利等实行统一管理,并建立和完善委派会计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岗位轮换制度和奖惩制度。

3.主管会计委派制形式。主管会计委派制形式的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及共有控股企业的财会负责人、主管会计,有的还包括出纳。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委派、分职任免”的办法,对会计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任免晋升、工作调动、晋升职称、工资奖金、福利等实行统一管理。Www.11665.cOm

4.零户统管形式。零户统管形式是对乡镇一级行政事业单位,在保持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以提高管理效益为目的,取消单位银行账户,财政统管会计人员、资金结算和核算工作,融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为一体的一种行政事业单位新型财务管理*。

5.财会集中制形式。财会集中制形式是指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各单位在保持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以提高管理效益为中心,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此办法主要适用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

6.“会计楼”形式。“会计楼”形式是把企业会计从内部分离出去,统一在“会计楼”办公,“会计楼”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会计楼”负责统一管理发放,类似于代理记账的会计委派制形式。“会计楼”由经贸部门管理,主要试行于乡镇企业。

7.村账站管形式。村账站管形式是在不改变村合作 经济 性质的前提下,对村级财务采取分村分组设账,由乡镇经管站集中做账,统一管理,经管站管账不管钱,村会计管钱不管账的制度。

8.内部委派制形式。被委派人员的来源主要是原单位的会计人员,也可从其他人员中考核选拔。委派部门一般为农场的总场、集团总公司。管理*是会计人员持会计证上岗工作,行政由所在单位领导,业务由财务主管部门领导,其任免和调动则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二、完善 会计 委派制试点工作——面对现实的思路选择

1.建立严格的会计委派管理制度

⑴实行委派会计统一管理制。会计管理机构作为职权机构全面负责委派会计的管理,按照逐步推进的原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经费由财政统管统划,国有 企业 按照“谁用人,谁拿钱”的原则拨付款项,统一管理。

⑵实行委派会计作用制。对委派会计人员通过单位推荐、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候选人,进行业务素质、 政治 素质和协调能力的 考试 考核,择优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对被录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签订合同,发放委派书,区分不同的职务和职称,实行职务工资,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时间3-5年,以利会计改革手段的落实和会计队伍的稳定。

⑶实行委派会计量化考核制。考核内容包括遵守会计制度、职业道德、工作业绩、业务技术水平、廉政等方面的情况。

⑷实行委派会计定期培训制。每年组织2至4次培训活动,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政治思想及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委派会计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实行委派会计离任审计制。委派会计在某一单位任职期满进行交流时,务必进行离任审计,以客观、公正地评价委派会计的工作情况,确保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面对现实,积极调查对策,确保会计委派制顺利进行

⑴区别对待,分步实施。首先在大、中型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其次,待会计委派制试行2-3年后,在 总结 试行经验的基础上,再对其它单位统一实行委派制。

⑵分类管理,对财务人员实行统管统派。建议全国统一将大、中型企业的会计人员细分为财务会计人员和管理会计人员两大类型。将其中履行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职能的会计人员实行统管统派,其任免管理事宜都移交给委派机构全权负责;而对履行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会计人员则仍由各企业自行聘用管理。

⑶选择时机,成立会计委派机构。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尽快成立会计管理局,管理区

域会计人员的应聘、委派事宜。

三、完善会计委派制的几点设想

1.明确会计委派制的主体和客体

会计委派制的主体是*,其客体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管理对象是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广义的管理对象还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拨款单位)乃至*所属的所有 经济 活动单位。对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所有制企业不宜采用会计委派制。

2.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和权限

委派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1)监督所在单位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对国有资产的流失承担相应责任;(2)监督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对上报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3)监督所在单位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情况,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委派会计人员的权限主要是:(1)审核所在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并与单位主要*共同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2)参与拟订所在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各项财务动作和资金收支情况;(3)对重大财务收支项目,与单位主要*联签批准;(4)参与拟订所在单位的年度决算方案、分配方案;(5)审核所在单位的新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和重大经济合同。

3.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

必须确保委派会计人员整体工资水平和级次的公平合理。同时制订具体、明细的考核目标,实行年度考核,把会计人员的经济利益和会计人员的工作结果挂钩,从而形成积极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

[1]魏承玉.对会计委派制若干熟悉问题的探讨.财务与会计,2000,(5).

[2]石春茂.论会计治理*的创新与其现实选择.会计研究,199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