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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际效用价值论

科普小知识2022-05-22 10: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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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际效用(marginalutility)价值论是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的门格尔和法国的瓦尔拉斯在19世纪70年代初提出的,后由奥地利的庞巴维克和维塞尔加以发展的经济学的价值理论之一。其特点是以效用解释价值形成过程,指出商品的价值是人对物品效用的感觉和评价;效用随着人们消费的某种商品的不断增加而递减;边际效用就是某物品一系列递减的效用中最后一个单位所具有的效用,即最小效用,它是衡量商品价值量的尺度。它还提出了市场价格论,指出市场价格是在竞争条件下,买卖双方对物品的评价彼此均衡的结果。

中文名:边际效用价值论

外文名:marginalutility

提出者:杰文斯门格尔瓦尔拉斯

提出时间:19世纪70年代

代表人物:庞巴维克

应用学科:经济学

特点:以效用解释价值形成过程

1、简介


边际效用价值论

边际效用价值论是边际效用学派的理论基础。依照这个理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效用,并以稀少性为条件;价值尺度是边际效用;不能直接满足人的欲望的生产资料的价值,由最终消费品的边际效用决定;市场价格是买卖双方物品效用主观评价彼此均衡的结果。边际效用价值论被用来反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

边际效用价值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庞巴维克。边际效用价值论是边际效用学派理论的核心和基础。边际效用价值论者认为,商品价值由该商品的边际效用决定。效用是指物品能满足人们欲望的能力。边际效用则指每增加购买一单位的某种商品给消费者带来的总效用的变化量。边际效用论者认为商品的价值并非实体,也不是商品的内在客观属性。价值无非是表示人的欲望同物品满足这种欲望的能力之间的关系,即人对物品效用的“感觉与评价”。他们认为效用是价值的源泉,是形成价值的一个必要而非充分条件,价值的形成还要以物品的稀缺性为前提。稀缺性与效用相结合才是价值形式的充分必要条件。这里稀缺性是指物品供给的有限性。效用论者是这样阐述他们的观点的:物品只有在对满足人的欲望来说是稀少的时候,才可能成为人们福利所不可缺少的条件,从而引起人的评价,表现为价值,而衡量价值量的尺度就是“边际效用”。

效用论者认为人对物品的欲望会随其不断被满足而递减。如果供给无限则欲望可能减至零甚至产生负效用,即达到饱和甚至厌恶的状态。于是,物品的边际效用,从而它的价值会随供给增加会随之减少甚至消失。边际效用论者还提出了以主观价值论为基础的市场价格论,并称之为“客观价值论”,并将主观价值论与供求均衡论结合起来。认为市场价格是在竞争条件下买卖双方对物品的主观评价彼此均衡的结果。边际效用价值论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价值论,它割裂了商品的价值与劳动过程之间的联系,将价值这一客观历史范畴说成一种自然永恒的心理范畴,妄图以主观评价做为衡量价值的尺度,他们声称劳动无法衡量,却不知主观评价更无法衡量。显然,效用论者歪曲了市场价格理论和商品流通的客观规律,从而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深渊。

2、发展


边际效用曲线

西方经济学中边际效用价值论(主观价值论)的价值尺度。满足人的最后的也即最小欲望的那一单位的效用。 

效用价值论在17~18世纪上半期资产阶级经济学著作中已有明确表述。英国经济学家N.巴本曾用物品的效用来说明物品的价值。意大利经济学家F.加利亚尼明确指出,价值是物品同人的需求的比率,价值取决于交换当事人对商品效用的估价,或者说,由效用和物品的稀少性决定。18世纪下半期和19世纪初,劳动价值理论得到发展,效用价值论处于踏步不前的状况。

19世纪30年代以后,边际效用价值论逐渐发展。英国经济学家W.F.劳埃德在1833年提出,商品价值只表示人对商品的心理享受,取决于人的欲望和人对物品的估价,人的欲望和估价会随物品数量的变动而变动,并在被满足和不被满足的欲望之间的边际上表现出来,从而实际上区分了总效用和边际效用。同时期,爱尔兰经济学家M.朗菲尔德也认为,物品市场价格总是由能够引起实际购买的最低程度需求强度来调节的。  

1854年德国经济学家提出人类满足需求的三条定理:

①欲望或效用递减定理,即随着物品占有量的增加,人的欲望或物品的效用递减。

②边际效用相等定理,即在物品有限条件下,为使人的欲望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务必将这些物品在各种欲望间作适当分配,使人的各种欲望被满足的程度相等。

③在原有欲望已被满足的条件下,要取得更多享乐量,只有发现新享乐或扩充旧享乐。这三条定理后来被称为戈森定理。

19世纪7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W.S.杰文斯、奥地利经济学家C.门格尔和法国经济学家M.-E.-L.瓦尔拉斯各自独立提出比较完整的边际效用价值论,成为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创始人。

19世纪80~90年代,边际效用价值论发展为两个支流,一支是以奥地利的门格尔及其学生F.von维塞尔和E.von柏姆-巴维克为代表的心理学派,另一支为瓦尔拉斯及其继承者V.帕雷托为代表的数理学派。在帕雷托等人用无差异曲线分析效用后,边际效用价值论又分为基数效用论和序数效用论。

3、关系


《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均衡价值论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均衡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的根本对立在于价值本质和价值决定问题上的对立。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价值的实质是处于凝结状态的人类抽象劳动,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或者说是由供求所决定的商品的均衡价格所决定的。马歇尔主要是通过分析供给与需求的相互作用下的均衡价格来分析商品价值的。马克思则是从生产领域入手,对价值的形成、决定,表现作了全面系统的考察。马克思并没有否认供求关系对价格的影响,这一点不仅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商品》中有过论述,而且在第三卷第六章《价格变动的影响》中在关于第二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部分也有过论述。可为何马克思没有反对的供求关系作用会成为马歇尔批驳劳动价值论的根据呢?对均衡价值论者的观点做进一步的分析:

首先,均衡价值论者以价格的概念替换了价值,而他们所谓的价值是没有价值实体的。他们认为“价值”是由供求决定的,而供求作用直接决定的又是市场价格。他们通过对供求作用的分析得出了市场供求均衡时的价格,发现该“价格”是最完美的,是价值最充分的表现,从而提出市场价格决定商品价值的观点。显然这里均衡论者只在对价格进行分析而不是对价值的分析,因此其结论必然是错误的。其次,均衡分析是一种停留在事物表面的分析。价格受供求影响是一个非常明显的道理。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如果一切事物的现象与本质直接合而为一,那么科学的存在就会成为多余。价值与价格是两个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均衡论者显然混淆了这两个概念。只是对市场价格做的一种现象形态的分析。

分配价值论

商品的效用或使用价值是客观的,不随人们的主观意志而转移,商品的效用也是难以计量的。对某一商品,消费者的主观感受应该是差不多的,只是购买力不同。例如白米饭可以充饥,并且味道肯定比米糠好,尽管依各人的饭量不同,会影响消费者的主观感受,但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大家的主观感受应该是差不多的,对于经济学,其差异可不考虑。之所以一些人吃白米饭,另一些人吃米糠,是因为他们的购买力不同。因此,影响商品价格的,是消费者的购买力——社会产品分配能力,经济学的发展史已证明了这一点。

由于消费者的购买力有限,其不同的爱好,也会影响价格,但是暂时的,因为供给的变化决定了价格的运动。即消费者的不同爱好,最终影响的,是商品供给量。

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发展史,实质上是逐渐脱离效用,成为单纯研究商品价格——社会产品分配能力的过程。经济学设定“一个单价货币所代表的边际效用,为一个单位效用,就是把商品的效用与商品价格相联系的。认为边际效用是消费者的主观感受,还不如认为边际效用是消费者对商品价格的边际承受能力——边际需求价格;或者边际效用是生产者对商品价格的边际承受能力——边际供给价格。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本质上就是这样。边际效用——商品价值量或价格,是指消费者对商品价格的边际承受能力——边际需求价格;边际生产力——商品价值量或价格,是指生产者对商品价格的边际承受能力——边际供给价格。

边际效用价值论本身,并没有回答边际效用(价值量)如何决定商品价格。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只是一个运动形式,边际效用(价值量)本身,需要市场商品供给来决定。而市场商品供给,该理论又认为应由边际效用来决定,产生循环论证。实际上,市场商品供给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从而商品供给决定了边际效用——商品价值量或价格(边际供给或需求价格),是生产关系运动的结果。

4、区别与联系


卡尔·马克思

区别

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区别

边际效用价值论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区别在于其价值观的根本对立。效用论者认为价值不是商品的内在属性,而是人对商品的感觉与评价,效用是价值的源泉。由于效用论者将效用衡量的标准主观化从而使边际效用价值实际上成为主观的产物,将价值的形成与决定同劳动生产完全割裂,使商品价值成为纯粹意义上的一个心理范畴。马克思劳动价值则是客观的价值论,它从生产商品的劳动的客观性出发,系统阐述了劳动创造价值的过程以及劳动的凝结。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价值的衡量标准不同

马克思认为价值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价值量有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而效用论者认为价值是人对商品满足欲望程度的感觉和评价。由于主观评价常因主题不同而迥异,必然使价值的衡量缺乏统一的标准。

第二:对价值来源认识上的不同

马克思认为价值的源泉是唯一的,即人类的劳动,而且是活劳动。而效用论者认为价值由于商品效用与人的欲望之间的满足关系而引起的感觉和评价,即价值来源于主观评价。

第三;对价值实质认识的差异

马克思认为价值在实质上是抽象劳动的凝结,也体现了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而效用论者认为价值就是商品带来的满足程度,与生产者的劳动、社会关系毫无联系,只是效用的主观体现。

均衡价格论与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区别

均衡价格论与边际效用价值论是经济学中较为重要的两大学派。他们的区别在于均衡论主要从市场供求关系入手分析了供求对价格的影响和价格如何在供求作用下达成均衡价格,从而提出均衡价格决定商品价值。均衡论者主要是对市场供求与价格之间关系的分析。边际效用论者则从商品的稀缺性和商品效用入手,分析效用对消费者的作用,从而得出效用决定价值的结论。这一观点单纯考虑了效用与价值的关系。此外,均衡论与效用论的区别还明显表现为客观和主观的区别。如果说均衡论只是一种未深入实质的现象分析,那么效用论者的价值观则纯粹是一种心理分析。

通过比较,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强调了价值的社会经济关系含义;均衡价格论侧重于将价值分析看作商品价格的分析;效用价值论则主张将价值列为消费者的感觉评价。

联系

劳动价值论,均衡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在根本观点上的对立之外还存在着联系。

供求作用

首先,劳动价值论与均衡价值论在供求作用与价格的关系上有共同的观点。马克思认为决定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在现有的正常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生产某种商品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它是就价值量的决定从商品单个量的角度来分析的。而第二种意义则指由社会需求决定的该行业生产社会所需该商品总量所需的劳动时间。这一含义的劳动时间是总量的分析,它对价值的实现起决定作用。而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分析,实质上讲就是社会总供给要与总需求相一致,只有这样,商品价值才能真正实现。这一点与均衡论者的观点并不矛盾。

商品使用价值的作用

其次,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边际效用价值论在关于商品使用价值(效用)作用的问题上有共同之处。二者都承认使用价值对价值有重要作用,但二者区别在于“如何作用”。马克思认为价值与使用价值是统一与商品体内的两因素,二者互相依赖,不可分割。使用价值是价值存在的前提,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没有使用价值则失去了价值存在的基础。可见马克思和边际效用论者几乎同样重视使用价值。但遗憾的是边际效用论者在这一问题走上了歧途。他们过于强调商品效用带给人的主观上的满足,而忽略了交换和交换背后的社会经济关系,并倒向了唯心主义价值观,过分夸大了效用的作用,认为效用决定价值,效用是价值的源泉,只讲效用而抛弃了生产效用的劳动。

在分析方法上的互相引入

此外,均衡价值论与边际效用价值论之间也有着许多共同之处,主要表现在分析方法上的互相引入。马歇尔经济学方法论的主要特点之一便是引入了“边际增量”和“效用分析”。他认为考察经济现象时边际增量比总量更重要。因此,他运用边际增量分析来说明需求和供给,并将这一方法运用于他的整个理论。同样,边际效用论者也将均衡分析法引入了经济学。并以此作为其理论的一个重要基石,提出市场价格是在竞争条件下买卖双方对物品的主观评价彼此均衡的结果。

5、比较意义

马克思主义本身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从来就不惧怕任何批评和挑战,也随时准备吸纳新的科学思想以充实发展自己。均衡论和效用论的传入给马克思主义带来了冲击和挑战,使一些人产生了怀疑和动摇,但我认为这是就西方经济思想认识不清造成的。通过比较分析不难发现均衡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有其合理之处,但却在本质上有较大缺陷,很多地方自相矛盾,不但难以令人信服,也使他们自己陷入了忙于自圆其说的尴尬。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则以其严密的逻辑性和强有力的思辩性证明了自身的科学性。人们不应对任何一种理论采取简单的肯定或否定,而应通过学习去透彻地认识。

以往人们对西方的东西是一棒打死,而现在改革开放了,一些人又认为西方的东西都是好的,这种态度是极不科学的,人们应以客观的态度对待西方的价值论,从本质上加以分析,剔除其不合理的成分,如均衡论中关于均衡价格形成的动态过程分析对人们建立*市场经济*,进行企业制度改革都有很大的借鉴作用。此外对西方经济学中关于微观部分的理论成果应给予必要的肯定。这些理论的引入对人们转变企业角色,提高企业绩效有重要意义。均衡价格分析和边际效用理论对企业如何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较强竞争力有着极大的启示和指导作用。在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一切市场出发进行生产,合理调整生产计划、经营规模、产品结构,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方面正是人们欠缺的,就此应大胆借鉴,但应考虑国情、地区实际和企业现状而不能盲目照搬。要在借鉴、引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色予以创新,加快创立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具有指导作用的现代经济学,而不应停留在崇尚西方经济思想或固执教条地维护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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