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樊著作
《赠樊著作》的作者是白居易,被选入《全唐诗》的第424卷第21首。该首诗作于元和五年(810)。樊著作:樊宗师。宗师元和三年登军谋弘达、材任将帅科,授著作佐郎。元稹元和四年以监察御史使蜀,幼奏故剑南东川节度使严砺违制擅赋,又籍没涂山甫等吏民八十八户田宅一百十一、奴婢二十七人、草千五百束、钱七千贯。时砺已死,东川七州刺史皆受责罚。见《旧唐书·元稹传》。
1、作品原文
《赠樊著作》唐朝白居易
阳城为谏议,以正事其君。其手如屈轶,举必指佞臣。
卒使不仁者,不得秉国钧。元稹为御史,以直立其身。
其心如肺石,动必达穷民。东川八十家,冤愤一言伸。
刘辟肆乱心,杀人正纷纷。其嫂曰庾氏,弃绝不为亲。
从史萌逆节,隐心潜负恩。其佐曰孔戡,舍去不为宾。
凡此士与女,其道天下闻。常恐国史上,但记凤与麟。
贤者不为名,名彰教乃敦。每惜若人辈,身死名亦沦。
君为著作郎,职废志空存。虽有良史才,直笔无所申。
何不自著书,实录彼善人。编为一家言,以备史阙文。
2、作品注释
谏议:谏议大夫,正五品上,掌侍从赞相、规谏讽谕,分为左右,分隶门下省及中书省。见《旧唐书·职官志二》。
屈轶:草名,称指侫草。《博物志》卷三:“尧时有屈佚草,生于庭,侫人入朝,则屈而指之。”
秉国钧:谓作宰相。
御史:监察御史。
肺石:周代设于朝廷门外的石头,赤色,形如肺。民有冤,可立石上申诉。《周礼·秋官·大司寇》:“以肺石达穷民。”
从史:即卢从史。从史贞元二十年(804)为昭义军节度使,骄纵不法。元和四年,成德军节度使王承宗叛,诏使从史讨之,兵出,逗留不进,阴与承宗通谋。五年,为中尉吐突承璀所执,贬驩州司马,赐死。事见《旧唐书》卷一三二、《新唐书》卷一四一本传。
士与女:指阳城、元稹、庾氏、孔戡。
凤与麟:指祥瑞。
著作郎:从五品上;佐郎,从六品上。隶秘书省著作局。皆掌修撰碑志、祝文、祭文,分判局事。见《旧唐书·职官志三》。
3、作品鉴赏
这组诗中最出名的之一。在白居易生活的时代,贵族官僚豪奢游荡,一掷千金。这首诗构思,仅仅从买花这个小角度落墨,深透剖析,就揭露出当时社会的种种弊端。诗末用“田舍翁”的叹息作结:“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这里含有十分深刻的意义,已经触及到了当时不合理的社会经济制度本身。前所谓“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主要就因此。
4、作者介绍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晚年自号香山居士,后人称白香山、白傅、白太傅,原籍太原,后迁居下邽(今陕西渭南)。是唐代的杰出诗人和文学家,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对白居易称“诗魔”、“诗王”、“诗豪”、“诗史”等,日本学界则称白居易为“诗神”。其实,在唐代对白居易的称呼是“诗仙”之称,请看唐宣宗的诗:“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唐德宗贞元十六年(800)进士,由校书郎累官至左拾遗。在此期间,他关心朝政,屡屡上书言事,并写了不少讽谕诗,要求革除弊政,因而遭权贵忌恨,被贬为江州司马。此后他历任忠州、杭州、苏州等地刺史。官终刑部尚书。
晚年官至太子少傅,谥号“文”,世称白傅、白文公。在文学上积极倡导新乐府运动,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写下了不少感叹时世、反映人民疾苦的诗篇,对后世颇有影响。是我国文学史上相当重要的诗人。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释、道三家。立身行事,以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指导思想。其“兼济”之志,以儒家仁政为主,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其“独善”之心,则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脱”思想。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贬江州司马为界。白居易不仅留下近3000首诗,还提出一整套诗歌理论。他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的观点,他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同上),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因此,诗歌创作不能离开现实,必须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状况。他继承了《诗经》以来的比兴美刺传统,重视诗歌的现实内容和社会作用。强调诗歌揭露、批评政治弊端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