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丘寿王
吾丘寿王,字子赣,赵人。年轻时,因精通格五棋被召入京,侍奉诏对。皇上令他跟着中大夫董仲舒学习《春秋》,他才气高,很快就通晓《春秋》。升为侍中中郎,因犯法被免官。
姓名:吾丘寿王
性别:男
字:子赣
籍贯:赵人
主要作品:《吾丘寿王》六篇、《虞丘说》一篇
1、个人生平
吾丘寿王,字子赣,赵人。年轻时,因精通格五棋被召入京,侍奉诏对。皇上令他跟着中大夫董仲舒学习《春秋》,他才气高,很快就通晓《春秋》。升为侍中中郎,因犯法被免官。上书谢罪,请求在宫中养马,皇上不许。后来又请求保卫边塞,抵御外寇,又不许。
过了很久,上疏请求随军进攻匈奴,皇上问他情况,吾丘寿王回答得很好,就又被召为郎官。渐渐升官,正好东郡发生盗贼,皇上拜他为东郡都尉。皇上让吾丘寿王当了都尉后,就不再任命太守,由他兼任。这时,军队多次出动,年成不好,盗贼很多。皇上赐寿王玺书说:“你在朕跟前的时候,显得很有才智,被认为是天下无双、海内独一。等到担任管辖十多城的太守,身兼都尉、太守四千石重职,职责事务都荒废了,盗贼横行,与以前的才智很不相称,什么原因?”吾丘寿王谢罪,于是陈述情况。后来征调入京,担任光禄大夫,供职宫禁中。丞相公孙弘上奏说“:老百姓不能持有弓弩。十个盗贼张驽,一百个官兵不敢近前,盗贼不能迅速制伏,逃脱的人多,不利于人数少的,却有利于人数多的盗贼,这就是盗贼成群结伙的原因。禁止百姓持有弓弩,那么盗贼就会拿着短武器,短武器交战,人数众多的一方就会取胜。用众多官兵追捕少量盗贼,那么一定会抓到。对盗贼有害无利,就没有人犯法,这是刑法搁置不用的途径。我愚蠢地认为,禁止百姓持有弓弩,对国家有好处。”皇上把他的意见交给臣下讨论。吾丘寿王答道:我听说古时创制矛、戟、弓、剑、戈五种兵器,不是用来互相残杀的,而是用来禁止强暴、讨伐奸邪的。天下太平就用来对付猛兽,防备意外事件;有战事就用来设置守卫,应用于战争。到了周王室衰微,上无圣明天子,诸侯凭武力执政,强大的侵略弱小的,人多的强暴人少的,天下疲惫,机巧伪诈同起。所以有智谋的陷害愚蠢的,勇猛的威胁怯懦的,如果专门只顾取胜,就会不讲道理。所以机巧的器械,被用来作为彼此残害的工具,无法数清。
这时秦国兼并天下,废除王道,建立秦一家理论,焚灭《诗》、《书》,崇尚法律,背弃仁义恩德,专任刑法杀戮,毁坏名城,杀戮豪杰,销毁兵器战甲,折断锋刃。这以后,百姓用锄头棍棒打斗,犯法的人越来越多,盗贼不胜其数,以至于穿着囚犯衣服的人阻塞道路,成群结伙的盗贼遍布山间,最终以失败灭亡。所以圣明的君主致力于教化,减少防范,是因为明白不能专靠防范。现在陛下明德,建立太平之世,选拔优秀人才,兴建学宫,三公大臣有的从穷巷、茅草屋被选拔出来,分封土地和爵位,天下风气一天天变好,*国家也向往教化,但是还有盗贼,这是郡国二千石官员的罪责,不是持有弓弩的过错。《礼》说,诸侯生了男孩要在仪式上举起桑木弓和蓬梗箭,象征他长大后有抵御四方之难的职责。孔子说:“我掌管什么?掌管射礼之事吗?”从天子到庶人,都要参加大射之礼,这是夏商周三代的通则。《诗》中说:“大靶子已经高举,弓箭就要张开,射手们已经聚集,各自献上射箭的成绩。”说的就是要射中目标。我听说圣王召集射手集中训练,来宣扬教化,没听说过禁止弓箭。再说禁止弓箭的目的是为了制止盗贼攻杀抢夺。按法律,犯攻杀抢夺之罪的人当判死刑,但是还是制止不了,原因就是大奸贼对于重刑本来就不怕。我担心坏人有弓箭,官吏不能制止;善良的百姓用弓箭防身,却触犯了法规。这就让盗贼独占威风,却夺去了百姓救护自己的武器。我私自认为,对禁止奸邪没有好处,而且废弃了先王的法典,使学者不能学习举行射礼,特别没有好处。书奏上,皇上用这篇上书问难公孙弘。公孙弘被驳倒。
等到汾阴得到宝鼎,武帝认为是瑞祥之物,进献宗庙,后来收藏在甘泉宫。群臣都上寿祝贺说“:陛下得到周鼎。”只有吾丘寿王一人说不是周鼎。皇上得知,召他来问道:“现在朕得到周鼎,群臣都认为是的,惟独寿王认为不是的,为什么?有理由就行,没有理由就要杀头。”寿王回答说“:臣怎么能没有理由!我听说周朝的事业功德是从后稷开始的,公刘时得到发展,古公..父时进一步壮大,文王武王建立周朝,周公时光耀天下。德泽普照,无处不在。上天感应,鼎为周朝出现,所以称为周鼎。现在汉朝从高祖起继承周朝的天道,也是明德普照,天下和顺。到陛下,光大扩展祖业,功德更盛。瑞祥并至。从前秦始皇亲自到彭城寻找周鼎,但没有找到,上天赐福给有德之君,宝鼎自动出现,这是上天要兴盛汉朝,这就是汉鼎,不是周鼎。”皇上说“:说得好。”群臣都称贺万岁。这天,赐给吾丘寿王黄金十斤。
吾丘寿王后来因事被杀。
2、史籍原文
吾丘寿王字子赣,赵人也。年少,以善格五召待诏,诏使从中大夫董仲舒受《春秋》,高材通明。迁侍中中郎,坐法免。上书谢罪,愿养马黄门,上不许。后愿守塞扞(捍)寇难,复不许。久之,上疏愿击匈奴,诏问状,寿王对良善,复召为郎。
稍迁,会东郡盗贼起,拜为东郡都尉。上以寿王为都尉,不复置太守。是时,军旅数发,年岁不熟,多盗贼。诏赐寿王玺书曰:“子在朕前之时,知(智)略辐凑,以为天下少双,海内寡二。及至连十余城之守,任四千石之重,职事并废,盗贼从(纵)横,甚不称在前时,何也?”寿王谢罪,因言其状。
后征入为光禄大夫侍中。丞相公孙弘奏言:“民不得挟弓弩。十贼扩弩,百吏不敢前,盗贼不辄伏辜,免脱者众,害寡而利多,此盗贼所以蕃也。禁民不得挟弓弩,则盗贼执短兵,短兵接则众者胜。以众吏捕寡贼,其势必得。盗贼有害无利,则莫犯法,刑错(措)之道也。臣愚以为禁民毋得挟弓弩便。”上下其议,寿王对曰:
臣闻古者作五兵,非以相害,以禁暴讨邪也。安居则以制猛兽而备非常,有事则以设守卫而施行阵。及至周室衰微,上无明王,诸侯力政,强侵弱,众暴寡,海内抏敝,巧诈并生。是以知(智)者陷愚,勇者威怯,苟以得胜为务,不顾义理。故机变械饰,所以相贼害之具不可胜数。于是秦兼天下,废王道,立私议,灭《诗》、《书》而首法令,去仁恩而任刑戮,堕名城,杀豪桀(杰),销甲兵,折锋刃。其后,民以耰锄箠挺相挞击,犯法滋众,盗贼不胜,至于赭衣塞路,群盗满山,卒以乱亡。故圣王务教化而省禁防,知其不足恃也。
今陛下昭明德,建太平,举俊才,兴学官,三公有司或由穷巷,起白屋,裂地而封,宇内日化,方外乡(向)风,然而盗贼犹有者,郡国二千石之罪,非挟弓弩之过也。《礼》曰男子生,桑弧蓬矢以举之,明示有事也。孔子曰:“吾何执?执射乎?”大射之礼,自天子降及庶人,三代之道也。《诗》云“大侯既抗,弓矢斯张,射夫既同,献尔发功”,言贵中也。愚闻圣王合射以明教矣,未闻弓矢之为禁也。且所为禁者,为盗贼之以攻夺也。攻夺之罪死,然而不止者,大奸之于重诛固不避也。臣恐邪人挟之而吏不能止,良民以自备而抵法禁,是擅贼威而夺民救也。窃以为无益于禁奸,而废先王之典,使学者不得习行其礼,大不便。
书奏,上以难丞相弘。弘诎(屈)服焉。
及汾阴得宝鼎,武帝嘉之,荐见宗庙,臧(藏)于甘泉宫。群臣皆上寿贺曰:“陛下得周鼎。”寿王独曰非周鼎。上闻之,召而问之,曰:“今朕得周鼎,群臣皆以为然,寿王独以为非,何也?有说则可,无说则死。”寿王对曰:“臣安敢无说!臣闻周德始乎后稷,长于公刘,大于大王,成于文武,显于周公,德泽上昭,天下漏泉,无所不通。上天报应,鼎为周出,故名曰周鼎。今汉自高祖继周,亦昭德显行,布恩施惠,六合和同。至于陛下,恢廓祖业,功德愈盛,天瑞并至,珍祥毕见。昔秦始皇亲出鼎于彭城而不能得,天祚有德而宝鼎自出,此天之所以与汉,乃汉宝,非周宝也。”上曰:“善。”群臣皆称万岁。是日,赐寿王黄金十斤。后坐事诛。
3、史书注释
吾丘寿王:姓吾丘(或作虞邱),名寿王。
格五:博戏名。以棋子行,至五格不得行、故曰“格五”。
董仲舒:本书有其传。
辐凑:车辐凑集于毅上,比喻出谋划策多。
任四千石:郡守、都尉皆二千石,吾丘寿王为都尉,兼摄太守,故云四千石。
光禄大夫:应称“中大夫”。周寿昌:“《百官志》太初元年更名中大夫为光禄大夫。案:公孙弘相在元朔五年,逾三年薨,当元狩二年,下距太初元年凡十八年。此当公孙弘相时,应称中大夫。”
扩(kuò):张满弩弓。
蕃:繁殖。
对曰:下文是《议禁民不得挟弓弩对》。
五兵:指矛、戟、弓、剑、戈等五种兵器。
抏(wán):摧挫消耗之意。
首法令:以法令为首。
堕:毁也。
不胜:言不可胜。
汾阳:县名。在今山西河津县西南。
大王:古公亶父。
昭:明也。
漏泉:意谓被雨露、饮甘泉。
诛:吾丘寿王诛死后,武帝颇悔恨。见《刘向传》按道侯韩说谏帝语。
由穷巷:谓由贫民出身。
起白屋:起家无所凭借之义。白,犹素。
有事:言有四方扞御之事。
“吾何执,执射乎”:见《论语·子罕》。
“大侯既抗”等句:引诗见《诗经·小雅·宾之初筵》。侯:箭靶。抗:竖起。张:弓加上弦,放上箭,此曰“张”。同:齐也。献:犹逞。发:射也。功:本领。
抵:触犯。
擅:专也。
4、史籍出处
《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