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棒政策
美国第26届总统T.罗斯福提出和实行武力威胁和战争讹诈的外交政策。他曾在一次演说中援引了一句非洲谚语:“手持大棒口如蜜,走遍天涯不着急”来说明他任内(1901~1909)的外交政策,后发展成所谓“大棒加胡萝卜政策”。20世纪初,美国凭借其大为增强的军事经济力量,积极推行向外扩张计划,加强了对拉丁美洲,特别是加勒比海地区的侵略。罗斯福根据A.T.马汉的制海权理论,主张以武力为后盾,迫使拉丁美洲国家“循规蹈矩”,听命于美国。
1、历史背景
美西战争后,美国成了新兴的世界强国,它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也日益提高。美国获得古巴、波多黎各等地,加强了它对加勒比海地区的控制。英国于1901年与美国签订《海——庞斯福特条约》,承认美国有权在中美洲单独开凿运河和进行管理,并于1902年将它在加勒比海的舰队撤走,实际上,将这一海域的制海权交给了美国。随着美国在这一地区的经济和战略利益的增长,美国借欧洲列强对拉美国家武力索债之机,大肆进行武装干涉,竭力谋取在这一地区的优势地位。继麦金莱上台的西奥多·罗斯福总统(1901—1909年在任),就是推行帝国主义干涉政策的代表人物。他多次对加勒比海国家进行粗暴的干涉,并公然鼓吹在与任何国家进行谈判交涉时都应以武力作为后盾。1900年,西奥多·罗斯福在一次讲演中说,他总是喜欢这一西非谚语:“说话要温和一些,但要携带一根大棒,你就会成功。”后来,人们用这句话生动地将他在执政期间所推行的帝国主义侵略政策概括为“大棒政策”或“大棒外交”。
2、内容
1901—1905年,西奥多·罗斯福在多次演说中,尤其是在1904—1905年致国会的年度咨文中,提出了干涉拉美各国内政的“大棒政策”的依据。他对“门罗主义”做了新的解释,以运用于帝国主义时期。他认为,任何美洲国家拒绝偿还欧洲国家的债务,势必会遭致后者占领美洲国家领土;美国为了维护门罗主义,有责任干预这种冲突,必要时以武力来防止欧洲的武装干涉。他在1904年12月6日致国会的咨文中写道:“在美洲,也正如在其他地方一样,终将需要某一文明国家的干涉;而在西半球,美国之奉行门罗主义,迫使美国……行使一种国际警察的权力。”这在历史上被称为西奥多·罗斯福对门罗主义的“引申”,也就是“老罗斯福主义”。
1902年,英国、德国和意大利借口索取委内瑞拉*所欠债务,用海军*了委内瑞拉的港口。阿根廷外长路易斯·M·德拉哥立即对此行动发出*,说任何国家不得借口追索欠债对债务国进行武装干涉,这便是拉美外交史上著名的《德拉哥宣言》。西奥多·罗斯福借维护《德拉哥宣言》的原则,公开出面干涉,并强迫英、德、意接受美国的仲裁。美国从中渔利,在委内瑞拉乘机扩张美国的*。1904年,当多米尼加*遭到法、意、德、比等债权国武力索债时,西奥多·罗斯福提出“根据门罗主义的引申”,反对它们的武力恫吓,并派遣海军舰只进入多米尼加领海。1907年,美国和多米尼加签订一项条约,迫使多米尼加将海关、财政交给美国代管。此后,多米尼加便沦为美国的保护国。
与此同时,美国也将古巴变成它的附属国。1901年,美国占领者提出一项《普拉特修正案》,并迫使古巴制宪会议把它作为“附件”塞入古巴宪法。1903年,美国又将这个修正案的主要条文列入美古条约,使美国获得享有干涉古巴内政的特权。此后,美国根据此项特权,多次肆意干涉古巴内政,实行军事占领,把一个又一个傀儡安放在“总统”的宝座上。西奥多·罗斯福挥舞大棒,1903年11月在*城策划了一次政变,促使*脱离哥伦比亚而独立。接着,美国与*签订一项条约,获得了运河开凿权和管理权。*运河于1914年竣工,成了沟通大西洋和太平洋之间的通道,对美国侵略拉美和亚太地区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西奥多·罗斯福的“大棒政策”并不仅仅限于加勒比海地区,在美国与加拿大解决阿拉斯加边界问题时,以及1905年在调解法德的摩洛哥纠纷中,都笼罩着它的阴影。
在大棒政策的指导下,美国凭借武力,多次公开干涉拉丁美洲国家的内政。1903年,罗斯福参与策划并出动海军支持*政变。1904年,美国又出动军舰,迫使多米尼加*将一切关税交给美国管理。美国推行大棒政策的地区,并不限于拉丁美洲。在解决阿拉斯加与加拿大的边界纠纷中,美国也对英国和加拿大施加压力。1904年,一名美国公民在摩洛哥被捕,美国*立即出动军舰,并发出最后通牒,迫使摩洛哥释放被捕者。罗斯福一再出动武装力量,肆意干涉他国的作法,激起拉丁美洲各国的强烈反对,也引起本国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
大棒政策”和“金元外交”美西战争后,美国对拉丁美洲交替推行“大棒政策”和“金元外交”,它是在保护美国公司利益和预防其他列强可能干涉拉美事务的借口下,以先发制人的手段干涉拉美各国内政的帝国主义政策。“大棒政策”是由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制定的,霸占*运河区就是推行“大棒政策”的突出事例。“金元外交”美国资本大量渗入拉美,奴役和剥削当地人民。整个拉美成了美国的“后院”。
3、效果
对于美国这种“大棒政策”,我们早已屡见不鲜。无论是对于巨大的能源诱惑,还是解决地区问题,美国往往热衷于军事手段。为了控制占全球三分之二石油的中东地区,美国打着“*”的幌子,发动了伊拉克战争。事实上,这种“大棒政策”最终致使了伊拉克安全局势严重恶化,反美武装不断制造血腥爆炸,境内教派矛盾激化。最近,安南向联合国安理会作关于伊拉克问题的最后一份报告时称,持续恶化的伊拉克局势使伊拉克爆发全面内战的可能性不断增加,甚至可能导致一场中东地区的战争。
如今,中东问题尚未解决,流血事件还在不断发生,美国却又把手伸到了非洲。分析人士认为,作为世界强国,布什*现在还未充分认识到,动用军事手段达到目的并不难,但收拾战后残局,靠军事手段是很难保住长久和平。战后伊拉克、阿富汗的动荡时局莫不验证这一点。
美国“大棒政策”也有“雷声大、雨点小”、被牵制的时候,就如反美人物查韦斯多次公开大骂布什不说,还与美国最不喜欢的伊朗总统内贾德搞成一片,对抗美国。而查韦斯对抗美国背后的最大底气就是石油,美国每年都要从委内瑞拉进口大量的石油,特别是委内瑞拉目前掌控下的西提戈石油公司,在美国境内拥有8家石油加工厂和1.4万个加油站。因此,美国一旦失去委内瑞拉的石油供应,其经济必将蒙受深度打击。所以,对于委内瑞拉,美国除了警告和象征性的“制裁”,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此外,“大棒政策”往往是事与愿违。在每次挥动“大棒”之前,美国原本是想通过“大棒”夺来石油控制权,从而操纵国际油价上涨来打击对手、赚取暴利,但最后受害的却是自己。随着近年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涨,美国人开始不堪重负。同时相反的是,被美国认为是对手的伊朗、委内瑞拉等国却受益匪浅,净赚巨额石油利润。
4、影响
美国301条款制度无疑是强权经济的体现,是一种大棒政策,动辄以贸易制裁相威胁,妄图是国内法扩展至国际范围,违反了现行国际法。但对我国的法律却有积极方面的借鉴意义。
首先,我国应借鉴301条款,制定我国的具有威胁性的国内法。随着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功,我国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加之劳动力及原材料低廉等因素大量商品以低价进入国际市场。许多国家不想看到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千方百计的扼杀中国的出口贸易。仅以反倾销为例,到2000年我国出口产品在国外涉及反倾销的案件已超过200件,已有近40个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提起反倾销调查。纺织、服装、轻工、家电、五金、医药等我国各大类出口产品及高科技产品均有涉及。平均税率为50-100%,墨西哥对我国的鞋类竞征收高达1105%的反倾销税。如此不公正和不公平的、歧视性的、不合理的做法,若针对美国,肯定会受到301条款的制裁。因此,我国有必要在发展我国经济的基础上制定自己的“301条款”。其他国家要么取消其不合理的法律、政策或做法,接受我国的标准和条件,继续与我国进行贸易,至少是一种公平和对等;要么接受我国的标准和要求,要么失去我国的市场和优惠条件。
其次,将与外国有关的争议使用国内法程序解决,但应注意不要违反国际法中的属地管辖原则。国际法规定,只要该事件有一个构成要素发生在该国,则该国对该事件享有管辖权。适用我国法律解决国际纠纷,无疑对于我国是十分有利的,可以避免其他国家对我国歧视。
正像美国301条款制度和诱人的内国市场一样,我国应当积极研究入世条件下的中国公平法制建设,参照和借鉴美国301条款制度,实现外国先进经验在中国的本土化,实现中华文明的振兴。
5、实质
大棒政策的实质是用武力威胁和战争讹诈的方式干涉拉丁美洲的国家事务,以达到支配拉美各国的侵略目的。西奥多罗斯福罗斯福他在任美国总统期间(1901-1909年),应付国际关系“嘴里说话要温和些,但手中要提根大棒”,因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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