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前沿科学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和技术部[〔2019〕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直属高校,各部委、各省共建各高校:
为实施《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穆朗玛峰计划》,规范前沿科学中心建设和管理,我部制定了《前沿科学中心建设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和地方单位的实际工作,认真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19年8月19日
前沿科学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边缘科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根据《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穆朗玛峰规划》和《边缘科学中心建设规划(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中心是探索现代大学制度的试验区。要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中的枢纽作用,深化*机制改革,汇聚世界一流人才,推进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和科教深度融合,建设成为中国最具代表性的创新中心和相关基础前沿领域人才的摇篮,成为具有国际“领军”地位的学术高地。
第三条本中心以前沿科学课题为导向,聚集形成高水平国际化的大型团队,积极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具有极端研究方法的大型平台,积极培育前瞻性的领先基础研究项目,不断产生高影响力的原创性重大成果。
第四条中心是高等学校为实施新的管理和运行机制而设立的实体组织。根据真实的物理空间、真实的研究团队、真实的目标和任务、真实的投资保证的要求,它将独立运作。以研究团队为基本单位,以重要前沿领域为重点,继续长期抓重点。
第二章行政责任
第五条教育部是前沿科学中心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顶层设计。对中心的现场布局和施工布局进行总体规划,明确项目立项、施工、运行管理、验收和评估的要求。
(2)施工支撑。中心建设将纳入*财政相关资金的预算分配因素;在研究生招生指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培育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引导中心建设和发展。
(3)绩效评估。根据检查和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对中心的支持。把中心建设成效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高等学校是前沿科学中心建设的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计划。根据科学发展的前沿和国家战略需要,结合“双一流”建设规划布局,充分发挥学科群优势,根据中心的建设规划要求。
(2)条件保证。制定有利于中心建设和发展的政策,并在各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双一流”建设资金、*高校基础科研费、物理空间、研究生招生指标等资源的统筹规划。将为中心提供条件,并确保实施建设计划中承诺的政策、机制和条件。
(3)管理和运营。制定中心的发展规划;管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建立和有效工作;制定中心的管理和运行机制;配合教育部做好验收评估、绩效评估、进度报告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建设
第七条中心建设遵循“一个成熟,一个起步”的原则。在具备《前沿科学中心建设规划(试行)》要求的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应满足以下要求:
(a)场的方向。它应该是一个国际前沿,一个新的交叉方向,一个革命性的方向,或者是关键领域的战略要务。它可以浓缩和形成该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并决定研究的主要方向和任务。
(2)研究水平。该中心在该领域的研究水平已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居世界首位或有望进入世界领先行列,并取得了国际国内同行公认的具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3)人才团队。在重大研究方向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创新思维活跃、创新能力强、创新潜力大的项目总监一般不少于30人,每个项目总监组成3-5人的团队;拥有一支规模庞大、跨学科整合、优秀青年人才的国际研究团队。
(4)发展前景。相关领域有望取得新的突破,包括:提出并解决“0比1”科学问题,取得原创性成果;开拓新方向,提出新理论;工业、国防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革命性技术生产。
(5)施工条件。该中心有独立的物理空间(不少于10000平方米),相对集中。有稳定的营运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年)和独立的内部财务代码;在人员就业、科研组织、评估考核、人员培训等方面获得特殊政策支持。;有足够的科研资源,已经或者计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科研设施。
第八条设立中心的程序如下:
(一)提出组建提案
有条件申请的高校将根据现有基础和发展需要,选择前沿方向,组建研究团队,创新*机制,明确配套政策,形成建设规划,向教育部申请建设。
建设计划是中心年度考核、验收和定期考核的依据。主要内容包括:建设意义、基础与条件、研究方向与重点任务、预期成果、建设任务与进度安排、人才队伍建设、管理与运行机制、条件与平台建设、政策与资源保障等。
(二)开展方案咨询
经教育部批准,建设院校将组织校外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咨询和评议。咨询评估专家组的人数不得少于9人,大学系统以外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1/2。
咨询的重点包括:该领域的方向是否是一个重大前沿,重大科学问题是否明确,建设基础是否坚实,建设思路是否可行,发展前景和产出目标是否明确。
(3)组织专家论证
教育部组织专家对该中心进行示范,包括审查材料、听取报告、专家询问和评论。专家组由不少于11名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论证结果作为项目的重要依据。
论证的重点包括:总体建设规划是否可行,建设任务和进度是否合理,**机制和运行管理是否体现了高校科技*改革的要求,政策保障和资源投入能否满足建设需要。
(四)批准项目建设
学校根据专家意见对建设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提交学校常委会讨论批准,形成会议纪要。建设大学将以公函的形式向教育部提交建设计划、会议纪要、专家意见记录及其采纳情况。教育部批准成立该中心。
第九条中心建设期为5年。施工期间:
教育部不时组织施工推介会,了解中心的施工进度,组织现场交流,评估施工进度等。,引导和推动高校建设,确保中心建设优质高效。
教育部组织年度绩效考核,建设院校于每年12月31日前提交建设进度报告,重点关注建设进度、政策执行、经费投入等。如果年度目标未完成,建设进度无效,教育部将视情况对中心进行约谈、警告、调整或停止支持。
第四章验收
第十条建设期结束后,建设大学应当编制边缘科学中心验收总结报告,并向教育部提出验收申请。
第十一条教育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验收方法包括查阅资料、听取报告、现场调查、提问、综合评价等。根据前沿科学中心的验收标准和中心的建设规划,形成书面验收意见。
第十二条经验收合格的中心继续开放运营。未通过验收的中心将在一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次申请验收,仍不能通过的不再支持。
第十三条验收的基本要求:
(1)中心已建成一个独立的实体,拥有2万多平方米的相对集中的物质空间,独特的创新环境和文化氛围。有先进的仪器设备或专门的研究手段开展前沿科学实验,形成开放共享的基础实验平台,建设高水平的实验技术队伍。
(2)中心主要由专职人员组成。一般来说,高层次的PI不少于60,40岁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比例超过60%。我们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制度,引进和培养了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培养了高水平的研究生。
(3)中心继续产生原创、有影响力的成果,实现“0比1”创新突破。国际学术影响力大大增强,相关学科的领先能力显著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贡献更加显著。
(四)中心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有效运行,形成了先进、简单、高效、国际一流的组织管理体系,内部机制相对完善,*机制改革创新成效显著。
第十四条中心开放运行后,教育部每年组织一次集中报告和交流。各中心报告年度研究工作进展、中心运行状况、创新能力提高情况等。该中心每年12月31日前向教育部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第十五条教育部应当定期组织对中心的评估。评估周期为五年,委托独立的第三方组织国内外专家。评价的要点包括:产出质量、人员水平、人员培训质量、经营管理等。重点是判断一个新的记录是否已经被创造,它是否在中国是不可替代的,在世界上领先,并进入世界第一梯队。根据评估结果,教育部将向通过评估的中心提供滚动支持。评估不合格的中心应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财政支持。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支持。
第五章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中心从项目成立之日起正式运行。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首席科学家责任制,成立学术委员会。可设立中心行政主任,协助首席科学家管理中心,并可根据需要设立研究和管理机构。
管理委员会是中心的决策机构。其主任是建设大学的主要领导,主管学校的领导是副主任。其成员由科技、规划、人事、研究生、金融、资产等部门及相关院校的主要领导组成。确定中心建设和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审定中心的重大事项,协调中心建设和运行中的问题,审定学术委员会候选人。
学术委员会是该中心的专家咨询机构,由相关领域的知名国际学者组成(其中不少于三分之一是外国专家)。该中心负责选拔和任命。学术委员会指导中心的发展方向和重大项目课题的选择,为中心的发展提供战略建议,促进中心的学术交流,帮助中心引进国际一流人才。
首席科学家负责中心建设、运行和发展的总体工作,包括方向选择、团队建设、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等事项。首席科学家由建设院校择优选定,并报教育部备案。任期五年,一般不超过两年。原则上,第一次招聘的人员年龄不应超过55岁,院士年龄不应超过65岁。
中心首席行政官协助首席科学家负责中心的行政事务和日常管理。行政主任是具有一定学术背景的专业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由学校任命。
第十七条中心是学校*和机制改革的政策特区,包括:
组织模式应加强有组织的科学研究。在首席科学家的领导下,围绕中心的主要研究方向进行系统的、持续的研究。积极开展本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研究,积极提出国家重大项目建议。
培养人才,加强科研,育人。该中心注重研究生培养,优先考虑研究生招生和免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创新科研实践培训方法。鼓励中心高级研究人员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选拔优秀本科生跟随教授开展科研训练。
人事雇佣给了中心自主权。根据发展需要,中心选择和引进人员,主要是专职人员,人员管理由中心负责。制定有利于吸引人才特别是年轻人才走向世界的优惠政策。青年人才主要采用岗前制度,为青年人才的聚集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按照克服“五个一”的改革要求,首先要进行评价和考核。实行分级考核,淡化年度考核,强化任职期考核,注重团队考核;简化评估程序,对中心进行整体绩效评估。该中心采用分步评估。首席科学家和首席信息官在评估和评价方面拥有自主权。允许中心独立开展职称评定。
创新文化应营造克服浮躁、专注研究的氛围,加强学风和诚信建设。加强鼓励“0对1”研究的引导,支持非共识和交叉整合创新;鼓励家庭和国家的责任感、奉献精神和感情。
开放创新应加快吸引和聚集国际一流人才,建立高效的访问学者机制,与国际高水平机构长期深入合作,建立中心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管理机制。
第十八条中心可以结合相关领域科技发展趋势和重大科技任务的组织实施,动态优化建设任务书确定的主要领域范围内的具体研究方向,保持前沿和领先地位。研究方向的重大变化,经学术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报教育部备案。
第六章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中心统一命名为“XXX前沿科学中心”,英文名称为“XXX前沿科学中心”。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