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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司法部:哈佛歧视亚裔学生,违法!

科普小知识2022-04-04 0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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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Panorama.com。

■郭英建

最近,哈佛在歧视亚洲学生的案件上取得了新的进展。美国司法部称,哈佛大学歧视亚洲学生的录取政策是非法的。

这个事件需要稍微追溯一下。今年6月,根据法院提供的文件,哈佛大学在其新生入学程序中设立了五个类别来评估申请人,包括“学习”、“课外活动”、“体育”、“个性”和“融合”。从1到6,1是最好的。其中,在“个性”评价体系中,白人的得分明显高于亚洲人。根据对16万多名学生记录的分析,哈佛大学的“公平招生学生组织”被起诉,指控哈佛大学评估亚洲申请者的人格水平较低,包括积极的人格、可爱、勇气、善良以及他们是否受到广泛尊重。这种对亚洲申请者的低估和歧视是长期和一贯的。哈佛大学否认了这一点,并指责对方无中生有。

在控方和辩方的争吵中,美国司法部于8月30日发布了一份公开声明,明确支持原告,原告起诉了哈佛的组织和学生,认为哈佛的录取规则确实违反了法律。结果,相当多的亚洲学生被哈佛大学拒之门外,而其他不太合格的学生因为他们的“种族”而被录取

声明指出,哈佛使用了一个模糊的个人评估系统,伤害了亚洲申请人,这可能会受到种族偏见的影响,损害亚洲申请人的入学机会。这是一种非法的种族平衡,哈佛大学在超过45年的时间里,在做出录取决定时从未认真考虑过种族中立的其他选择。

司法部为什么这么说

人们可能会问,为什么司法部在案件仍在地区法院审理时发表了这样的声明。

美国司法部的声明实际上是澄清其立场的“意图声明”。司法部的利益声明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它仍能在美国地方法规中发挥指导作用。美国司法部倾向于在涉及公民权利的案件中使用这种声明,而且这种趋势正在增长。据媒体报道,2006年之前只有7份这样的声明,但从那时到2011年的五年中,有242份这样的声明,几乎都是在奥巴马总统执政期间发表的。他们对当时警方暴力执法视频的曝光、盲犬和导盲犬乘坐“优步”等问题表达了明确的看法,对当时及以后的法院判决和法规起到了指导作用。

特朗普任期内的司法部表示,其目标实际上是在高校实施“平权行动法”。几十年来,民权运动时代的这一里程碑式的成就一直遭到美国白人保守派的强烈反对。根据许多媒体的报道,美国司法部的声音实际上是为了大声疾呼。

据《纽约时报》报道,今年7月,特朗普*的司法部和教育部门宣布废除奥巴马*期间引入的平等权利行动准则——一项鼓励大学在审查大学申请时考虑种族因素以促进校园多样性的政策——并重新发布了一份布什*文件,呼吁大学使用“种族中立”的录取标准。为此,*党人指出,特朗普总统正在取消对少数群体的保护。

斗争焦点:平权行动法案

《平权行动法》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历史问题,也是一个极具争议性的严峻现实问题。简而言之,所谓的平权行动法案意味着美国联邦和州*应该在法律上给予任何人平等的机会,以防止在诸如“肤色、宗教、性别或种族”等问题上歧视相关人员,特别是来自少数民族的人员。为此,有必要确保大学、医院和军队等公共机构中的平等权利措施,以便所有人都能得到平等待遇。为了实施这样一部平权行动法,美国许多大学在历史和现实中都采取了种族配额和性别配额政策,从而促进了校园多元化的发展。

然而,结果是,像这样的配额制度被一些人批评为反向歧视。美国的许多学院和大学已经禁止实施平权措施,并开始从社会经济因素而不是种族因素录取新生。然而,仍然有许多学院和大学,特别是一些私立精英学校,继续以种族为由招收新生。然而,在哈佛*提供招生政策细节之前,人们不知道像哈佛这样的精英大学是如何将种族因素纳入新生录取原则的。

哈佛大学招生政策的曝光让人们,尤其是亚洲人,看到了由于种族原因,一些本应被录取的优秀高中生被名牌大学拒之门外,但也是由于种族原因。一些不太优秀的高中生被哈佛这样的名牌大学吸引。许多感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的亚洲人对此非常愤怒。许多亚洲人也反对平等权利行动法案。

特朗普*一直反对平权法案,不会错过这个绝佳的机会。在该案双方的上诉中,哈佛希望当地法院能够决定撤销该案。然而,司法部在其声明中明确表示,地区法院应拒绝哈佛的请求,以便将案件提交高等法院进一步审议。这正是哈佛组织和学生所期待的。

司法部指出,当最高法院建议新生入学应考虑种族因素时,有许多标准作为门槛,如多样性目标,例如,如果不使用种族因素就很难达到目标,如时间限制,如对使用种族因素作出明确解释的责任等。司法部认为,哈佛大学没有很好地解释为什么它在录取规则中使用种族因素,这使得它有可能超越法律。该声明对亚洲人的态度相当坚定,认为哈佛未能证明它没有非法歧视亚洲人。

作为哈佛平台的“常青藤联盟学校”

哈佛大学很快发表了一份声明,对司法部的声明表示“深感失望”,称哈佛大学不歧视任何申请者,无论其种族。哈佛指出,它将继续坚决捍卫法律赋予大学的权利,并将继续视种族为大学录取的因素之一。哈佛还反驳说,这种方法实际上是美国司法部坚持不懈的努力,已经坚持了40年。

在这场关于平等权利法案未来命运的拉锯战中,布朗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耶鲁大学和其他7所常青藤联盟大学,以及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和华盛顿大学等一些顶尖大学都发表声明支持哈佛大学。

他们都明确表示,他们同意哈佛大学应该把种族作为实际录取过程中的一个因素。他们认为,将种族作为录取过程中的一个考虑因素,对于保持学生构成的多样化至关重要。他们敦促法官考虑坚持录取新大学生的原则——包括学生的社会经济背景、学业成绩、父母的教育水平和领导技能,并且不要忘记国籍和种族。

这些精英学校认为,他们寻求的是在录取过程中实现观点、经历、目标、背景、种族、国籍和兴趣的多元化发展。他们认为,只有这样,学生的教育经历才能大大加深,学生才能受到鼓励,质疑他们现有的固定思维,接受的真理才能得到检验,当代世界的复杂性才能得到欣赏。

与此同时,他们还认为美国高等法院一直允许学院和大学采用一种将个性化和完整性相结合的录取原则。他们强调,当每所学校招收新生时,也是针对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而不是仅仅根据学生的种族来决定是否招收。

事实上,哈佛大学远不止这些顶尖大学。哈佛大学的学生组织和校友也支持录取规则。此外,由美国教育委员会领导的数十所高等教育机构和组织都支持哈佛大学,并要求法官不要干涉任何大学在种族问题上的细节。他们认为每所大学都有自己独特的使命和环境。为了实现大学规定的教育使命,它可能要求大学使用不同的评估机制来审视不同学生的特点、经历和背景。

美国司法部的声明无疑将这一事件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双方都不会掉以轻心。如果没有意外,该案将于10月进入高等法院。那个阶段的审判和判决将对整个美国的高等教育产生巨大的影响。

(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中国科学报》(2018-09-04,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