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专项申报
关于组织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云计算与大数据”等三个重点项目申请的通知
所有相关下属院校:
根据国务院《深化*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专项、资金等)的部署和要求。)(国发〔2014〕64号),科技部按照“成熟批、启动批”的原则,与有关部门合作,陆续整合发布了一批2016年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为指导和组织高校申报2016年“云计算与大数据”、“附加材料与激光制造”和“先进轨道交通”三大重点项目,提高项目任务书的竞争力,我公司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郭克发字[2016)第69号)中精密医学研究等重点项目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了上述三项专项牵头任务申报工作:
1.请有关院校认真组织研究《科技部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研究发展计划、精密医学研究等重点专项项目应用指南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
2.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提出“云计算和大数据”三大重点项目的领导任务。根据指南第二标题任务(如1.1)的研究方向,填写《2016年重点项目领导任务汇总表》(见附件,根据指南中的细分方向可明确申报的除外),并于2016年3月17日11:00前加盖学校公章,传真至我公司高科。3月18日,我公司将通过手机和电子邮件通知申报院校。如果在期限内没有提交,我们部门不负责推荐。
3.对于多所院校计划领导同一任务的情况,我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关院校共同讨论,整合优势资源,集中力量,做好项目申请工作。最后,确定我部推荐的项目原则上应在2016年4月6日17: 00前完成网上申报和单位提交,供我部审核。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请及时打电话给我们的高科技部门。鼓励所有学院和大学通过其他推荐渠道申请。
4.为明确企业主导或高校未申报的研究方向,相关高校科技管理部门应积极组织和协助高校专家与优势企业或科研院所合作。
联系人:刘、、,教育部高技术司、科技部
电话:010-66096733 66092082 66092093
传真:010-66096733
附件:2016年重点专项工作任务总结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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