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申请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教育厅科技[2019]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部属各高校,各部委、各省共建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完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布局,引导高校加强高水平科研,围绕国家急需重点领域解决关键问题,充分发挥高校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支撑作用。经过研究,计划围绕重点领域组织建设和布局一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新建设中心项目重点关注核心关键领域、新兴差距和薄弱领域,主要包括:国家安全、人工智能、先进材料、数字技术、高端芯片和软件、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生命科学技术。
2.推荐单位应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拟建项目。拟建项目应立足于学校的学科优势和特色,面向国家的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新建工程中心不应与单位现有的国家和教育部平台重复或相同。
二。组织宣言
1.接受有限申报。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委共建高校分别推荐一个建设项目,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一个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再推荐部委共建高校),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不超过四个建设项目,*统战部和*军委培训管理部分别推荐一个建设项目。夸大的项目将不被接受。
2.请认真组织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格式附后),并于2019年6月28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交我公司(一式7份,电子版通过光盘或邮件)。教育部直属高校可以直接向我公司提交申请材料;相关部门(单位)的教育厅(局)负责本单位高校的推荐工作,并将申请材料提交我公司;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市)直属高校的推荐工作,统一向我公司提交省属高校和省属联合设立的高校的申请材料。我们公司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联系人:010-66092082,刘010-66096733
电子邮件:gxc7937@moe.edu.cn
邮政编码:100816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港胡同37号教育部科技司
附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表(格式)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