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良知”,中国哲学中的“良知”概念
在中国哲学中,“良知”的概念来源于孟子:“不学习的人是有能力的,他的能力也是好的;知道自己不想什么的人的良心也是好的。作为一个孩子,一个人不知道谁爱自己的近亲,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一个人不知道如何尊重自己的兄弟。亲,仁,敬久,义。没有他,我们可以到达世界。”(孟子献身于事业)
孟子还说:“人人都有吃苦的心。乍一看,今天的人们看到孩子们将入井时,既担心又同情。他们别无选择,只能求助于父母。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尊敬我们的乡党朋友。这不是一个坏的声音,但它是。从是看来,没有同情心,也不人道;没有羞耻和邪恶的心,也没有人性;无听天由命之心,不近人情也;没有对错之心,也没有人性。慈悲之终,仁也;羞耻和邪恶的心是正义的终结。顺从的核心是礼貌的终结。是非之心是智慧的终结。一个人有四个目的,一个人有四个身体。”(孟子,公孙丑)
孟子的“德才兼备”常被理解为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和知识。这可能与孟子的比喻有关:“一个人有四个目的,一个人有四个身体。”然而,从孟子的论证来看,孟子说“不经思考就能学会”和“不经思考就能知道”是指一种内在的、自觉的道德意识。它不是来自对名誉和财富的考虑,如友谊和名誉,而是来自人们日常生活中自然的同情和是非。显然,把良心提升到心灵的身体的地位和世界的起源是后来的事,但孟子已经看到了这一趋势。
孟子把“仁”、“耻”、“恶”、“敬”、“是非”视为人类的善,主张人性本善。自宋明以来,中国的新儒学倾向于将这种人性本体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视为来自自然,良心被视为天地之心。为什么每个人都有这么好的结局?根据他们的解释,这是因为人的心灵和天地是相通的,而天道和人性是真诚的。因此,不需要外部知识。只要一个人努力奋斗,他就能发现世界上所有事物和人类的共性,并展示他的善良本性。一心一意做尧舜。
在宋明理学中,“良知”的概念与“天理”、“万物一体”的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这一思想是由程颢在他的著名文章《理解仁》中提出的。他用的表达是“仁者与万物合一”他在这里明确地把孟子的“一切都是为我而准备的”(“孟子一心一意”)与万物同体的“体”指的是天或自然的原则联系起来。他明确指出,“良心无亏,皆无理由,是出于天道,不在人”(《河南丞遗书》卷二)。因此,在宋明理学中,良知不是指人的自然本性,而是指天理。
朱把孟子的“良知”解释为“天良,即仁义之心”。他还赞同程颢的观点,即“仁者与万物为一”,并将良知归于自然原则。然而,他强调人类的心灵应该由天堂指引。他在《尚书·大禹谟》中阐发了“人心只有险,道德只有微”的思想。他认为“道德的心”是自然法则的体现,“人的心”被物质欲望所累。他主张人心应该服从道德之心,用自然之道来引导人心,进一步发展了程颢“存天理于人欲”的思想。
虽然朱赞同“仁者与万物为一”的观点,但他指出这种观点并不能消除事物之间的差别。他主张“一理一别”,认为“太极”或“一理”万物既有统一又有区别。如果过分强调同一性,就会导致墨子对“宇宙之爱”的无差别的爱,以及道家或佛教把我和一切放在同等地位的观念。朱在《太极图说》的校注中指出:“有五行,自然发展的一切工具就都准备好了。因此,也有必要推动原件,使其清楚地表明它是一个整体。这是无限的奇迹吗?没有理由说无限不能从一个事物中分离出来。”
在理学中,良知被归于自然理性,而王阳明主张心是主宰,并将自然理性归于良知:“我心的良知,即所谓的自然理性,使我心的自然理性和良知超越事物,那么一切都是正当的。对我内心的良心来说就是知道。一切正常的人会检查事物。无论是出于内心还是理智,这都是一回事。”(川西路答顾东桥的书)“天堂在人民心中,它是一个永恒的政策,无论古代还是现代。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正义就是良心。了解、思考和思考一切只是为了实现良知。”(传锡禄答聂)王阳明在《大学问》中主张:“良知,孟子所谓是非之心,人人有之。是非之心是不用思考就能知道的,不用学习也能学会,这就是所谓的良心。这是命运的本质,是我内心的本体,是一个意识到自然的人。每一个想法都有它的起源,我内心的良知知道与否。他很好,但我的良心知道。他不好,但我的良心也知道。它也适用于那些与他人无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