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荐2019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高校科研(科技)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教育技术部函〔2019〕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中国科协办公厅,各直属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发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促进高校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我部决定启动2019年高校(科技)科研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高校科技奖)的推荐/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提名方法
1.单位推荐
*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后,由学校直接推荐;地方高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教委)推荐。各单位推荐的项目数量没有限制,推荐号和校验码由我部统一发送。
2.专家或组织的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联合提名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者青年科学奖候选人。42所一流大学的校长、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下属的相关协会(中国数学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学会、中国化学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学工业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电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交通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业学会、中国医学会)可提名青年科学奖候选人。
提名的专家或机构请于2019年3月31日前向我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邮件和附件的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奖项类型-所有被提名专家的姓名”。多名专家的联合提名也应抄送其他被提名的专家。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我部将向提名专家或组织发送推荐号和校验码。
二。基本条件
推荐/提名的项目(候选人)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的相关要求,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推荐/提名项目的第一个单位是高等院校。
2.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和作品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推荐/提名项目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级计划、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在项目总体验收后推荐。
4.同一个人只能在同一年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者参与评审。
5.推荐/提名项目的技术内容不得使用已经获得或正在申报的省、部、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任何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奖励。
6.通过2018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考试的项目完成人不能被视为2019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的项目完成人。
Iii .推荐/提名程序
各类项目按一般项目或特殊项目分类分别填写、公示和提交。特殊项目是指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特殊项目外,其他项目均为一般项目。
(一)推荐表填写
1.推荐表是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科技)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19年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科技)推荐手册》(附件2),并对个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道德操守、学风、教学和教育进行评价。
2.从2019年4月15日起,一般项目推荐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使用推荐编号和登录密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
3.特殊项目按要求于2019年6月1日前向教育部科技司注册。根据推荐表模板(从2019年4月15日起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和保密规定进行填写和推荐。
(2)宣传
1.所有推荐项目(候选项目)应在所有完成人工作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处理后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可推荐。
2.一般项目的宣传内容应按照附件2的相关要求进行。提交材料前,应将宣传截图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
3.特殊项目应当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提交材料
请推荐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要求审核并提交推荐材料。
(a)提交的电子材料
一般项目推荐材料的电子版应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直接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日。
特殊项目推荐材料的电子版由推荐单位统一刻录在光盘上,与纸质材料一起直接提交。
(二)提交的纸质材料
1 .推荐单位应通过公函正式提交推荐材料。*部委所属高校推荐材料应直接提交,地方高校推荐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提交。被提名的专家或组织可直接提交推荐材料。截止日期是2019年6月10日。
2.推荐材料包括:1份推荐书,包括推荐项目的宣传和结果、推荐项目的数量和汇总表(附件3和附件4);一般项目推荐用纸2套(含原件1套),附件应装订成册;10套专题论文推荐书(含1套原件),及其附件应装订成册;如果有撤回申请,则提交一份专家撤回申请表格(附件5,可选)。
(3)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1.一般项目
联系人:王治钧、张勇军
电话:010-66096702,66096298,66096865
邮箱:wx@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厂胡同37号南楼408室
邮政编码:100816
2.特殊项目
联系人:杨浩和李玉红
电话:010-66097374,6609695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厂胡同37号南楼411室
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1.2019高校科研(科技)优秀成果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2.2019高校科研(科技)杰出成就奖推荐工作手册(仅电子版)
3 .高等院校科研优秀成果奖(科技)推荐一般项目汇总表
4 .高等院校科研优秀成果奖(科技)推荐专项项目汇总表
5.专家回避申请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