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商鞅徒木立信”:民众付出最多获利却最少
商鞅的“变法”不是为了“富民强国”,而是为了“强国富民”
至于商鞅,有一个流行的“好故事”。据《尚军史传》记载,新政前,商鞅为了避免公众怀疑,在国都市场南门立起一根30英尺长的木头,并宣布凡能把木头运到北门的,将获得10枚金牌。公众感到奇怪,不敢做任何事情,所以商鞅悬赏50金。最后,一愣头青把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履行了他的诺言"不弄虚作假",然后颁布了一项法令。
作为对这一“好消息”的回应,湖南省高中学生*于1912年写下了他现存最早的手稿《商鞅徙木里新论》。*以“读史以商鞅迁建木信”为开端,哀叹“百姓之愚”和“统治者之苦心”。后来,有人指出,好的法律会得到公众的支持,坏的法律会受到公众的抵制。“尚阳之法,良法也”,尽管公众“恐惧而不信”,再次感叹“执政党的苦心经营”和“人民的愚昧”。60多年后,已经成为“伟大领袖”的*再次称赞法家。他一生中有许多起起落落,但他对法家的钦佩是一贯的。*在他的文章中指出,商鞅是四千多年来“造福国家和人民的伟大政治家”,商鞅的政策是“我国有史以来最大的政策”。这种观点直到死亡都没有改变。
然而,关于商鞅关于迁徙到森林的“好消息”,还有很多值得讨论的地方。在重赏之下,一定有一个勇敢的丈夫。尚军的书上说:“如果你害怕人民并勇敢面对他们,如果你勇敢到死,如果你的国家不可战胜,你将成为国王。”奖励的根本目的是让人民争先恐后地“牺牲”,让国家“说不”和“不高兴”,实现“大国崛起”的目标。在重赏之下,法律本身是否合法不再重要。这项法律的制定是秘密进行的,公众无权参与讨论,更不用说“权力属于人民”的可能性了。法令的颁布是经过精心安排的。商鞅崇拜最先建立,然后颁布法令。商鞅的信与其说是公函,不如说是威望,甚至是迷信。
《商鞅迁李牧新论》对“变法之令”给予了高度评价。它被称为“惩罚罪犯,以保护人民的权利,为农业和纺织工作,以增加人民的财富,坚持军事力量,以建立国家的威望,贫穷和懒惰,以绝对消费”。然而,在《史记·尚军列传》中,“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应该被允许并肩而坐”。那些不报告强奸的人将被减半,而那些隐瞒强奸的人将受到与投降敌人同样的惩罚。对于私人斗殴,将根据严重程度进行处罚。最终,那些游手好闲的穷人会认为他们必须接受这一点。”自商鞅变法以来,中国文化中坐在一起、告密和镇压商人的黑暗传统一直被“发扬光大”。
商鞅的法令是“利国利民”吗?“利国”是有道理的,不能说“利民”。《尚军》中有一章是“弱者”,反复强调“人民是弱者,国家是强者”。人民强国家弱”,这是一项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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