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之洞“中体西用”观并非意味着保守
张之洞(1837-1909)生于直隶南皮(今河北南皮),名萧达、向涛、项燕、龚毅,非竞俗人,项冰、史文翔。1863年,他被一个和三个进士授予编辑和修改。1880年,他被授予皇家科学院学者的称号。第二年,他被提升为内阁学士。后来,他先后担任山西巡抚、湖广巡抚和两江总督。内阁高官和*官员的经历以及洋务运动*的政治立场,不仅反映了张之洞在晚清官场中的突出地位,也表明他在晚清政治变革中可以发挥关键作用。
在张之洞的思想中,最著名的是他的“中学是身体,西学是用”。作为洋务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张之洞早在1883年担任山西巡抚时就提出了“以商为体,以兵为用”的思想。为了拯救自己和加强自己,他必须改革。至于如何改革和壮大自己,张之洞的第一个观点是了解西方的法令和法令。甲午战争后,张之洞进一步认为“西方人的军事技术应该提高十倍。因此,为了提高自己,他们必须向西方学习,不仅仅是从学习的“工具”,而是从西方的“政治”。可以说,“中学是体,西学是用”是张之洞在确立西化的过程中逐渐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思想和主张,并逐渐成为晚清思想界的主流话语。正如梁启超所说,虽然这句话是“张之洞最大的快乐”,但它已经形成了“全国认为它是最好的词”的局面。
张之洞根据“中西合璧”的思想,大力提倡政治改革。1898年,张之洞在其代表作《劝学篇》中确立了向西方学习的基本原则,即“西方艺术必不可少,西*治必不可少”。张之洞的“西方*”不仅包括史书、官制、教育制度、法律等。,还包括“实用”科目,如农业、矿业、工业、商业、军事和航运管理。1901年,张之洞在给刘坤一、袁世凯、盛宣怀等18位*官员的公开电报中明确表示,政治改革是挽救清朝危局的当务之急。至于如何改革,那是为法国西部树立一个榜样。“最佳西方法律是上院和下院互相维护的法律。”张之洞所说的西方法律不仅仅是法律,还有西*治制度等许多方面,类似于“政治法”或“大法”的范畴。张之洞从这一思想出发,主张“不改变习惯就不能改变法律,不改变方法就不能改变工具”因此,张之洞主张修改旧法律,制定新法律,改变过时的传统法律制度。他特别强调:“在泰西国家,无论是君主、*还是人民,都必须有*和法律。官员有官方法律,士兵有军事法律,工人有工作法律,商人有商业法律。习之律师,法官是负责人,君主和人民都不能违反他的法律。”在张之洞看来,西方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法律完备,每个人都受到法律的限制。对于当时的清*来说,“如果一个人不能改变自己的丈夫,那么法治就不适用。”作为一种“西学东渐”,法律制度已经成为弥补传统政治法律制度缺陷的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