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和借条竟然区别如此之大...千万要读!别让人骗了!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间借贷越来越普遍,借贷金额越来越高,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这种纠纷中,债权人通常只提供一张“借方票据”作为法庭证据,这在法律上被称为“单独证据”,也就是说,没有其他证据可以相互支持。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间借贷越来越普遍,借贷金额越来越高,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这种纠纷中,债权人通常只提供一张“借方票据”作为法庭证据,这在法律上被称为“单独证据”,也就是说,没有其他证据可以相互支持。因此,在私人贷款中如何写借据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这位律师在多年办案中遇到过各种欠条。现在,我想提醒债权人如何正确地为私人贷款写借条:
第一,借时间写“借条”,不宜写“借条”
借据和借据都是债权债务凭证,但它们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据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证明双方已建立贷款合同关系的书面文件。但是,逾期收入是双方在以往经济往来的基础上进行结算的结算基础。这实际上是双方过去经济往来的和解。它仅代表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不代表贷款合同关系。因此,为了节省在诉讼中解释“借据”的理由和目的的举证责任,写“借据”而不是“借据”是适当的。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应记入借据。
在实践中,许多债权人误解了不能对民间贷款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是口头同意,而不是写在借据。事实上,法律规定私人借款人可以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之内商定利率。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贷款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个人贷款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贷款限制的规定。如果利率不包括在借据中,一旦贷款人提起诉讼,借款人将不会承认双方之间的协议,贷款人的利息请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贷款还款期限应写入借据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但在实践中,许多贷款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无约定还款期限贷款的诉讼时效问题有不同的理解。一些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而另一些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世界各地的法院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不同的意见。
因此,从安全收回债权的角度来看,还款期限应写入借据。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的,贷款人应在贷款到期后2年内(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签署借款人付款确认通知书)主张权利。
四.贷款人和借款人的全名应清楚地写在借据时借款。
在实践中,贷款人和借款人往往关系密切,没有广泛的关系。借款时,贷款人将通常的称谓写在借据上,如“张叔叔”、“张兄弟”。将借款人写为“A 3”和“4个妹妹”等。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贷款人往往会被法院驳回,因为债权和债务人不明确。
五、借款借据应写明清楚,不存在歧义
更典型的是张三向李四借了10万元,开了一张借据,说是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把10,000元还给李,并撕毁了原来的借据。张三又给李四开了一张借条:“张三向李四借了10万,现在还欠着1万。”“还”字可以理解为“黄”、“海”和“还欠”。由此产生的纠纷对贷款人非常不利。
借据、借据、收据的法律效力
一、借据、借据和收据的法律含义、证据事实及相应的法律关系
借据、借据和收据是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常见的文件。虽然这三个文件只有一个单词的区别,但它们的法律含义却大相径庭。借据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签发的表明其仍欠某项债务或一定金额的文件,通常用于证明债权与债务之间的关系。借据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或借款人签发的文件,表明借出了某物或某一金额,通常用于证明借款或贷款关系。收据是由接收者向发送者发出的证明,表明收到了某物或一笔钱,用来反映或证明“收据”的事实。
第二,借条和借条的区别
许多人总是无法准确掌握何时发借条和何时发借条。事实上,区分这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之间至少有两个区别:
首先,借据背后通常有资金或商品的流动,但借据不是。当借方票据发行时,贷方“刚刚”、“正在”或“即将”将货物或货币交付给借方,借方票据仅用于修正它以确认这一“流动”事实;借据一般是财产所有权和占有相对状态的结算或证明,即所有者的东西被所有者占有和使用,这种状态在借据发行时已经存在,发行借据的目的是为了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次,借据一般都有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据的借款期限和利息的计算起点通常是放款日。虽然欠条也可以约定还款期限和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但该日期通常是欠条发出后的某个时间点。
在实践中,有许多情况下,欠条被写为欠条或反之亦然,导致不相关的问题。因此,它常常给事实的确认、法律关系的认定和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让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甲与乙的关系很好,乙因紧急情况向甲借款3万元,乙向甲发出借据,并且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么两年后,如果诉讼时效没有中断、中止或延长,甲将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乙,法院将很容易认为这超出了诉讼时效并失去上诉权。最根本的原因是,当借据发出时,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诉讼时效开始计算,而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两年后追偿,时效当然会丧失。如乙方已向甲方出具借据,且对贷款期限没有约定,根据《合同法》第206条,“借款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归还贷款。贷款期限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贷款。贷款人可敦促借款人在合理的时间内归还。贷款人a将在两年后要求借款人b还款,从其要求的诉讼期限开始计算。这时,a将起诉b,法院肯定会依法支持它。因此,虽然只有一个词的差异,但差异是显著的,结果完全相反。
三、开具借据、借据、收据的注意事项
1.内容应该相对完善。借据应包括未付金额的金额和货币,或货物的数量,以及基本的自然属性,如名称、质量、规格或型号、拖欠原因、归还日期和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它还应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确切姓名。最后,应由债务人签字或签字并注明签发日期。除上述事项外,借据还应包括贷款期限、利息(或租金)和逾期还款罚息(或违约金)。除上述相关事项外,收据还应注明法律后果,如“此时,双方已结清债务”和“此时,双方已终止代理合同”。
2.使用准确的语言。杜绝使用模糊术语,如“可能”、“估计”、“可能”、“几乎”、“甚至”、“也许”等;意思应该清楚明确。我见过很多这样写借条的人:“甲借乙一万元”。从字面上看,它让人困惑。甲借乙的钱还是乙借甲的钱?事实上,写清楚并不难。例如,“甲方借乙方一万元”或“甲方借乙方一万元”不会引起任何歧义。
3.文件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作为一种快捷方便的确认方式,文件通常是手写的,签发人是特定的,即债务人、借款人和接收人书写和签署文件。然而,在现实中,有许多情况下,债权人、放款人和发送人写文件,然后债务人、借款人和接收人签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借款人和收款人手中没有相同的文件,而写信人操纵了剩余的文件,如增加贷款额,签字人如何辩护?相反,如果有两份完全相同(重复)的文件,双方做任何事情都是徒劳的,而且会伤害他们的感情。
4.应确认委托人的身份。如果是公司,请检查公司是否已被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名称因一个词而异,例如,“北京志诚科技公司”和“北京志诚科技公司”是两个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是成年人(判断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一致(特别注意:同音字也会引起麻烦)。此外,还应留下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如自然人的年龄、地址和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