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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国家科技奖励科技报告工作启动

科普小知识2021-12-19 08: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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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提交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科技报告的声明

一、背景及相关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建立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科技部自2013年起在国家科技计划(包括973计划、863计划、配套计划、重大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重大科技仪器设备开发项目等)中开展科技报告工作。),并已发布《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郭克姬发[〔2013〕613号)。2014年8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年第43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参照上述意见和方法开展科技报告工作。

为了促进科技报告制度的建立,国家科学技术奖从两个方面开展科技报告工作。

一是开展科技报告奖励试点。从2013年开始,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的“科技报告申报”栏进行注册。根据模板格式,在线修改、补充和提交奖励科技报告是在现有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的。2013年科学和技术奖报告的提交可在国家科学和技术报告服务系统中找到。

二是确立政策导向,鼓励科技人员提交科技报告。从2014年开始,科技报告的提交将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参考,科技报告的提交将逐步作为财政资助项目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必要条件。为此,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中增加了“科技报告提交数量”一栏。

二。2014年科技奖励报告提交要求

1.规定:在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中,除特殊项目外,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必须提交奖励科技报告(其中,“提交的科技报告数量”栏填写计划科技报告数量的,奖励科技报告应自愿提交)。鼓励非财政资助项目提交奖励科技报告。

2.网站登录及时间要求:我局以短信方式通知的获奖者(指第一名完成者),请登录国家科技项目申请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填写奖励科技报告,并于2014年12月19日前提交。建议收到我短信通知的单位,请协助通知和催交工作。

3.登录方式: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由第一完成人所在的完成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或第一完成单位(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科研部门分配。完成单位的科研部门作为该单位的管理员用户登录,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分配给第一个完成人。

尚未在科技部信息中心注册的单位,请及时联系申报系统的技术咨询电话。

三。联系信息

如果您在报告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的办公室。

联系人:王茂勇(成果管理办公室)

电话:010-68598043,68511853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010-88659000(科技部信息中心)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201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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