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候选项目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相关的国家协会、协会和研究机构: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中国科协将向国家奖励办公室推荐2名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候选人和2名国家技术发明奖候选人。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地点
所有相关的国家学会、协会和研究机构可以推荐一个候选项目作为该学科领域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具有直接推广国家奖励办公室资格的国家学会不再向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推荐。
二。推荐条件
(1)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的论文和作品应已发表3年以上(即2014年1月1日前应发表8篇代表性作品);技术发明奖候选项目应具有3年以上的总体技术申请(即项目应在2014年1月1日前完成总体技术申请),行政审批项目应在获得批准后具有3年以上的总体技术申请。工程竣工人应当是*公民。
(二)列入国家或省级计划、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在项目总体验收后推荐。
(3)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后2016年未获奖的项目(已通过正式评审进入评审过程),2017年不能再推荐相关技术内容的项目。
(4)2015年和2016年获奖项目前三名不能作为2017年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候选人的前三名。
(五)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作为完成一个推荐项目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
(6)未解决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不予推荐。
(7)推荐项目应来自近3年内获得院/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的项目。
三、推荐工作和材料要求
(一)推荐单位应坚持质量标准,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挥科技协会在科技评价、同行评议中的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评选机制,在单位和学科范围内及时发布相关申请信息,公开、公平、公正地评选获奖项目,推荐学科领域创新、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的优秀项目。提交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候选项目必须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交流方式)审批。
(二)请推荐单位以公函形式提交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1)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推荐书,包括组织推荐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批结果。该项目在过去三年中获得了全国社会/省部级科技奖励;(2)以中国科协为唯一推荐渠道,不再通过其他渠道申报项目(需第一个完成推荐项目的人签字);(3) 2套书面建议。一套原件(原件显示在右上角)和一套副本。推荐书的主要部分和附件应装订在一起,不得有封面。
(3)推荐表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17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手册的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说明应当准确客观,推荐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应当突出。项目一经推荐,推荐中的主要完成情况等重要信息不得擅自变更。请访问国家奖励办公室(www.nosta.gov.cn)网站下载推荐和工作手册。
四、推荐材料提交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请于2016年12月23日前将纸质版推荐材料和电子版推荐书提交至中国科协培训与人才服务中心。材料可由推荐单位在12月19日至23日每天9: 00至16: 00现场提交。也可以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在期限内不会被接受。
V.联系信息
中国科协培训与人才服务中心
协理:、岳
电话:(010)68586625
电子邮件:liuchunyang@cast.org.cn
提交/邮件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馆404室
邮政:100863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马文斌
电话:(010)68578091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
201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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