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高校的挑战与机遇
■通讯员胡秀文、刘佩玉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了《*预算法修正案》。*收支、预算信息披露、绩效预算、跨年度预算平衡和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五项要求首次写入法律。
国内公立大学也在酝酿一波预算改革。“无预算,无支出”,新预算法对高校预算和预算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为高校预算改革提供了依据。
从“烘干账单”到将所有收入和支出都放在预算笼子里
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律中心发布的《2010-2011年大学信息披露观察报告》显示,教育部“211工程”的112所大学中,没有一所自愿向公众披露其资金来源和年度预决算。2014年,教育部首次发布《高校信息披露事项清单》,明确要求从当年7月29日起,高校必须披露金融资产和收费信息等10大类50个具体项目。不久前,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度报告》,表示将研究制定《学校财务公开办法》,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切实加强教师、学生和社会对高校财务工作的监督。从2011年到2015年,中国公立大学的“钱包”终于不再“在她的吉他后面藏着半张脸”,并逐渐向外界展示自己。
新《预算法》第1条将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作为预算法的基本标准和立法宗旨,极大地提高了公开透明预算的法律地位。
“过去,高校的预算只能由财政部长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大多数教师和学生不知道高校的预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金荣学认为,这种情况很快就会改变。根据新法的规定,高校预算将在严格的披露时间要求下公开。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基建、维修项目、设备采购、大宗消费品和服务集中采购等方面的社会公开义务。
“*拨款和大学利用自身资源获得的资金都属于公共资金。公共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应向公众公开,并对公众负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财税学院院长陈志勇认为,只有提高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公众了解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公众才能参与,有效监控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除了公开预算之外,新的预算法还要求将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并实施全面预算。这是高校实施新预算法最完整的部分。
"一些高校的二级部门在提交预算后就申请追加预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总会计师王建宏指出,过去高校预算缺乏必要的刚性,不能发挥正常功能,导致全年预算调整。在这方面,新的预算法限制了立法中的*裁量权,还可以迫使行政机关和机构,包括大学,在相对标准化的轨道上运作。只有规范运作,使预算成为刚性约束,预算才能真正发挥管理和控制作用,引导各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行动根据陈志勇的说法。
公众对“大学资金在哪里”的质疑促使教育管理部门和高校加快规范财务预算制度,严格审批报账制度,把好钢材用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兼法学院副院长李江鸿认为,新预算法的进步体现在报告大学研究经费方面的困难、预算报告的改进以及检查小组的频繁检查。“现在大学教师的严格报销实际上表明财政资金不能随意使用。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对减少寻租空间和净化社会风气有很大的帮助。”
推进高校管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要管好钱袋
新预算法所包含的这些规则和理念的变化将引发高校财务管理改革的连锁反应,从而迫使高校提高管理能力,促进管理现代化。
“预算管理不能成为高校有效支撑“国际知名、特色、高水平大学”目标,充分发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公平的“短板”王建宏说。从2014年开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开始大幅改革预算编制。学校的财务部门和二级单位共同研究预算编制。每一项任务和每一个特殊项目都一一演示。最后,学校党委常委会将逐一对学校进行质询和检查。为了增强预算的精细性、科学性和前瞻性,王建宏在预算安排培训会上亲自向各单位负责人和预算制定者解释了预算的概念、思路、政策和口径。“全面预算编制,优化收支结构,三维预算细化,推进支出分类,强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公开,加强技术支持,是2015年学校预算编制要完成的任务。”虽然预计在具体的预算编制过程中需要经常沟通、协调和讨论,但王建宏仍然对实现这一目标抱有信心。
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实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制、教授治学、*管理的治理结构。高校预算和预算管理将不可避免地成为管理体系的核心环节。
2014年底,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的综合改革计划获得批准,揭开了中国新一轮高等教育改革的序幕。在改革资源配置方式方面,北京大学在预算编制中纳入了教师代表大会、工会和相关部门的环节,以展示*预算。上海交通大学启动了全面预算改革,以进一步推动“医院作为一个实体”。通过下放部分财权,改革试点部门将获得更多的资源配置权,从而激发部门进行创新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可以说,许多高校在预算管理*和预算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正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张中华教授所言:“新的预算法将对国家的财政经济领域和*部门产生长期而深远的影响。对高校来说,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高校要抓住机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积极性,把工作做好,进一步提高现代大学的管理水平。”
深化预算改革需要人才培养作为保障
新预算法的实施揭开了新一轮财税*改革的序幕,承担了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使命和责任。“金融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经济转型升级进程的加快,社会对知识面广、能力突出的高端财税管理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财政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教授指出,这就要求高校紧跟财税*改革的潮流,不断更新和改革财税管理专业的课程内容、教学模式和培养方式,培养和造就熟悉现代财税*和预算管理*的人才和后备力量。
“预算是一门非常全面的学科。学生应适应社会工作的需要,积累法律、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以适应现代实践的需要。”陈志勇说仅仅更新教材是远远不够的。新形势下,相关专业学生需要多元化、合理化的知识结构,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适应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事实上,我国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对滞后是不争的事实。其中,财税、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需要在学科定位、人才培养和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大胆改革,打破统一的培养模式。山东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岳军在谈到当前财务管理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时指出,由于高校的专业教学与现实中的具体管理存在较大差距,财税专业的毕业生甚至部分教师还不了解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的问题,因此毕业生必须经过“社会适应期”才能进入实质性管理过程。“问题是如何缩短过程,提高学生对预算的认知能力是改革的重点。“这是当前预算管理人员培训改革的关键。(原标题:新预算法:大学的挑战和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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