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印发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指导意见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近日,**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测评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体系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利用的前提。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于树立正确的就业导向,鼓励和引导人才的专业发展,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人才评价机制仍存在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方法趋同、评价社会化程度低、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足等突出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的通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的作用,现就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一般要求和基本原则
(1)一般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国特色*新时代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推进“五位一体”和协调推进“四位一体”战略布局的总体布局要求,落实新的发展理念, 着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学分类为基础,激发创新创业人才活力。 加快形成科学的、社会化的、市场化的、定位清晰、准确的、科学的、规范有序的、竞争性选拔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与中国特色*制度相适应的人才评价体系。我们将努力创造一个好的环境,让每个人都渴望成为有用的人,每个人都努力成为有用的人,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有用的人,每个人都可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杰出的人才脱颖而出。
(2)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与群众的密切联系,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测评工作的领导,把改革和完善人才测评机制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社会弘扬知、爱、敬、用、能、聚人才的精神,把各方面的优秀人才凝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斗争中去。
——坚持服务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人才测评的积极激励作用,促进更多更好人才的产生,最大限度地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的活力,促进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
-坚持科学公正。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突出品德、能力和绩效评价导向,建立分类反映不同职业、岗位和层次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使各类人才的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
——坚持改革创新。围绕人才使用,努力打破思想壁垒和制度壁垒,加快*职能转变,保障用人主体自主权的落实,充分发挥*、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的作用,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运行的评价体系环境。
二。人才评价标准的分类与完善
(三)实施分类评价。应根据专业属性和工作要求,完善科学的人才分类和评价体系。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的特点和职责,坚持共性与特殊性、层次绩效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建立和完善涵盖品德、知识、能力、绩效和贡献的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人才评价标准。加快新兴专业领域人才评价标准的制定。建立评价标准的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
(四)突出道德评价。坚持德才兼备,把道德品质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加强对人才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评价和考核,倡导诚实守信,强化社会责任,抵制急功近利等不正之风,严格控制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完善人才测评诚信体系,建立诚信、守信、失信、惩戒制度。探索建立基于道德和诚信的评价和退出机制。
(5)科学设定评价标准。坚持人才评价的能力、业绩和贡献,克服只看学历、资历、论文等的倾向。,注重调查各类人才的专业、创新和责任表现、创新成果和实际贡献。要努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的问题,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影响因素等评价指标,实行差异化评价,鼓励人才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做出贡献和追求卓越。
三。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法
(6)创新多种评价方法。根据社会和行业认可的要求,建立基于同行评价的行业评价机制。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发挥多元评价主体的作用。基础研究人才主要依靠同行学术评价和加强国际同行评价。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估,由用户、市场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进行评估。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评价侧重于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丰富评价方法,科学灵活地采用考试、复习、考核结合、考核确认、个人述职、面试回复、实际操作、绩效展示等不同方法。提高评估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7)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周期。遵循不同类型人才的成长发展规律,科学合理地设置评价和考核周期,注重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短期评价与长期评价相结合,克服评价和考核过于频繁的倾向。探索实施就业评估制度。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和青年人才的评价周期,鼓励持续研究和长期积累。
(八)畅通人才测评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身份、人事等方面的限制。依靠有资质的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新兴行业人才的申请和评估渠道。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应建立绿色评估渠道。完善外国人才和港澳台人才的申请和评估方法。
(九)促进人才评价、项目评价和机构评价的有机衔接。根据成果和人才的要求,加强各类工程项目、科技计划、机构平台等评估和评价中的人才评价,完善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应急和危险工作中的人才评价和识别机制。进一步推进项目评估、人才评估和组织评估改革,确立正确的评估定位,进一步精简整合,取消下放,优化评估事项布局,简化评估环节,改进评估方法,减轻人才负担。避免简单地通过各种人才项目名称来评估人才。加强评价结果的共享,避免多头、频繁、重复的人才评价。
四、加快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
(十)改革科技人员评价制度。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目标,结合科技*改革,建立和完善以科研诚信为基础、以创新能力、创新质量、创新贡献和创新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对于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重点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始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对于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人才,重点评价其技术创新和集成能力、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以及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对于从事社会福利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的人才,重点是评估工作绩效,引导他们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支持能力。
实施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的质量、原始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改变将论文、专利、项目、资金数额与科技人员评价直接挂钩的片面做法,建立和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艰苦研究和创新的评价体系。
注意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的结合。适应科协创新、创新、跨学科、跨领域发展的特点,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团队评价方法,实施以重大科技问题合作解决为重点的整体评价。创新团队负责人的评价重点是把握研发方向、学术造诣水平、组织协调和团队建设。尊重注册团队中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杜绝任何虚假的虚假贡献。
(十一)科学评价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为人民学习的研究地位、以人为本的创新取向,注重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继承与民族性、原创性与时效性、系统性与专业性,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引进更多值得民族和时代借鉴的优秀文艺作品。
根据人文、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艺术表演创作等不同学科的不同类型,对其人才进行分类和评价。对于主要从事理论研究的人才,将对其在推动理论创新、传承文明、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能力贡献进行评估。对于主要从事应用对策研究的人才,将对其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位一体”战略布局为党和*决策提供服务支持的能力进行评价。对于主要从事艺术表演创作的人才,将对其在艺术表演、作品创作以及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突出成果的研究质量、内容创新和社会效益,开展理论文章、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建议和意见、优秀网上文章、艺术创作作品等文章和专著的等效评价。
(十二)完善教育人才评价体系。坚持修身养性,把教书育人作为教育人才评价的核心内容。深化高校教师评价制度改革,坚持*办学方向,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双重检查相结合,综合考核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注重师德、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专业发展的综合评价。坚持分类指导和分级评价相结合,根据不同类型高校的特点,不同岗位的教师职责,分类和分级学科设置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突出教育教学绩效评估,落实人才培养中心任务,要求全体教师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建立和完善教学工作量评估标准,实行教授授课制,加强教学质量和课堂教学纪律考核。
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按照专业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和实践能力并重的要求,提高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双师型教师的评价标准,吸收行业和企业作为评价参与者,重点评价其专业素质、专业教学能力和生产实践经验。
适应中小学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建立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注重评价其教育教学方法、教学教育工作绩效和一线实践经验。严禁仅仅根据毕业率和考试成绩来评价中小学教师。
(十三)完善医疗卫生人员考核制度。加强医疗卫生人员临床实践能力评价,完善涵盖医德医风、临床实践、科研教学、公共卫生服务等要素的评价指标体系,合理确定不同医疗卫生机构和不同专业岗位人员的评价重点。对于主要从事临床工作的人才,主要调查其临床医疗技能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以及临床病历、诊疗方案等。作为评估基础。对于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人才,重点是他们的创新能力表现,突出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能力。对于主要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主要调查其在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疾病和危险因素监测和评估方面的能力。
建立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评估机制,评估全科医生掌握全科医生基本理论知识、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预防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并将签约住院人数、接诊人数、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估因素。
按照加强基层、确保基础和分级诊疗的要求,建立更加注重临床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的基层医务人员评价机制,鼓励医务人员为基层服务,更好地满足基层人民的健康需求。
(十四)创新型技术人才评价体系。适应工程技术专业化、标准化程度高、通用性强的特点,建立和完善了不同专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的评价标准。它为解决评价标准过于学术性的问题做出了巨大努力。重点评估其掌握必要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程技术问题、技术发明、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制定的实践能力和业绩。我们将探索如何促进工程师的国际认可,提高工程教育质量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国际化水平。
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职业道德和知识为重点的技能型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国家职业标准、工业企业岗位要求、特殊职业能力考核标准等多层次职业标准建设。完善职业资格评估、职业技能水平确定、专业能力评估等多元化评估方法,确保评估结果有机衔接。坚持专业标准与岗位要求、专业能力考核与岗位绩效考核、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技能型人才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问题的能力,突出知识技能型人才用理论知识指导生产实践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要求,突出复合型技能型人才掌握多种技能、从事多种工作和复杂工作的要求,引导和鼓励技能型人才培养卓越的工匠精神。
(十五)完善企业、基层一线和青年人才评价机制。建立适应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需要的企业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业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管理人员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员,可以放宽学历、资格和资历等申请条件。完善基于市场和投资者认可的经营管理人员评价体系,突出经营业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职业经理人社会化评价体系。
创新基层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对于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应从他们的爱岗敬业、实际工作表现、工作年限等方面给予更多的重视,以拓展基层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完善以农民专业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体系,完善教育培训、认证评估管理和政策支持“三位一体”体系。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专业水平评估体系,加强社会工作者专业管理和激励保障,提升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现代化水平。
提高对青年人才评价的激励。我们要破除老资历、重成绩、轻潜力的观念,着力选拔和支持一批发展潜力大、人才真实、实践性强、责任重大的优秀青年人才。加大对青年科技、教育和人才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设立青年专项,促进优秀青年脱颖而出。探索建立优秀青年人才引荐制度。
五、完善人才测评管理服务体系
(十六)保护和落实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尊重用人单位的主导作用,支持用人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进行人才评价,促进人才评价与培训、使用和激励的衔接。合理界定和下放人才评价权限,促进有条件的大学、研究所、医院、文化机构、大型企业、国家实验室、新研发机构等人才智力密集型单位自主开展评价和就业(任)。防止人才评价行政化和“官本位”,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对于开展独立评估的单位,人才管理部将不再进行资格审批,并将通过完善信用机制、第三方评估、检查和抽查等方式加强事后监督。
(十七)完善市场化、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市场和用人单位在人才测评中的职能定位,建立责任明确、管理科学、协调高效的人才测评管理体系。推进人才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精简行政和下放权力,加强*对人才测评、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职能的宏观管理,减少审批事项和微观管理。充分发挥市场、社会等多元评估机构的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人才评估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逐步有序承接*移交的人才评估职能。建立人才评价机构的综合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
(十八)优化公平公正的评价环境。加强人才测评法治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测评质量和公信力,维护人才合法权益。严格规范评估程序,建立健全报告、审核、公示、反馈、投诉、检查、报告、回溯等制度。加强评估专家库建设和资源共享,建立随机、回避、轮换的专家遴选机制,优化专家来源和结构,增强行业代表性。建立评价专家的责任和诚信体系,落实回避和问责机制。加强人才测评综合管理,依法清理和规范各类人才测评活动、认证、收费等事项,加强考试环境管理,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人才评价文化建设,倡导平等包容的学术批评和辩论,确保不同学术观点的充分讨论,营造务实、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评价氛围和环境。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在改革和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中加强党委和*的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要带头把握大局,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切实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分类指导,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根据这一观点,军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军事人才评价机制。要坚持分类推进、试点先行、稳步实施的原则,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