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讲师也能当博导
(记者刘小燕记者刘一帆)天津大学2016年选拔博士生导师的结果是,198名新聘博士生和85名原博士生导师没有上岗。三年前,学校启动了研究生教育的全面改革,以实现导师遴选机制的学术自主权,打破终身制,将导师从"资格"转变为"职务"。
丁振阳,早年在精密仪器和光电工程学院任教,是这次改革的受益者。作为新机制下首批入选的导师之一,他在2016年秋季学期迎来了自己的第一位博士生。虽然学生不属于他一个人,但属于他的“导师小组”,这足以让丁振阳感到高兴:传统的“师兄”带“师弟”和“小导师”帮助导师带学生自愿的做法终于结束了。
在中国的高校中,博士职位与高校职称的长期“捆绑”导致年轻教师不能用拳头和脚,而合格的教授缺乏动力。此外,“一人制”的导师制已不能满足高校综合性、跨学科科研和教育的需要,不利于团队优势的发挥。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天津大学的改革集中在导师选择的三个“脱钩”上:导师规模与计划分配脱钩,导师职位与职称制度脱钩,导师职位与缓行制度脱钩。与此同时,在新机制下,还有三种形式的“在职”辅导:独立辅导、校长和副校长辅导以及辅导小组。不管是讲师还是教授,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都可以竞争职位。具体的选拔标准是“一个学院,一个法律”,是否任职取决于每个学院的学位评估小组委员会的评估。
改革的关键是评估。天津大学在申请博士学位时,将校长、副校长或导师团队中的任何一位导师的学术成就视为第一完成人,将学生视为第二完成人,这缓解了导师和学生的担忧。“团队中的每个老师都有自己的优势。他可以在任何时候详细询问一些技术问题,气氛会更好。”2016年的博士生芮晓波说。
"与生俱来,权力越大,责任越大."精密仪器与光电工程研究所的胡明烈教授说,年轻的导师和自己的学生一起,在科学研究方面更有活力,新机制也带来了更多的跨学科合作。“比如说,我的研究方向是激光,化工学院的龚金龙教授的研究方向是光电催化。我们经常讨论合作探索新的方向。尽管合作尚未开始,但至少这个系统给了我们更多的想象力和可能性。”
经过三年的改革和实践,天津大学进一步完善了导师遴选制度。截至2016年底,该校博士生指导团队中40岁以下导师的比例从2014年的9.1%增至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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