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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定学生顶岗实习报酬

科普小知识2021-10-10 06: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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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2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网记者樊)教育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了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了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权益,如实习中的安全和报酬等,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

最近,有媒体报道称,一些职业学校的学生在实习期间沦为廉价劳动力。有些地方甚至安排学生在一些危险的位置或不适合学生的地方工作。针对类似的问题,条例明确提出了几个要求:第一,"没有协议,就没有实习"。在学生参加在职实习和在职实习之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应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其次,为了避免“廉价劳动力”现象,该规定首次提出了实习学生的薪酬底线,要求实习单位参照本单位同岗位的薪酬标准和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和工作时间合理确定实习薪酬。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同一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给学生。同时,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保证金、实习报酬佣金、管理费或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

此外,条例明确禁止不适合学生实习的情况,如安排一年级学生实习,安排学生在酒吧、夜总会、卡拉ok酒吧、洗浴中心和其他商业娱乐场所实习。该条例明确规定,参加在职实习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实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0%,参加特定岗位在职实习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同类岗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0%。

为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教育部还将结合《提高高职院校管理水平行动计划》(2015-2018年),分批颁布各专业实习标准,开展实习管理标准化活动专项管理行动。(原标题:教育部规定学生实习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