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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园公会

科普小知识2022-06-18 11: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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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园公会原为晚清时期北京戏曲艺人的同仁组织,位于樱桃斜街65号,2009年被公布为第三批西城区文物保护单位。

1、简介


梨园公会

梨园公会位于樱桃斜街65号,2009年被公布为第三批西城区文物保护单位。

梨园公会占地范围以院墙为界,南北34米,东西16米。梨园公会即戏曲界行业会馆,是当时为戏曲界服务并进行行业管理的组织,原设在天桥精忠庙内,现址为购买私宅改建而成。正门上还雕有“梨园永固”字样。坐北朝南,两进传统四合院格局,保存完整,由正房、两侧厢房、倒座房、后罩房等建筑组成。主体结构保存较好,装修有所改动。

梨园公会原为晚清时期北京戏曲艺人的同仁组织,同治时设于东草市精忠庙内,故亦称“精忠庙”。光绪中叶,迁至前门外粮食店街南端惠济祠内。程长庚,刘赶三、徐小香、杨月楼、王九龄、俞菊笙、谭鑫培等相继任庙首(庙首原定只从老生中推选)。自余玉琴始,河北梆子花旦田际云,京剧青衣时小福先后任庙首。凡是组班邀角,贫苦艺人生养死葬及其它公益事项,均由该所办理。遇有重大事件,由首领召集各班“言公人”开堂公断。请内务府设管理精忠庙的事务街门,派旗人做堂郎中,传布命令等。精忠庙首遇有重大事宜,要叩见堂郎中。

2、历史

1912年由田际云、杨桂云、余玉琴等发起并组织,以取代原“精忠庙”。1914年正式成立,推举谭鑫培任会长,田际云任副会长。会内设专人处理有关艺人的生活福利事项,费用由各班负担,即从每张座票抽取铜元一枚。该会成立后,即发起戏曲界同仁,于第一舞台为湖北等省赈灾义演。1928年该会撤销。1928年由许德义、郝寿臣、侯喜瑞、叶春善、朱文英、王长林、王琴侬等50人发起成立,取代正乐青化会。会址设于樱桃斜街34号。1936年北平市政当局以该会未经登记,责令改组。

1936年7月正式成立。选出杨小楼、尚小云、于连泉、荀慧生、程现秋、梅兰芳、余叔岩、谭富英、马连良、高庆奎、王又宸等l5人为董事。周瑞安、侯喜瑞、程继先等l5人为候补董事。1945年梨园公会再度改组,选举尚小云为理事长,沈玉斌、陈少霖为副理事长。不久,尚小云因演出繁忙请求辞职,由沈玉斌接任。王瑶卿、萧长华任监事。

1947年下半年,梨园公会换届选举,改称京剧公会。新会长叶盛章,副会长沈玉斌,常务理事李洪春、萧盛萱、叶盛长、白云生、沈玉才等。

3、行规

从精忠庙到梨园公会,尽管名称与负责人不断更换,但行规不变。行规为会员必须遵守的行业准则,内容大致为:不许鱼竿钩鱼(将主演、场面挖走);不许在班撕班(破坏团结、使班社涣散、垮台);不许临场推诿(不接受角色);不许在台上起哄、笑场、阴人、错报家门等。凡违反行规者“革除梨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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