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军
蓝军,男,汉族,1953年10月生于吉林四平,籍贯吉林梨树,1973年12月加入中国*,1970年2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当代文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曾任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2014年12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1月,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2015年5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5年9月,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提起公诉。
中文名:蓝军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吉林四平
出生日期:1953年10月
毕业院校:吉林大学
1、履历
历任吉林市*学校马列主义教研室教员,吉林市委组织部*一处干事、办公室副主任,共青团吉林市委书记,吉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吉林市龙潭区委书记等职务;
1989.08——1992.06,吉林电视台台长,吉林省广播电视厅副总编辑、党组成员;
1992.06——1998.01,吉林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1998.01——2003.04,吉林省新闻出版局局长;
2003.04——2006.03,*吉林省*市委副书记、*市人民*市长;
2006.03——2011.05,*吉林省*市委书记;
2011.05——2011.06,吉林省人民*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正厅长级);
2011.06——2012.09,吉林省人民*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2.09——2013.01,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
2013.01——2014.12,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2、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4年12月,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市委原书记)蓝军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立案侦查
2015年1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蓝军(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依法双开
2015年5月25日,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对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市委原书记)蓝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蓝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规占有占用公共财物,收受礼金,默许、纵容亲属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贪污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选拔任用和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其中贪污、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蓝军身为党员领导*,严重违*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损公肥私,默许、纵容亲属谋取非法利益,滥用手中权力,大搞权钱交易,卖官鬻爵,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蓝军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蓝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提起公诉
2015年9月8日吉林省发布,经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对被告人吉林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正厅长级)、*市原市委书记蓝军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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