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幼军
于幼军,男,汉族,1953年1月生,江苏丰县人,1976年6月加入中国*,1971年9月参加工作,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免去于幼军的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姓名:于幼军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3年1月
入党时间:1976年6月
籍贯:江苏丰县
民族:汉族
学位:在职研究生
1、个人履历
1971.09-1975.11广东省广州市第一○九中学初中语文教师
1975.11-1978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1978-1981.04*广东省广州市委宣传部*
1981.04-1985.03广东省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研究人员、研究室副主任
于幼军从政生涯
1985.03-1986.08广东省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党组成员(1980.09—1985.07在华东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教育专业大学本科函授学习)
1986.08-1986.11广东省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6.11-1990.03*广东省广州市东山区委书记(第五届广州市委候补委员;1987.04兼东山区武装部党委书记)
1990.03-1992.11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991.12当选六届广州市委委员)
1992.11-1993.03广东省广州市委常委兼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至1993.05)
1993.03-1994.08*广东省委宣传部部长
1994.08-2000.04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93.03—1995.08在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学习;1996.09—1999.06在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并获哲学博士学位,1995.09—1995.12在*党校进修一班学习)
2000.04-2000.06广东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兼深圳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
2000.06-2003.05广东省委常委兼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05-2003.06湖南省委副书记
2003.06-2005.06湖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2005.06-2005.07山西省委副书记
2005.07-2006.01山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2006.01-2007.08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
2007.08-2008.09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2008.10.12*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于幼军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于幼军*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政治局2008年9月5日作出的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决定。
2011.02根据国务院决定,任命于幼军为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副主任
*十五大、十七大代表,*第十七届*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免去于幼军的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职务任免
2008.10.12*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于幼军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于幼军*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政治局2008年9月5日作出的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决定。
2011.02根据国务院决定,任命于幼军为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副主任。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鄂竟平表示,南水北调办副主任于幼军已到退休年龄卸任,新副主任将在20天内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