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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春雷

科普小知识2021-09-05 11: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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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春雷,男,1963年出生,曾任广州卫生局原副局长、党委委员等职务。2014年1月20日,广州市纪委对其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2014年12月3日,其涉嫌受贿415万元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014年12月20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构成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邱否认受贿,称要上诉。

中文名:邱春雷

国:籍:中国

民:族:汉

职:业:原广州卫生局原副局长、党委委员

1、人物简历

邱春雷,男,1963年出生,曾任广州卫生局原副局长、党委委员等职务。

在2003年至2011年间,先后担任过广州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农村卫生处处长、广州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等职务。

2、人物事件

涉嫌犯罪

2014年1月20日,广州市纪委对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邱春雷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鉴于邱春雷涉嫌构成犯罪,已分别将其移交司法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法院审理

2014年12月3日,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涉嫌受贿415万元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方指控邱春雷的受贿款中,有410万元是来自其当医疗设备供应商的情妇曹淑君。曹淑君行贿案近日也在广州中院二审,其一审被荔湾区法院认定行贿多人共计528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曹不服上诉,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宣判。

一审宣判

2014年12月20日,因在多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情妇曹淑君销售医疗设备获利,收受了曹淑君行贿的410万元,另收受了一名亲戚贿送的5万元,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构成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邱否认受贿,称要上诉。

邱春雷在2003年至2011年间,先后担任过广州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农村卫生处处长、广州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等职务。2005年,邱春雷经人介绍认识曹淑君,两人迅速发展成“情侣”关系。“一个星期有四五天在曹淑君那里吃饭,一下班就有车将他接到曹淑君住处。”证人证言显示。

邱春雷还将做医疗设备销售生意的曹淑君介绍给妻子认识,两人成为闺密,邱妻一度对丈夫与曹淑君的婚外情并不知晓。直到2013年案发前,曹淑君率先被纪检部门调查,邱春雷获悉曹淑君可能供出自己受贿的事实后,吓得写下一封遗书,并将曹淑君给他的信交给妻子看。“不到迫不得已,我不想曝光我们之间的关系。”邱春雷在法庭上称。

为帮曹淑君拓展医疗设备销售生意,邱春雷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将她介绍给了增城、花都、从化等多个区卫生局局长、镇卫生院院长等人。

曹淑君搭上上述多个区的卫生局一把手关系后,屡屡在基层区卫生系统的医疗设备采购招标上中标,多年间销售获利共计4500多万元。曹淑君除了向部分区卫生系统官员行贿外,也和邱春雷约定了利益分成方案,销售利润邱春雷可获利60%。曹淑君的认罪口供一度称,她先后给了邱春雷510万元。但法庭最终根据双方的供述等证据,认定曹向邱行贿额为410万元。

邱春雷还被认定曾帮一名亲戚的小孩进入某医院工作,收受了对方送上的感谢费5万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邱春雷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1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415万元。邱春雷否认受贿,当庭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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