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反暴利
中文名:房产反暴利
外文名:无
结果:众多开发商就四处喊冤
发布者:发改委
1、简介
中国房地产调控再次加码,不仅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即将实施,发改委同时亦在研究对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透露,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严厉打击不法房地产开发商牟取暴利的行为,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反暴利,对于公众而言当然是一件大喜事,若真能兑现,对于抑制高房价无疑会产生积极的作用。但是,有关部门并没有具体说明房地产的暴利存在于哪些方面,没有给出明确的反房地产暴利指向,将采取哪些措施来反暴利。这则报道很快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也引起了广泛的热议,除少数房地产商喊“冤”外,绝大多数表示支持。
2、开发商回应
开发商集体微博喊冤
此消息一出,众多开发商就四处喊冤,称房地产并不存在暴利,他们是蒙了天大的冤。
3、媒体评论
房地产反暴利要有明确指向
房产反暴
在房地产大亨们的如此呼吁下,这场反房地产暴利的战斗还进行得下去吗?
其实,房地产业存在暴利,当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单从这些年来各方发布的各种内地富豪榜来看,产生富豪最多的行业就是房地产业,今年的胡润财富报告就显示,中国内地千万富豪达96万人,有超过1/3的富豪选择房地产投资及其开发。资本的天性肯定是逐利,追求利润最大化,如果房地产行业没有诱人的利润,怎么会吸引和造就这么多的富豪?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尽管房地产大亨们喊冤叫屈,但对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的举措,赢得了广大公众的一致拥护。
确定房地产反暴利的指向也不难,那些方面是构成暴利的主要因素,就剑指何方。据业内人士称:商品房的成本构成主要有这几部分:土地、建安费用、*的各项税费。专家们算了一笔账:刨除“40%多”的土地加税费成本,再减去建安费用,开发商起码还有30%的纯利润。实际上,现实中很多房产开发利润远远不止30%。一位在珠三角和广西、云南多年从事楼盘开发的房地产开发商坦言:“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开发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约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
可见,明确房地产领域反暴利指向的过程,不会一帆风顺,因为这是一个多方利益的博弈。说白一点,当下,房地产业是许多地方的支柱产业,土地财政可是最有“搞头”的一块肥肉。要反房地产暴利,就首先要公开房地产的土地成本、行政税费,以及地产商的利润率等,这是难度极大的一件事,但如果情况不明,光是决心大,肯定是不能把反暴利的战斗进行下去的。
总之,反房地产暴利,必须首先公开真实客观的房产开发成本,确定目标指向,否则,就难免会“雷声大,雨点小”或“干打雷,不下雨”。从这个意义上讲,目前,房地产领域的反暴利还亟待破题。
该为迟到的“房产反暴利”高兴吗
广大民众反对房地产暴利的呼声,已经响了多年,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主管部门的发改委,现在才“研究”实施反暴利规定,是不是有些晚了?
吃“房”族是绝对否认暴利的。他们能搬出五花八门的“理由”,否认暴利的存在。但老百姓却有自己的理解,这不是什么高深莫测的科技难题,而只是一种最本能、最直接的感觉。房价离谱地一个劲狂飙,开发商一批批地暴富,加上“砖家”那类“毕业5年没有4000万就别来见面”的疯话,让百姓不信房地产暴利都难!
当然,暴利,不只是普通民众的“原始感觉”,也得到了众多明白*的“理性认同”。近年来,不止一位省市主要领导对此明确发表看法,北京市一位领导的“二成论”就是一个实例。去年两会期间,这位领导指出,房子的建设成本每平方米不过3000元,包括水泥、钢筋及工人工资等,不到房价的二成。而2009年北京商品房的均价是1.7万元/平方米。
暴利,不只是“局外人”的“主观揣测”,也得到了部分“圈内人”的“实际认可。记得早在两三年前,南方某大城市就有建筑商透露:他所承建的商品房每平方米销售价是几千元,而实际建筑成本也就六七百元,建筑公司获得的利润不高,绝大部分都让开发商拿去了。尽管众多开发商都在否认暴利,但也有敢说实话的。去年一位知名开发商的“心惊肉跳论”就惹起不小争议“谁都知道,暴殄天物的后果是灾难性的,甚至有可能让整个行业断子绝孙。在2006年与2007年,中国房地产业也出现了过热,暴利的诱惑极大地透支了中国消费者的购买力与住房梦,我曾用过一个词叫‘心惊肉跳’。现在,我更有了暴殄天物的感觉,这是一个行业的大忌。”
暴利,不只是“感觉”、“揣测”,也有众多事实从不同角度做出佐证。近年来,中国进入不同“富豪榜”的人,相当大比例来自房地产业,这说明什么?千军万马争先恐后进军房地产,甚至一些知名大企业不惜抛开“看家”主业转而投巨资争“地王”、“盖房子”,这说明什么?*热钱千方百计往中国“挤”,最“有兴趣”的也是房地产,这又说明什么?难道他们都神智迷乱地在疯狂追逐微利?
稍有经济常识的人,都能看出房地产中蕴含的超肥“油水”,并力所能及地做出了各种反应,国家的重要主管部门怎么偏偏如此“迟钝”呢?当然“迟钝”的也不只是发改委。如果这些部门能像普通老百姓那样敏感“反应”,如果这些部门能在商品房市场开放初期就建立起成本、利润和价格等监管制度,如果这些部门能在2003年与新房改方案实施同步推出反暴利措施,如果这些部门在2005年*首次提出“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时就下狠手打击牟取暴利的不法行为,如果……如果……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吗?虽然历史是不容“如果”的,但经历可以仔细反思,教训必须认真记取。
利益,羁绊改革深入;利益,绑架政策制定。专家的这一“描述”,很不中听,却被越来越多的事实所验证。尽管可以为不作为、迟作为、乱作为,找出无数条客观原因,但漠视广大民众的疾苦与呼声这一主观因素,“这些部门”是难以推掉的。显然,“维持现状”对某些群体大有益处。
等“先知先觉者”们都赚得盆满钵溢时才出台“严打”举措,似乎已经成了一种多年盛行的行事程式,一种官商“配合”的默契。于是掌握各种特殊资源群体利用政策“真空”、采用各种手段抢先谋求暴利之风就越刮越盛,把本不成熟的市场搅得越来越乱。而像房地产这样超级疯狂、超强顽固、超长时间失控的,还真不多见,也许因为这是最后也是最大的一块“蛋糕”吧。当然,存在这种现象的不仅仅是房地产。
如果是真反暴利,就该来个“历史追溯”,让形形色色“食利者”们把近年来所有不该得的利润全都“退”回来、不该“吃”的“油水”全都“吐”出来。用追缴的巨额“不义之财”,填补保障房建设的巨大“欠账”。此外,也别怪开发商们“喊冤”,因为从中大口“吃肉食羹”的,的确不光是他们。只对开发商一家“开铡”,剜不净暴利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