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原为“广州大学城建学院”,发端于1960年广州市建设工程局设立的广州业余建筑工程学院,2007年4月经广东省人民*批准转设成为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由“广州大学城建学院”更为现名。学院位于从化市环市东路166号,依山傍水、人杰地灵。
校名: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类型:工科
占地面积:约1355亩
在校生:16500余人(2014年11月)
教职工:520余人
院系设置:8个二级学院43个专业
校训:修德、砺能、崇学、尚行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66号
1、办学历史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60年由广州市建设工程局设立的“广州业余建筑工程学院”;1980年为“广州市建筑总公司职工大学”;2000年7月国家教育部批准并入了新的广州大学,成为广州大学的二级学院;2003年12月,由广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广州精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改制为独资建设的民办二级学院——“广州大学城建学院”;2007年4月,经省*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正式新设为独立普通高校——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2、办学条件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3、院系设置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4、师资力量
学院聘请全国知名教育专家张富良教授任院长,汇集了一大批由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大学以及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的优秀教师,现有教职工520余人,是一支由专家、教授、业界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组成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340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48人、硕士105人,外籍教师3人。
5、办学特色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目前,学校按照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的建设要求,坚持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进一步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努力将学校打造成高质量、高水平的高等职业院校。
6、现任领导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校长刘国生
党委书记兼副校长:杨清国
副校长:程忠国
副校长兼党委副书记:张德宜
副校长:*强
总会计师:苗红卫
校长助理:周晖
校长助理:王媚莎
校长助理:吴锐
7、校训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校训释义:
修德:修养德行、行善积德。
砺能:培养能力、磨练技能。
崇学:推崇学习、尊崇好学。
尚行:倡导实践、追求应用。
8、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
2.录取的新生必须政治思想考核合格,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某些专业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公布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经复核,发现政治思想、身体条件不符合标准者,按国家招生规定予以退学。
3.高考录取时,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录取第二志愿和后续志愿的考生。
4.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提档考生的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的原则进行录龋录取时在总分分数差15分之内,参考下列因素:1、各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2、考生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3、英语单科成绩;4、高中阶段的表现和成绩。
5.艺术专业,对术科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在文化分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6.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9、收费标准
学院按国家有关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艺术类专业学费13800元/学年,其它专业10800元/学年;住宿费1500元/学年。
10、助学措施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1、设立维嘉奖学金,奖励优秀入学新生和在校品学兼优学生;2、为符合条件贫困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最高可获得6000元/人/学年);3、为家庭贫困的优秀新生提供扶困金;4、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5、免费为学生提供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6、免费为学生提供校服;7、努力为学生创造提供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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