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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科普小知识2022-05-01 14: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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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期间,委员们认真讨论《*工作报告》等文件,紧紧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协商讨论,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有分量、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这充分显示了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体现了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充分表明了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形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1、会议开幕


政协大会新闻发言人吴建民介绍,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定于3月3日下午3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3月15日上午闭幕,会期12天。

在3月3日的开幕会上,贾庆林主席将作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黄孟复副主席将作十届四次会议以来的提议案工作报告。政协委员将会列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讨论《*工作报告》、《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草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政协大会期间,**等出席开幕会和闭幕会,参加界别讨论,与委员共商国是;**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听取大会的发言,参加委员讨论,听取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也将听取委员们对“两高”报告的意见。

2、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7年3月13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6年工作回顾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胡*同志为总书记的党*领导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遵照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执行和监督指导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3668件,结案数同比上升14.77%。其中,审结刑事案件405件;审结民事案件673件,诉讼标的额151亿元;审结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318件;协调和督办跨地区民事执行案件213件;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059件。围绕*工作大局,结合审判实践,制定司法解释12件,发布司法指导性文件36件。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8105007件,结案数同比上升2.07%。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01379件,判处罪犯889042人;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382407件,诉讼标的额6827.8亿元;审结一审行政案件95052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323件,涉及赔偿金额3484万元;办理执行案件2149625件,执行到位金额3455.8亿元;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97468件。审判质量稳步提高,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89.72%,上诉的占10.28%。审判效率进一步提高,一审案件在法定审理期限内结案的占95.19%。

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调整工作部署,探索新的思路,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努力提供司法保障,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依法惩罚刑事犯罪,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社会治安形势,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法惩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全国法院共审结爆炸、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犯罪案件245254件,判处罪犯340715人。依法加大惩治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力度,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案件23733件。其中,公司企业人员贿赂犯罪案件359件,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案件8310件。判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25人,地厅级92人,省部级9人。依法惩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走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案件16679件,判处罪犯22944人。依法惩罚各种毒品犯罪,共审结制造、贩卖毒品等案件31582件,判处罪犯37256人。依法惩罚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共审结假冒、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277件,判处罪犯3508人。在全部罪犯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的153724人。

完善死刑核准制度。为保证今年1月1日起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从思想、制度、组织和物质装备等方面作了充分准备。进一步完善了死刑案件一审、二审和核准工作制度;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实现了死刑第二审案件全面开庭审理;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审判力量,连续举办两期全国刑事审判法官培训班;利用多种形式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执行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证确实充分、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并重,确保刑事案件审判质量。最高人民法院注意总结审判经验和教训,针对各地办理刑事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规范办案人员的审判行为,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保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保证判决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坚决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保障被告人行使各项诉讼权利,共为17221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坚决贯彻尊重和保障*的宪法原则,严格依法办案,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共依法宣告1713名刑事被告人无罪;依法保护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探索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办法。据开展工作试点的10个高级人民法院统计,全年共为378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发放救助金780.24万元,努力减少被害人的损失。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刑事审判的各个环节加强犯罪预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促进打击、防范、教育、管理、改造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各级人民法院对未成年犯罪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使83697名失足青少年及时得到矫治。推行减刑、假释裁前公示和听证制度,依法办理减刑429852人,假释20254人,促进罪犯改过自新。

(二)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社会转型期民事案件的特点,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防止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案件1159437件;审结权属、侵权纠纷案件986082件,其中,相邻纠纷案件31427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79637件,诉讼标的额31.89亿元。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各级人民法院努力化解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利益纷争,及时消除影响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共审结国有企业兼并、破产、产权转让等纠纷案件4755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717526件;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236888件,诉讼标的额4757亿元。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促进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各级人民法院加大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制裁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共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14056件,诉讼标的额27.1亿元。其中,审结著作权侵权案件5751件,商标侵权案件2378件,专利侵权案件3227件,不正当竞争案件1188件。

加强海事海商审判工作。为促进我国对外经济交往和海运经济发展,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海事审判工作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善海事审判制度,规范诉讼程序。各级人民法院依据我国法律和已参加的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审结海事海商案件7375件,诉讼标的额44.45亿元。

此外,各级人民法院还加强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的审理,共审结各类涉外和涉港、涉澳、涉台案件23313件,同比上升16.39%。

确立司法调解工作新目标。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司法原则,以定纷止争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国法院审结的民事案件中,有30.41%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其中一审民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率达到55.06%。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涉及城市建设、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农民权益、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行政案件的审理。对应当撤销的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国法院共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14250件;对应当支持的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支持,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37360件。

依法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依据行政诉讼法关于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允许原告撤诉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建议由行政机关完善或改变行政决定,补偿行政相对人的损失,允许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在全部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完善或改变行政决定后,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的32146件,占总数的33.82%,同比上升12.13%。各级人民法院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帮助有关行政机关改进行政执法,完善社会管理。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上半年组织全国法院开展了为期半年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通过充实执行力量,摸清积案底数,逐案分析原因,创新执行方法,依法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共执结78万件积案,执行到位金额2160亿元。

认真开展执行工作专项整改。针对一些法院存在的执行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基础上,于去年底又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执行工作专项整改活动,依法依纪追究85名违法违纪执行人员的责任。

继续推进执行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关于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和办理执行案件期限的规定,强化执行公开,解决消极执行问题;严格执行条件,解决暂缓、中止、终结执行和查封案外人财产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执行管理,解决委托拍卖、委托执行、执行款物管理和执行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由*各主管部门牵头,分别建立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领导协调机制、典型事例通报制度和目标考核机制。完成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和试点,并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正式运行,为建立国家执行联动机制打下良好基础。

(五)完善再审工作机制,依法支持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最高人民法院把再审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努力提高审判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二是依法保障当事人正当行使申诉权利,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建立教育引导群众、支持合理诉求、依法纠正错案相统一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三是充实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力量,加强对下级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四是建立全国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协调机制,督促重大涉诉信访事项的办理。经过努力,全国法院涉诉信访总量下降,集体访、初访、越级访均呈现下降趋势,最高人民法院全年办理的涉诉信访件同比下降4.7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办理的涉诉信访件同比下降11.18%。

认真审理再审案件。对申诉、申请再审理由充分、裁判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无理的,在驳回再审请求的同时进行判后答疑,最大限度地止争息访。各级人民法院共依法审理再审案件48286件,审结47270件,改判15568件。其中,依法受理各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10918件,审结10715件,改判2798件。

(六)深化司法*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审判制度

按照*关于司法*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从2007年1月1日起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结束了部分死刑案件核准权下放26年的历史;改革和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人民法庭的立案管理、巡回办案、诉讼调解和适用简易程序等工作均已形成制度性规定;改革了审判委员会工作方式、表决机制、委员任职资格;执行*与工作机制改革和审判监督制度改革,已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继续探索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完善基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机制;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共有48211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39965件。

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法院努力改进和完善便民诉讼措施,推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制度,有6520个人民法庭具备直接立案条件,解决偏远地区当事人申请立案不便问题;有328个中级法院和2307个基层法院建立了“一站式”立案大厅,为当事人免费提供诉讼指南;完善巡回审判制度,直接到当事人所在地或案发地开庭审理案件,方便群众参加诉讼;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达38.87%,民事案件达71.26%;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全年救助282581人次,缓、减、免交诉讼费12.11亿元。

完善司法解释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司法解释工作规范,同时规定重要司法解释出台前,要通过互联网等媒体予以公布,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意见。所有司法解释严格按照《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就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环境污染案件、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等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分别制定了重要司法解释;就如何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分别发布了司法指导性文件;就加强内地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交流与合作,签署了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相关文件;就涉外案件逐年增多的情况,制定了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依据双边和多边协定开展司法协助2798件次。

(七)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加强法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各级人民法院广泛开展了*法治理念教育和*荣辱观教育,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把明荣知耻的思想融入司法实践,不断加强法官队伍的审判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涌现出一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好法院、好法官,全年共有445个集体和489名个人受到*有关部门和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宋鱼水、金桂兰等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在社会上广为传颂。

加强法官队伍业务建设。开展了“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培训活动,修订《法官培训条例》,制定《2006年——2010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鼓励、支持法官参加更高的法学学历或学位教育,组织支援西部讲师团培训西部法院法官。全国法院各级培训机构共培训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23万余人次。健全法官选用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从下级法院、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律师队伍中选调、招录100多名优秀人才从事审判工作,同时,选派多名法官到地方挂职锻炼。

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协助地方党委选好配强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要求上级人民法院加强对下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努力把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法律业务、清正廉洁、符合法官法规定条件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二是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强化领导*的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和队伍管理职责;三是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教育领导*不断提高反腐防变的能力和自觉性;四是不断加强对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的监督制约。

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官行为规范》,从立案、审判、监督和执行四个方面入手,从最容易发生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实体权利的环节和最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入手,规范法官审判行为,约束法官业外活动。针对一些法院忽视司法管理,导致权责分离、制约不够、效率不高的现象,加大了规范司法管理行为的力度,逐步建立法院内部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制度体系。

认真落实违法违纪审判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从中发现违法审判线索,加大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行为的力度,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292人,其中,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09人。

坚持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全国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的情况,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法官法执法检查和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241件。主动听取各*党派、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健全了新闻发布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立即组织全国法院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为今年正式实施监督法做了充分准备。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以胡*同志为总书记的党*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帮助的结果,也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案件审判质量不高,裁判不公;有的案件办案周期长,超过法定审理期限;有的案件执行不力,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保障。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调节经济关系,实现案结事了的水平不高;二是有的法官缺乏职业道德,审判作风差,司法行为不规范,偏听偏信,主观断案;三是极少数法官和法院领导*徇私舞弊,贪赃枉法,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另外,大部分东部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中西部基层法院办案经费短缺问题依然较为严重。

对于以上问题和困难,最高人民法院负有指导不够、监督不力、协管不到位的责任。我们必须紧紧依靠党的坚强领导、人大监督、*、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二、2007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坚持司法公正为立足点,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和监督职能,为实现我国在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顺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任务,依法严厉惩罚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把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职责,依法严厉惩罚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使命,依法严厉惩罚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同时,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完善死刑案件核准程序和裁判标准,确保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工作依法顺利实施;加强司法领域的*保护,依法保障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健全重要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办法;推行被告人认罪案件简便审判制度;依法扩大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完善司法建议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确保当事人诉权依法得到有效保障,确保当事人获得公正裁判,确保有利于社会和谐的行为得到司法裁判认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社区邻里纠纷案件、涉农案件、涉军案件、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损害残疾*益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审理环境侵权案件、涉及国有企业改制案件、金融案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海事海商案件、涉侨案件、涉外案件和涉港、涉澳、涉台案件,维护公平竞争、合法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既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依法促进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特别是依法处理群体性行政争议,防止和避免因工作方法不当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完善执行机制。运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执行信息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提高执结率,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着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正确行使。按照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法官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大对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领导*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力度,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廉洁。

要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体系,依法完善二审对一审的审级监督,加强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监督,探索建立科学的再审工作制度。加强廉政建设,不断完善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惩戒制度。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违法乱纪的,坚决严肃处理,决不护短,决不手软。

要以贯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为契机,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充分尊重和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在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人事任免等具体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听取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司法*建设,健全公开审判制度,增加司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舆论监督。

第三,进一步制定和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益。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此,审判工作必须依法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最大限度地支持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从立案、审判、执行、再审等各个环节完善方便当事人的工作机制。健全巡回审判制度,方便当事人诉讼;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提高诉讼效率;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尝试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新模式;探索行政案件依法审理的新办法;落实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建立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推行裁判文书公开查阅制度;尊重律师的诉讼地位,确保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正当权利;认真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坚决纠正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乱收费问题;高度关注经济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积极推进涉诉信访信息化建设,方便群众进行网上信访和查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四,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对人民法院自身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推进各项审判工作提供更好的组织、制度和后勤保障。

继续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和实践活动,进一步明确司法指导思想,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审判作风,确保司法廉洁;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领导*的作风建设;强化法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法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选任机制;继续宣传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弘扬司法正气。

稳妥推进包括诉讼制度、审判组织、司法管理在内的各项改革,确保人民法院改革做到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取得成效。为统一裁判标准,继续加强和改进司法解释工作,着力探索案例指导制度,规范法官*裁量行为。商请有关部门逐步解决法官编制不足和人才流失问题。在经费物质保障方面,配合财政部门制定和完善基层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向基层人民法院包括人民法庭倾斜,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最高人民法院将在以胡*同志为总书记的党*领导下,高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3、最高检工作报告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这个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该报告。以下为全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7年3月13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06年是人民检察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决定》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国检察机关围绕*工作大局,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继续在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上下功夫,致力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91620人,提起公诉999086人。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放火、爆炸、强奸、绑架犯罪嫌疑人47228人,提起公诉46607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犯罪嫌疑人419578人,提起公诉445849人。根据*的统一部署,积极投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重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活动,批准逮捕黑恶*犯罪嫌疑人18446人,已提起公诉8343人,查办了一批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有力地打击了黑恶*犯罪。

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环境资源犯罪的力度。严惩严重危害经济安全、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4211人,提起公诉27728人,同比分别上升14.2%和11.1%。加强对知识产权和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批准逮捕制假售假和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犯罪嫌疑人3729人,提起公诉3634人,同比分别上升16.7%和12.6%;批准逮捕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7974人,提起公诉12240人,同比分别上升15.4%和24.8%。继续开展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在市场监管中失职渎职、包庇放纵经济违法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5人。

高度重视死刑案件办理工作。针对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死刑第二审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开庭审理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文件,强调要切实依法做好可能判处死刑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加强对办理死刑案件全过程包括死刑复核的法律监督,确保办案质量。同时,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规范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司法解释。由于长期以来多数地方对死刑第二审案件不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没有专门的办案力量和人员编制。各省级检察院面对工作量大幅度增加的情况,采取临时内部调整办案力量、从下级检察院借用业务骨干等措施,保证了办理死刑第二审案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依法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3668件40041人,已侦结提起公诉24448件29966人。

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强化上级检察院对办案工作的组织指挥,加强跨地域侦查的协作配合,提高发现和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18241件,其中贪污、受贿百万元以上的案件623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36人,其中厅局级202人、省部级6人。会同*机关开展追逃专项行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70人,比上年上升137.6%。

严肃查办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立案侦查贪污、挪用国家支农资金、征地补偿金和扶贫、救灾、救济等款物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3878人,私分、侵吞、挪用国有资产或出卖国企利益的国有企业人员10742人,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权利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30人。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同步介入有关主管(监管)部门的调查,注意发现和查办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违规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9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了8起特大事故的调查,现已立案侦查涉嫌渎职等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人。

积极参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决策,及时制定检察机关的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专题举报宣传,建立和完善与有关主管(监管)部门的案件协查机制和移送受理机制,对45件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并直接指挥查办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在药品注册、审批中收受贿赂和严重渎职等重大案件。各级检察机关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排查线索,深挖窝案串案,共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582件,涉案金额15亿多元。一批涉案地域广、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的商业贿赂大案要案受到严肃查处,震慑了违法犯罪,遏制了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

立足检察职能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加强对典型案件发案原因、特点和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犯罪态势的分析,及时建议有关部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共提出检察建议13662件。开展以案说法,进行预防警示教育33000多次,228万多人接受了教育。在工程建设、*采购等领域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提供查询7319次。

加强反贪污贿赂国际司法合作。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发起成立了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承办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国家主席胡*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137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了会议。这一国际组织的成立,为我国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搭建了新的平台。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履行对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依法监督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的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6662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4858人、追加起诉10703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出纠正意见2846人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组织开展了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检查,监督纠正6074名监外执行罪犯的脱管漏管问题,对不再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207名罪犯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收监执行。

依法监督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对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4569件。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96382人;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起诉7204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1368件次。巩固集中清理超期羁押的成果,监督纠正超期羁押233人次,检察环节继续保持无超期羁押。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部组织开展了逮捕工作专项检查,共抽查10万多件近年来办理的逮捕案件,针对存在的掌握逮捕条件过宽或过严、批捕后未及时执行等问题进行整改和纠正,促进了逮捕措施的依法正确适用。

依法进行审判监督。加强对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案件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161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200件次。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及时受理和审查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申诉,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266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949件。对不服正确裁判的37524件申诉,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息诉工作。

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注意在诉讼活动监督中发现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完善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立案侦查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受贿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987人。

(四)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从促进社会和谐出发,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共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77596件次。

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推行上下级检察院联合接访,探索带案下访、定期巡访,全年联合接待疑难案件*人员739人次,通过下访、巡访接待群众27283人次。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完善首办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执法过错的信访案件进行了责任倒查,追究责任63人。

认真解决群众涉检信访问题。实行“四定”、“两见面”制度,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在立案和结案后分别当面听取申诉人意见,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2942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派出23个督查组,深入17个省份对涉检信访案件直接督办。对信访案件中反映检察机关违法扣押、冻结款物的问题进行了集中纠正,返还当事人款物折合人民币3300多万元。对近年来检察机关已作赔偿决定尚未执行的549件案件组织了全面清理,目前已落实541件。

积极探索在执法办案中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方式。不少地方检察机关实行了不批捕、不起诉等工作环节的答疑说理制度,在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的同时,针对当事人的疑问和异议耐心释法说理,力求以法、以理服人,既依法对案件作出了处理,又解决了与案件相关的矛盾和问题。

(五)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坚持一手抓完善执法规范,一手抓制度落实。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岗位和环节,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和修改了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标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和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33件。各地把规范执法行为的重点放在狠抓法律规定和制度规范的落实上,开展逐级检查和上下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力求使制度规范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执法岗位和每一个办案环节。不少地方检察机关把规范执法与信息化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利用计算机网络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经过努力,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职务犯罪案件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分别达89.5%和99.4%。

一年来,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最高人民检察院继前几年作出为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服务的意见后,又制定了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服务和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服务发展的途径和措施,改进执法方式,讲求执法效果,努力营造有利于改革和创业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推进检察改革,保障司法公正

继续认真贯彻*关于司法*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落实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主线,进一步完善检察*和工作机制。

(一)健全对侦查取证活动的监督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近年来发现的冤错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制定了《关于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加强证据审查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对违法侦查行为的监督机制。强调在办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中,要更加注重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及时监督纠正违法取证行为,坚决排除刑讯逼供获取的言词证据,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加大对刑事犯罪特别是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进行监督的具体程序,拓宽了监督渠道,完善了监督手段。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57件,查办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行政执法人员130人。

(三)深化检务公开。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增加12项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的工作制度、办案规程等方面的内容,完善诉讼参与*利义务告知制度,在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设立新闻发言人,建立对违反检务公开规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了执法透明度。

(四)继续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2005年建立这一制度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又于去年制定了两个技术规范,完善了具体的操作程序。目前已有2171个检察院实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占全国检察机关总数的59%。这一制度的推行,强化了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对防止讯问中出现不规范行为,提高职务犯罪侦查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目前全国已有86%的检察院开展试点工作。全年共有5191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进入监督程序,其中人民监督员不同意办案部门原拟定意见的252件,检察机关采纳178件,对未采纳的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监督员作出了说明。拓展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对违法搜查、扣押等“五种情形”规定了具体的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制度在促进公正执法、保证办案质量、增进司法*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法治理念教育为载体,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

(一)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根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法治理念教育。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剖析错案和执法不规范案件等形式,引导检察人员全面把握*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和执法作风上,查找与*法治理念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进行整改。经过教育活动,队伍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带动了检察队伍建设的全面加强。全年有1104个集体和211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白洁、艾合买提·依明等一批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先进典型。

(二)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政治轮训制度,培训各级领导*18000多人次。建立完善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对“六个严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对7个省级院的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21个省级院开展了对下级院的巡视工作。结合换届选举,配合党委做好检察机关领导班子的选配工作,对662名检察长进行了异地交流。加强检察人员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试行检务督察制度,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检察人员273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7人。

(三)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落实检察官法,严格检察官职业准入,普遍实行新进人员统一招考、检察官从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中依法选任,继续完善和推行检察官遴选制度。以领导*和执法办案一线的检察官为重点,加强正规化分类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共培训侦查监督、公诉、职务犯罪侦查等部门业务骨干27000多人次。加强西部地区检察官本科学历教育,组织东中部地区检察机关对口支援西部检察教育培训,最高人民检察院为*、*等少数民族地区培训业务骨干500多名。

(四)继续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深入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评选表彰了200个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坚持上级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努力为基层办实事。最高人民检察院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联合下发了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为基层检察院补充了部分人员编制。28个省级检察院会同财政部门出台了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基层经费保障机制。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领导和各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取得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检察官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的报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专题汇报、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了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建议71件,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8件。各级党委、*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为检察机关解决了不少困难和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不够。监督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执法、司法不公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监督纠正。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检察人员执法水平不高,执法方式简单,不注意化解与案件相关的矛盾,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影响执法效果。三是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仍有发生。有的不严格执行法律和办案制度,不注意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的受利益驱动办案,违法扣押、冻结和处理涉案款物。四是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检察人员为民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不文明、不公正,有的甚至执法犯法、贪赃枉法。个别领导*严重违纪违法,造成了恶劣影响。另外,一些地方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中西部和贫困地区检察院经费短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对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和协调,认真加以解决。

四、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做好2007年的检察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全国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坚持把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途径,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法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切实防止冤案错案。加强对*的司法保护,坚决打击侵犯*的犯罪,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民工、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改进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不批捕、不起诉答疑说理制度,把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

(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宽严相济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刑事司法政策,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具有现实意义。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检察机关在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等各项工作中,都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使执法办案活动既有利于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又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涉嫌犯罪人员,可从宽的依法从宽,能挽救的尽量挽救,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配合家长、学校加强帮教。积极推行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工作机制,实行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机制,完善业务工作考评体系。加强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把握好政策界限和执法尺度,保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正确运用。

(三)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水平。按照*关于司法*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大检察改革组织实施的力度,重点建立健全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监督机制,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法制化。深化规范执法行为活动,构建严密的执法规范体系,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提高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切实解决队伍和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领导*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强化对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法官法、检察官法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廉洁。

(四)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工作报告、接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等制度。自觉接受政协*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国检察机关要在以胡*同志为总书记的党*领导下,高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4、圆满完成预定各项议程

今日9时,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说,经过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已经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

贾庆林说,会议期间,胡*同志、吴邦国同志、*同志、曾庆红同志、吴官正同志、李长春同志、罗干同志,以及*其他领导同志,出席了开幕会和闭幕会,听取大会发言,参加各界别小组讨论,与政协委员共商国是。

贾庆林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各次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认真听取意见,及时沟通情况。

贾庆林说,这充分体现了以胡*同志为总书记的**对人民政协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政协履行职能的大力支持。

贾庆林说,会议期间,委员们认真讨论《*工作报告》等文件,紧紧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协商讨论,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有分量、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贾庆林说,这充分显示了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体现了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充分表明了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形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贾庆林说,这次会议集中反映了过去一年人民政协事业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就,明确了今年政协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贾庆林说,会议开得热烈庄重,会风、文风朴实清新,协商讨论广泛深入,组织工作严谨细致。这是一次发扬*、增进团结的大会,是一次促进发展、共建和谐的大会,是一次凝聚力量、求实奋进的大会。

5、会议共收到提案4516件

今日9时,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闭幕会通过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并通过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以及通过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

据介绍,截至2007年3月9日下午2时,提案委员会共收到提案4516件,参与提案的委员2023人,占委员总数的89.24%。经审查,立案4245件,作为委员来信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的206件,与提案者磋商后并案、撤案65件,需要及时处理的已送交有关部门。在立案的提案中,委员提案3988件,各*党派*、全国工商联提案212件,人民团体提案2件,界别、小组提案39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4件。

6、会议闭幕


3月15日上午9时,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举行闭幕会,通过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以下为闭幕会实录:

:

各位委员、各位朋友、各位同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应出席委员2267人,今天实到2043人。符合法定人数。现在开会。

今天上午的闭幕会共有三项议程。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通过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请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

现在进行表决,请按表决器。

表决结束,请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

赞成2014票,反对2票,弃权6票,未按表决器21人。宣读完毕。

:

表决有效,通过。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通过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请工作人员宣读报告草案。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积极通过提案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截至2007年3月9日下午2时,提案委员会共收到提案4516件,参与提案的委员2023人,占委员总数的89.24%。经审查,立案4245件,作为委员来信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的206件,与提案者磋商后并案、撤案65件,需要及时处理的已送交有关部门。在立案的提案中,委员提案3988件,各*党派*、全国工商联提案212件,人民团体提案2件,界别、小组提案39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4件。

按类别分,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1938件,占45.65%;教科文卫体方面的提案1160件,占27.33%;政治、法律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提案1147件,占27.02%。

本次会议提案质量有较为明显的提高。提案反映出,提案者进一步注重调查研究,注重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

本次会议提案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主要有:加强和改善

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抓好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和集约用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优化产业结构;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推进财税*改革,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引导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强

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管理,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性,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加快建立科技创新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文化*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

加强城乡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退役军人安置改革,维护复转军人合法权益;积极支持慈善等公益事业发展,关爱城乡困难群体;

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扎实做好各项农民工工作;贯彻落实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增强内地与港澳的交流与合作,维护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反对“*”分裂活动,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加强和改进政协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用。

提案反映出,委员们对解决民生问题、加强法制建设格外关注。据初步统计,关于“三农”方面的提案535件,医疗卫生方面的提案321件,教育方面的提案293件,法制建设方面的提案240件,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提案173件,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提案117件,食品药品方面的提案107件,住房方面的提案105件。

会议期间,提案委员会就“广泛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以筹办奥运为契机,推进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方面的提案,召开了两次现场办理协商会,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农业部、科技部、财政部、北京奥组委、*文明办、国家体育总局等10个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与提出提案的*党派*、政协委员当面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措施。

会议期间,提案委员会首次举办了提案办理工作情况通报会,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领导同志,向54个委员小组的代表和各*党派*、全国工商联有关负责人,通报了本部门2006年度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及2007年度工作重点,以便委员们了解更多的信息,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大会闭幕后,定于3月22日召开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交办会,将大会提案送交169个承办单位办理。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将及时审查立案,送交有关承办单位办理。以上报告,请予审议。宣读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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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如果大家同意提案委员会的这个报告,就请鼓掌通过。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通过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请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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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3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听取并赞同*总理所作的*工作报告,赞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赞同《*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会议批准了贾庆林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黄孟复副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同志为总书记的**正确领导下,高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万众一心、团结奋斗,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成就,我国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认真贯彻**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握团结和*两大主题,围绕*的中心任务,履行政治协商、*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推动工作创新,开展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人民政协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会议指出,*十六大以来,以胡*同志为总书记的**着眼于*事业发展的全局,立足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提出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是对*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广泛赞同和衷心拥护,已经成为新世纪新阶段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重要思想基础,成为推动中国特色*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继续全面贯彻这些重大战略思想,中国特色*发展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一定能够胜利实现!

会议指出,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政协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在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继续创造新的业绩。

要注意选择社会普遍关注、党和*决策迫切需要研究的一些重大问题,组织委员视察,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协商讨论,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建真言、谋良策。

会议指出,构建*和谐社会是造福全体人民的伟大事业。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人民政协要高举大团结大联合的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正确认识和协助处理好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

要坚持以人为本,更加关注民生,密切联系各界群众,深入体察、及时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协助党和*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做到在共建*享、在共享*建。

会议指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支持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依法施政,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

要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坚持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各项政策,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坚决反对“*法理独立”等任何形式的分裂活动,维护台海和平稳定。

要积极扩大两岸交流与合作,促进直接“三通”,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为两岸同胞谋和平、谋发展、谋福祉。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要广泛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会议指出,今年是本届政协的最后一年,要结合政协换届工作,以促进党派合作、突出界别特色、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搞好机关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

要认真组织政协委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更好地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圆满完成本届政协提出的每位全国政协委员届内集中学习一次的任务。要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的作风建设,确保政协机关工作协调统一、规范有序、灵活高效地运转。

要认真总结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人民政协在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中创造的好的做法和新鲜经验,进一步深化认识、掌握规律,指导和推动政协工作,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

会议号召,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同志为总书记的**周围,高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团结和*两大主题,切实履行职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宣读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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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进行表决,请按表决器。

表决结束,请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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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2020票,反对7票,弃权9票,未按表决器7人。

贾庆林]:

表决有效,通过。

各位委员,刚才,我们表决通过了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和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

至此,经过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已经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

会议期间,胡*同志、吴邦国同志、*同志、曾庆红同志、吴官正同志、李长春同志、罗干同志,以及*其他领导同志,出席了开幕会和闭幕会,听取大会发言,参加各界别小组讨论,与政协委员共商国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各次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认真听取意见,及时沟通情况。

这充分体现了以胡*同志为总书记的**对人民政协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政协履行职能的大力支持。

会议期间,委员们认真讨论《*工作报告》等文件,紧紧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协商讨论,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有分量、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这充分显示了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体现了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充分表明了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形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这次会议集中反映了过去一年人民政协事业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就,明确了今年政协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会议开得热烈庄重,会风、文风朴实清新,协商讨论广泛深入,组织工作严谨细致。这是一次发扬*、增进团结的大会,是一次促进发展、共建和谐的大会,是一次凝聚力量、求实奋进的大会。

各位委员,2007年是我们*发展历程上很不平凡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十七大的胜利召开,意义十分重大。

**、国务院对今年*的全局工作已经作出了统一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为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继续谱写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各位委员,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同志为总书记的**周围,高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为开创中国特色*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请全体起立。奏国歌。

现在我宣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