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奖
文华奖是文化部主办的专业舞台表演艺术*奖。它的奖项是固定的,包括文华大奖和文华新剧目奖,单项奖有表演、导演、编剧、舞台美术等。自1999年第八届开始,历届文华奖评选中最为人瞩目的文华大奖,开始不再评选,而将在2000年的第六届中国艺术节上评出,同时将每年一次的评奖改为两年一次。
中文名:文华奖
创办时间:1991年
主办单位:中国文化部
奖项性质:专业舞台艺术*最高奖
颁奖时间:三年一届
颁奖领域:中国戏剧
1、简介
文华奖是*文化部主办的专业舞台艺术*最高奖,设立于1991年,最初为一年一届,1998年起改为两年一届,2004年第11届文华奖起改为三年一届,与“中国艺术节奖”两奖合一,放在艺术节上评选。多年来,文华奖评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的原则。对于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增强艺术院团凝聚力,促进全国艺术创作,繁荣*文艺事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2、奖励办法
第一条文华奖是*舞台艺术*奖。
第二条文华奖旨在贯彻文艺为人民服务、为*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鼓励艺术关注现实和艺术创新;以公正性、权威性、导向性为原则,通过评奖,促进优秀剧节目的产生和艺术人才的成长;促进舞台艺术作品面向市场、面向观众;推动专业舞台艺术创作演出的繁荣发展。
第三条文华奖每三年评选一次。
文华奖颁奖
第四条文华奖的评奖对象是整台的舞台艺术作品,包括戏曲、话剧、歌剧、音乐剧、舞剧、儿童剧及有整体构思、非组团组台的大型歌舞、乐舞、杂技、曲艺、木偶、皮影剧目等。
第五条文华奖设文华大奖、文华新剧目奖和文华单项奖。文华单项奖包括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六个奖项。为了鼓励获奖剧目多演出,特设荣誉奖,对获奖剧目演出场次累计儿童剧超过千场,其它品种超过五百场的剧目授予荣誉奖。
第六条文华大奖从获文华新剧目奖的剧目中产生。文华单项奖从获文华大奖、文华新剧目奖的剧目中产生。
第七条文华奖每届获奖剧目总数不超过五十台,文华大奖不超过获奖剧目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各艺术门类的奖项额度,由评奖委员会根据舞台艺术创作演出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报文化部审批核准。
第八条参加文华奖评奖的剧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全国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和其它所有制职业剧团创作演出的新剧目(包括改编、移植的剧目);(二)首演日在参评之日前五年以内;
(三)正式公演累计五十场以上(歌剧、昆曲公演二十场以上);
(四)歌舞、乐舞、杂技、曲艺、木偶、皮影剧目新创作成分须占全剧目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艺术团体参评剧目的推荐申报;军队艺术团体参评剧目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推荐申报;*和国家有关部门与单位所属艺术团体的参评剧目,由其主管部门推荐审报;文化部所属艺术团体参评剧目直接向文化部申报。申报工作包括参评剧目的材料报送、资格审查和选拔推荐等方面。申报剧目数量以文化部当年度所发的申报通知为准。
第十条评奖期间文化部设立文华奖评奖委员会,下设评奖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文化部艺术司)。评委会委员的组成人员从文化部文学艺术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并予以聘任。评委实行回避制度,参与参评剧目创作、演出的专家(以节目单为准)不得担任评委。
第十一条评奖办公室按照参评条件(符合本办法第八条)对申报剧目进行审核初选,符合条件者提交评委会进行评选。
第十二条评委会根据评奖门类、按专业分组审看评奖办公室提供的初选剧目视盘或录像,并根据各艺术门类奖项额度,以分组投票的方式评选出文华新剧目奖。
第十三条获新剧目奖的剧目必须参加三年一届的中国艺术节演出。
在艺术节期间,以评委会现场观看演出,同时邀请观众参与的方式,从获新剧目奖的剧目中评选出文华大奖;从全部获奖剧目中评选出文华单项奖。
第十四条以上各项评奖结果由文化部审核后予以公布,并在该年度的中国艺术节期间举行颁奖仪式。
第十五条评奖委员会成员和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奖规定。评奖委员会成员在评奖中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行为的,由文化部取消其评委资格。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参评单位和个人在申报和评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文化部取消其参加评奖的资格,并撤消已获得的奖项。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每一届文华奖的评选办法可由评奖办公室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此前的文华奖评奖办法自行废止。
3、评奖机制
“文华奖”是*文化部主办的专业舞台艺术*最高奖,设立于1991年,最初为一年一届,1998年起改为两年一届,2004年第11届“文华奖”起改为三年一届,放在中国艺术节上评选。
为了使“文华奖”的评选更为公正、合理,近些年文化部几乎每一次都会对评奖机制进行改革。筹委会在京介绍了即将于2010年5月10日至25日在广州举办的第九届中国艺术节的筹备情况,其中“文华奖”的评选再次发生了重大变革:除对参评剧目设置了百场门槛之外,表演奖也不再仅仅局限于参评剧目范畴,而是扩大到了全国的院团。
4、评选范围
《台北新娘》角逐中国艺术节“文华奖”
“文华奖”的评奖对象是整台的大型剧目,包括新创、改编、移植的戏曲、话剧、歌剧、舞剧、儿童剧及有整体构思、非组团组台的大型歌舞、乐舞、杂技、曲艺、木偶、皮影剧目等。
“文华奖”参评剧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包括民间职业剧团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剧团)创作演出的新剧目;二是首演日在参评之日前5年之内;三是正式公演50场以上(大型歌剧、昆曲演出场次在20场以上);四是歌舞、乐舞、杂技、曲艺、木偶、皮影剧目新创作成分须占全剧目的三分之二以上。
5、奖项设置
“文华奖”设文华大奖、文华新剧目奖和单项奖。单项奖包括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和文华表演奖。文华大奖奖予最突出的优秀剧目。如第八届“文华奖”共评选出了32个“文华新剧目奖”,23个“文华新节目奖”以及70个“文华单项奖”;第九届“文华奖”共评选出文华大奖11台,文华新剧目奖53台,141个文华单项奖;第十届“文华奖”共评选出文华大奖7台,文华新剧目奖28台以及60个单项奖;第十一届“文华奖”共评选出文华大奖12台,文华大奖特别奖1台,文华新剧目奖38台,150个文华单项奖;第十二届“文华奖”共评选出文华大奖17台,文华大奖特别奖1台,文华剧目奖36台,以及236个文华单项奖。
“九艺节”将开展第十三届“文华奖”评选活动,经文化部批准确定,目前共有全国各地院团的65台专业参评剧目(附名单)。这些剧目涵盖了歌剧、舞剧、话剧、音乐剧、人偶剧、杂技等多个类别,包括不少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剧目,如京剧、粤剧、豫剧、川剧、越剧、琼剧、昆剧、吕剧、婺剧等,届时将给观众带来一道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大餐。
为此,文化部专门设立了文华奖评奖委员会,评奖委员会由文化部有关部门领导和艺术界专家组成,其成员由文化部聘任。对于获奖的艺术团体和艺术工作者,均颁发奖状(证书)、奖牌和奖金。
6、意义
多年来,“文华奖”评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的原则。通过评奖,促进艺术表演团体出好戏出人才,推动艺术创作和演出的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