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2015年6月4日被摆上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讨论桌。两个月前,*总理曾给有关部门下了“硬任务”,要求“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年内务必实现。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正式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意味着改革的最关键环节被攻破,多年难啃的硬骨头被啃下了。
1、基本情况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相当于让法人和其他组织拥有了一个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号”,这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尽管*多次强调加快改革进程,但由于具体工作涉及工商、质监、税务等多个部门,也被称为改革的“硬骨头”。如何破解部门利益阻挠,啃下这根硬骨头呢?总理在会上指出,社会信用代码的科学性要反复论证,而改革推进的力度和速度都不能放松。由于改革已入深水区,触动部门利益将不可避免。但这不应成为改革的“拦路虎”,更不能变成改革不了的“孤岛”。
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构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重要改革举措,能促进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和交易成本下降,实现社会运行效率倍增,避免人力、物力浪费。而通过“一照一码”改革,破除部门权力的“密码”,更将把各种权力暴露在阳光之下,暗箱操作变得不再可能。
具体地说,“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它对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瑞表示,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意味着参与交易活动的个人、组织都应有一个可识别的信用记录。他举例说,不同的组织因为互相都不熟悉对方,有很多重大事情需要协商交流时,如果一方出示法定认可的机构代码,另一方就认为他合格了。
推行“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对于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来说有怎样的好处?刘瑞认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基础性制度建设。首先,统一的代码形成以后,可以打破过去的混乱局面。过去没有统一代码的时候,各地的机构当地是认的,但是离开当地就无法确认是否具有合法的身份;其次,很多参与社会交往的组织,由于没有一个网上可查询的正式身份,它做的很多事情、签过的很多文件,其实从法律上来讲是不具有正当意义的,而通过“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终止市场运营当中的此类行为。
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体现了*管理上的巨大进步,带来的效果可以用“一升一降”概括:提升社会效率和社会信用水平,降低社会成本。与此同时,体现放、管、服务的有机结合,令公众对*有更多期待。
实际上,商事制度改革从2013年就开始推进了,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一直遭遇重重阻力。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阻力?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微博)说,阻力来自多方面。进行改革肯定需要有新的投入,投入的机构不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要求不明确,影响推进速度。而且改革过程中需要各单位各部门做大量的协调工作,一旦遇到级别比较高的单位或部门,协调起来就不太容易。
至于如何破解这些问题,毛寿龙认为,要把相关工作统一起来协调推进,如果让各部门去推动,肯定会出现各自为政、相互扯皮现象。
2、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32100—2015《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该标准将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标准规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18位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和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并对涉及到的组织机构、法人、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概念作出了规定。
3、构成特点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10月1日起工商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通知明确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构成。通过对比,可以发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以下特点。
一是嵌入了组织机构代码作为主体标识码。通过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确保社会信用代码不会重码。换言之,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完美“遗传”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是在组织机构代码前增加行政区划代码,这个组合不难发现就是税务登记证号码。这样就提高了统一社会代码的兼容性,在过渡期内税务机关可以利用这种嵌套规则更加便利地升级到新的信用代码系统。
三是预留前两位给登记机关和机构类别,这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应用中更加清晰高效,第一位便于登记机关管理,可以作为检索条目,第二位可以准确给组织机构归类,方便细化分管。
四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主体标识码天生具有的大容量。通过数字字母组合,加上指数级增长,可以确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需升位就可容纳大量组织机构。
五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位数为18位,和身份证的位数相同,这一巧妙设计在未来“两码管两人”的应用中可以实现登记、检索、填表等统一。
六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内嵌的主体标识码具有校验位,同时自身第十八位也是校验位,与身份证号相比是双校验,确保了号码准确性。
4、基本全覆盖
2018年,我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基本实现全覆盖,18位代码正逐步发挥强大的信用力量。
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6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位主体标识码、1位校验码,与公民身份证号一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也有18位。“相当于赋予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一个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号’。”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陈洪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