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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

科普小知识2022-01-25 1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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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西部,地处东经106°41′—108°54′,北纬38°18′—40°11′之间。东邻杭锦旗,西连宁夏陶乐县并隔黄河与石嘴山市和阿拉善盟相望,南接乌审旗和鄂托克前旗,西北界乌海市,是鄂尔多斯高原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旗南北长209公里,东西宽188公里,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旗人民*所在地乌兰镇位于旗境中部偏东南,距鄂尔多斯市人民*所在地东胜区237公里。

中文名:鄂托克旗

所属地区:中国内蒙古

下辖地区:乌兰镇、蒙西镇、棋盘井镇、木凯淖尔镇、苏米图苏木、阿尔巴斯苏木

面积: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

人口:总人口10.3万.

地理位置:鄂托克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西部

友好城市:东邻杭锦旗,西连宁夏陶乐县并隔黄河与石嘴山市和阿拉善盟相望,南接乌审旗和鄂托克前旗,西北界乌海市

地标建筑:地处东经106°41′—108°54′,北纬38°18′—40°11′之间

电话区码:0477

邮编区码:016100

1、鄂托克概述


鄂托克旗

鄂托克旗位于鄂尔多斯高原西部,是内蒙古西部面积较大、产业门类齐全、文化积淀深厚的草原之府、魅力之都;是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是畜牧业为基础、服务业为补充、工业占主导的多元产业集中区,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辖6个苏木镇、两个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总人口15.4万人。

鄂托克是一个瑰丽神奇、生机盎然的幸福空间。这里环境绚丽。广袤的草原、雄浑的沙漠、怡人的温泉、淡幽的湖泊、静穆的乌仁都西峰与四合木、半日花等珍稀植物群系显放异彩。这里景观迷人。阿尔寨石窟、百眼井群、恐龙足迹化石、迪延阿贵庙等古迹彰显自然与人文魅力。

这里资源丰饶,探明有天然气、石膏、煤炭、铁矿石、硅石等具有开采价值的矿产资源48种,其中天然气储量8000多亿立方米、石膏储量34亿吨,居世界之首;阿尔巴斯白山羊绒被誉为“纤维宝石”、“软黄金”。这里区位优势优越,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和铁路构成通达的交通网架,联乌海、接阿盟、邻宁夏缔造极具竞争优势的“小三角”经济圈。这里经济发达,棋盘井、蒙西园区、石膏园区、螺旋藻园区、轻工业园区形成强劲引擎,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建材、高新材料六大主导产业引领发展,千万吨煤化工、五百万吨氯碱化工、百万吨硅化工基地、五百万吨特种钢基地蓄势崛起,世界藻都初具规模。2011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329.2亿元,财政收入51.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20.5亿元,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26605元和9998元;位列全国县域经济第105位、西部百强第9位。荣膺全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开创了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精彩局面。这里社会和谐,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社会管理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等软实力不断提升,“草原精品名城”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发展成果惠及全体百姓,弱势群体得到“阳光普惠”,各民族形成共同团结奋斗、繁荣发展的生动局面,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满意度大幅增加。这里潜力无限,坚持以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富民强旗为主题主线主旨和主攻方向,围绕全旗“六化”建设路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注重做大经济总量、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发展效益,更加注重城乡统筹、民生改善、社会和谐,集中精力建设幸福、富裕、宜居、和谐的幸福鄂托克。预计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超1200亿元、财政收入超150亿元,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超1500亿元,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5万元和1.6万元,跻身全国百强行列。

2、行政区划


鄂托克旗城市风貌

鄂托克旗位于东经106°42′04″~108°54′20″,北纬38°17′00″~40°11′11″。

一、乌兰镇,位于位于东经107°33′15″~108°34′36″,北纬38°37′47″~39°28′12″,辖14个嘎查,1个村,9个社区。分别为察汗淖尔嘎查、查汗陶勒盖嘎查、苏吉嘎查、包日呼舒嘎查、包日塔拉嘎查、德日苏嘎查、海岱嘎查、乌兰图克嘎查、乌兰柴达木嘎查、沙日布日都嘎查、马新布拉格嘎查、敖伦淖尔嘎查、赛罕塔拉嘎查、哈马日格太嘎查、乌兰新村、帅丰社区、都斯图社区、育英社区、安睦隆社区、乌兰社区、康宁社区、政和园社区、哈马日格太社区、察汗淖尔社区。

二、棋盘井镇,位于东经106°53′27"~108°10′04",北纬39°03′05"~39°55′18"。辖5个嘎查,5个村,9个社区。分别为伊克达赖嘎查、

呼吉嘎查、额尔和图嘎查、乌仁都喜嘎查、楚鲁拜嘎查、苏米图村、百眼井村、石勒凯村、深井村、阿如其日嘎村、第一社区、第二社区、第三社区、乌珠尔社区、第五社区、第六社区、第七社区、草籽场社区、三北羊场社区。

三、蒙西镇,位于东经106°42'04″~107°29'32″,北纬39°37'00″~40°11'11″,辖3个嘎查,5个村,2个社区。分别为巴音温都尔嘎查、苏亥图嘎查、伊克布拉格嘎查、其劳图村、碱柜村、渠畔村、羊场村、新民村、蒙西社区、隆安社区。

四、木凯淖尔镇,位于东经108°02′45″~108°54′20″,北纬39°11′01″~39°44′07″,辖18个村,1个社区。分别为察汗敖包村、小湖村、旧庙湾村、包勒壕内村、伊克乌素村、巴音淖尔村、召稍村、大克泊尔村、达楞图如村、桃力民村、乌兰吉林村、水泉子村、乌兰哈达村、索扣村、扎德盖村、乌素其日嘎村、木凯淖尔村、乌兰其日嘎村、隆诚社区。

五、苏米图苏木,位于东经107°55′07″~108°30′51″,北纬38°17′00″~39°16′57″,辖10个嘎查。分别为巴嘎额尔和图嘎查、额尔和图嘎查、伊连陶勒盖嘎查、马什亥嘎查、查汗敖包嘎查、巴音布拉格嘎查、斯布扣嘎查、苏里格嘎查、哈达图嘎查、苏米图嘎查。

六、阿尔巴斯苏木,位于东经106°42′20″~108°09′39″,北纬38°38′37″~39°44′24″,辖14个嘎查。分别为巴音陶勒盖嘎查、敖伦其日嘎嘎查、陶利嘎查、巴音乌素嘎查、呼和陶勒盖嘎查、马新布拉格嘎查、赛音乌素嘎查、布隆嘎查、哈图嘎查、乌兰其日嘎嘎查、阿如布拉格嘎查、乌兰乌素嘎查、希尼其日嘎嘎查、脑高岱嘎查。

3、历史沿革

鄂托克旗地区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河套人”就在鄂托克旗一带生息、繁衍,今阿尔寨石窟(百眼窟)、桂勒斯太(樱桃山)等地区发现新石器时代“河套人”遗址。商代、土方、鬼方等方国和北羌、熏育等民族游牧于此地,他们大多是“居溪沟,各有君长”。西周时,鄂托克旗一带为猃狁等游牧部落的活动区,统称戎狄。春秋时期,朐衍等部落游牧于旗境西南边沿。至战国时期,林胡、楼烦移居此地。此后很长的历史时期内,鄂托克旗大部分地区成为匈奴民族重要的活动地区。秦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5年)划属北地郡。汉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入朔方郡,境属临戎、修都县。东汉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后,南匈奴等部众入居,鄂托克旗属右贤王屯领的朔方郡。两晋十六国时为前后赵、前后秦属地朔州境。北魏天赐四年(公元407年)赫连勃勃建立大夏国,鄂托克旗隶属夏国夏州。北魏态帝始光四年(公元427年),北魏占领整个鄂尔多斯,形成南北朝对峙局面,此时鄂托克旗分属于西安州、薄骨律镇和沃野镇。隋炀帝大业元年至三年(公元605-607年)改州为郡,鄂托克旗地区分属灵武、盐川二郡。唐初为安置内附突厥人的鲁、丽、舍、塞、依、契六胡州地区,后并为匡、长二州。唐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置宥州,境置延恩、归仁、怀德三县。元年八年(公元813年)在经略军(故城址在包乐浩晓)设新宥州,下辖延恩、长泽二县。五代十国时期,党项拓拔思恭子弟历任定难军节度使,鄂托克旗地盘分属定难节度使和*王朝的灵盐节度使。北宋宝元元年(公元1038年)归属西夏。公元1226年,成吉思汗亲征西夏,在鄂托克旗西部休整兵马,1227年灭西夏,鄂托克旗始为蒙古汗国领地。元代,除旗境西部划属甘肃行省宁夏府路外,余为察罕脑尔皇室封地。明洪武六年(公元1376年)鄂托克旗分属宁夏卫和东胜卫,隶属陕西行都司。天顺六年(公元1462年)蒙古部落入居鄂尔多斯,弘治一三年(公元1500年)巴图孟克达延汗恢复万户组织,鄂托克旗属右翼三万户济农巴尔斯博罗特所辖鄂尔多斯万户之地,后一直属巴尔斯博罗特之孙拜桑忽尔及其后裔的领地。崇祯七年(公元1635年)鄂尔多斯万户归顺清朝。清顺治六年(公元1649年)清延将鄂尔多斯万户划为六个旗原拜桑忽尔诺延及后裔所据克扣特、锡布沁、乌喇特、唐古特等部落组成鄂尔多斯右翼中旗,下设15哈喇(参领区)83个苏木(佐领)。民国年间仍实行盟旗制度,仍称鄂尔多斯右翼中旗。1930年,旗境设沃野县,1936年将旗衙门改为旗*。1941年旗境设桃力民办事处。1942年在参领区内实行保甲制度,但一直到全国解放,哈喇、苏木和保甲制度同时并存。1949年8月23日,鄂托克旗和平解放,9月7日成立临时自治*,1950年2月成立鄂托克旗人民*。1980年,南部10个人民公社分置鄂托克前旗。1997年将巴音陶亥乡、巴音陶亥农场和碱柜乡的巴音、新地、黄河、三坝四个村划入乌海市。

“鄂托克”系蒙古语,汉意“营”或“部”,是元,明两代蒙古“万户”下设行政建制,称千户,它是组成万户的小领地名称,是地缘组织,每个鄂托克要根据人口的多寡提供一定数量的军队。十七世纪中叶,清朝*以拥有军事权力的“和硕”(旗)取代了“鄂托克”但鄂托克一直为鄂尔多斯右翼中旗的俗称保留下来,解放后正式成为行政区划名称。

4、地理位置

鄂托克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西部,地处东经106°41′—108°54′,北纬38°18′—40°11′之间。东邻杭锦旗,西连宁夏陶乐县并隔黄河与石嘴山市和阿拉善盟相望,南接乌审旗和鄂托克前旗,西北界乌海市,是鄂尔多斯高原的重要组成部分。

5、经济发展

鄂托克旗是鄂尔多斯市地域面积最大、资源种类最全、产业门类最多、文化积淀深厚的旗区。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辖6个苏木镇、两个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两个*自然保护区,总人口16万人,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同时是一个以畜牧业为基础、工业占主导的多元产业集中区。区位优势明显,是自治区西部“小三角”经济圈极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县域经济体,是全市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战略的重要县域载体。自然风光优美,是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恐龙遗迹的自然属地,广袤的草原、雄浑的沙漠、怡人的温泉、静穆的乌仁都西峰与四合木、半日花等珍稀植物显放异彩。人文历史久远,是成吉思汗圣火文化传承之乡和阿尔巴斯白山羊绒原产地,阿尔寨石窟、百眼井群等人文胜景彰显魅力。矿产资源富集,探明矿产资源48种,煤炭储量29.6亿吨,天然气储量2000多亿立方米,石灰石、石膏、铁矿、硅石等资源品位较高,储量丰富。

近年来,全旗上下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在市委、市*领导下,以工业高端化、农牧业现代化、城镇特色化为主攻方向,立足长远抓规划构筑、着眼转型抓项目推进、突出文化抓城镇建设、依托产业抓城乡统筹、围绕增收抓民生改善,开创了科学发展、富民强旗的精彩局面。2013年,全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30.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307.1亿元、财政收入62亿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达35003元和12755元。2014年上半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88.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53.1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7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85元、农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26元。

6、自然资源


鄂托克旗城市风貌

鄂托克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西部,东临乌审旗,南接鄂托克前旗,西与乌海、宁夏、阿拉善盟交界,北与杭锦旗毗邻,是鄂尔多斯高原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坐标为东经106º41´~108º54´,北纬38º18´~40º11´之间。全旗东西宽188公里,南北长209公里,土地总面积20367.18平方公里。旗人民*所在地乌兰镇位于旗境中部偏东南,距鄂尔多斯市人民*所在地东胜区237公里。

地形地貌

鄂托克旗以波状高原为主,呈西北高,东南低,平均海拔1800米。阿尔巴斯山主峰乌仁都喜(桌子山)海拔2149.6米。西北部边缘向黄河倾斜,呈条状分布于沿黄河一带的蒙西镇和棋盘井镇北部地区,形成了黄河冲积平原,最低海拔标高1055.5米。

大部分地区海拔在1100~1600米之间,西部、北部除桌子山一带为中低山丘陵地形外,其余大部分地区为缓慢起伏的波状高原和一部分比较平缓的桌状高平台。主要分布在棋盘井镇及以东大部分地区、蒙西镇东南部、阿尔巴斯苏木和木凯淖尔镇大部。

东部、南部为连绵起伏的毛乌素沙地,多为剥蚀洼地和沙丘堆积地形。主要分布在木凯淖尔镇南部、苏米图苏木和乌兰镇。由高度、大小不一,密集程度不同的新月型沙丘和沙山组成。海拔一般在1200—1350米之间。沙丘间有常年积水的小湖泊,局部地区有盐渍化现象。该地区地下水埋藏较浅,潜水比较丰富。   

气象

鄂托克旗地处中温带温暖型干旱、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区,气候总的特征是:冬季漫长而寒泠,夏季短促而炎热,寒暑变化大,风多雨少,气候干燥,蒸发强烈,日照时数长,昼夜温差大。

鄂托克旗1980~2005年多年平均降水量为222.0毫米,多年平均蒸发量2359.1毫米,是降水量的8倍以上。4~9月份作物生长季降雨量241.8毫米,占全年降雨量的88.95%。降水量地域差异明显。总的趋势是由东南向西北逐渐减少,东南部大于300毫米,西北部小于200毫米,中部一般在260毫米左右。全旗境内气候干燥,相对湿度多年平均为48%,年平均降雪10.9天。全年平均气温7.0℃,全年≥10℃积温2800~3300℃。年日照时数3000小时左右,作物生长季(4~9月)日照时数为1600~1700小时。年平均无霜期129天,最长无霜期161天(1983年),最短无霜期为102天(1968年)。大风多集中在冬春两季,尤其是春季。多年平均风速3.1米/秒。旗北部、西部的风力大于东南部,平原大于山地,山地大于草原。

灾害性天气为干旱和风沙危害。本旗一年四季均有干旱出现的机率,但以春旱为最多,大旱几率以秋、冬为最多。本旗是西北冷空气路径的门户,加之气候干燥,沙漠多,下垫面疏松,植被稀疏低矮,促成大风出现的次数多,风力强,风沙大。一年中大于等于6级的大风日数为46.6天,全旗历年平均沙暴日为17天,沙暴出现以3-5月为最多。据测定,大部分流动沙丘每年向前移动5-7米,半固定沙丘移动2-3米。其他土地的表土风蚀1-3厘米。

土壤条件

全旗境内土壤因受地貌及生物气候条件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地带性特征。土壤分布由东南部栗钙土,向西北部过度到棕钙土、灰漠土。

栗钙土主要分布于木凯淖尔镇、苏米图苏木境内,乌兰镇东部地区也有分布。其分布面积为257.65万亩,占总面积的8.43%。该类土壤的基本特点是,具有腐殖质积累和碳酸钙聚集的成土过程,腐殖质层较厚,为栗色,有机质含量较高,质地为沙、壤质。植被以旱生、中旱生植物为主。

棕钙土主要分布在阿尔巴斯苏木、棋盘井镇东部和南部、乌兰镇北部等地区亦有分布。其面积为1689.54万亩,占总面积的55.22%。其特点是,成土母质是洪积—冲积物,地表普遍砂砾质化,土层不厚,以棕色为主,适应于超旱生的小灌木和多种牧草生长。

风沙土主要分布在东南部苏米图苏木、木凯淖尔镇、乌兰镇南部及阿尔巴斯苏木的西南和西部。其面积为690.19万亩,占土壤总面积的22.56%。风沙土是风积母质上发育的幼年土壤,地貌特征多构成各种类型的沙丘,生态不稳定,以易于改变原有景观。

草甸土主要分布在东南部的丘间低地、湖泊周围和都斯图河即黄河沿岸的低地上。面积244.53万亩,占总面积的8.0%。一般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土壤水分充足,有机质含量较高。地表生长着比较茂密的湿生性草甸植被。

灰漠土主要分布在棋盘井镇境内的山地以西的坡地、冲洪积平原地及蒙西镇地区的梁地上。其面积为162.13万亩,占总面积的5.5%。其结构松散,肥力低泛,植被稀疏,植物种类单调。

除此之外,在一些沙丘、梁滩相间的滩地上,土壤发育因受潜水影响,分布着隐域性的盐土和沼泽土,面积近11.05万亩。盐土主要分布在苏米图苏木、乌兰镇部分湖泊边缘,阿尔巴斯苏木和乌兰镇以西都斯图河沿岸的阶地上。沼泽土零星分布在苏米图苏木、乌兰镇、木凯淖尔镇等地的局部低凹积水处。植被主要生长有湿中生、盐生、沙生植物。

水资源

根据地下水的贮存条件可划分三种基本类型。

松散岩类空隙潜水:该类地下水只以潜水的形式赋存,按其成因可分为沟谷潜水、湖积平原潜水、冲洪积平原潜水、风积沙潜水。其中沟谷潜水分布于桌子山一带沟谷及都斯图河流域地段,地下水分布随着沟谷中第四系堆积厚度,沟谷基底的起伏变化而变化,该类地下潜水多以条带状分布;湖积平原潜水分布于东南部苏米图苏木斯布扣地区,由于含水层孔隙度大呈连续性的分布,赋存有较丰富的地下水;冲洪积平原潜水分布于黄河冲积平原的阿尔巴斯苏木西部,由于该含水层孔隙发育有利于地下水的赋存,地下水分布在黄河一、二阶段地上;风积沙潜水主要分布于毛乌素沙漠地段,一般在沙丘低洼处较赋有。松散岩类空隙潜水水位埋深1-50米。矿化度小于3克/升,单井涌水量在富水区大于1000吨/日,中等区100-1000吨/日,贫乏区小于100吨/日。

碎屑岩类裂隙孔隙水:按埋藏条件、水力特征分为上层滞水、潜水、承压水。其中上层滞水分布于棋盘井镇百眼井村、阿如其日嘎村和阿尔巴斯苏木东北等地,该类分布呈不连续性多具有湿润季节出现,而干旱季节消失;潜水分布于波状高原的桌状高台上,即棋盘井镇东部、阿尔巴斯苏木东北一带,水位埋深大,水量贫弱;承压水,境内除棋盘井镇东部、阿尔巴斯苏木东北一带外,其他地区广泛分布,厚度大于100米,孔隙发育,有利于水的赋存与运行。矿化度小于3克/升,单井涌水量在富水区大于1000吨/日,中等区100-1000吨/日,贫乏区小于100吨/日。

基岩裂隙水:主要分布在桌子山一带,在断裂破碎带赋存较丰富的地下水,并有统一的*水面,除此而外其他地区基岩裂隙水减弱,水埋深随地形的起伏变化而变化,呈条块状分布,水位埋深一般为0-100米,矿化度小于1克/升。

鄂托克旗河流水系主要由黄河、都斯图河、山洪沟及内陆湖泊组成。黄河入境全长51公里,水面宽度250—1200米,多年平均年径流量273.05亿立方米。都斯图河为黄河一级支流,境内全长165.8公里。集水面积8326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450.3万立方米。河水主要来源于地下水的补给和雨季洪水的汇集,流量大小随季节而异,一般春汛期和7、8月份较大,枯水期较小,局部地方有断流现象。此外,境内还有长短不一的河流23条,总长955.87公里。

境内有湖泊25个,均属内陆湖泊,其中较大的是查汗淖湖、巴彦淖湖、达拉图鲁湖、哈马尔太湖等。主要分布在沙区的梁间低洼处。面积大小不一,大的约8平方公里,小的不足1平方公里。蓄水程度均很浅,水深一般为0.5~2米。干枯年湖面缩小,有些甚至干枯,而丰水年则湖面扩大。湖水盐渍化程度较高,在农田、牧场灌溉方面基本没有使用价值。

据鄂托克旗水资源综合规划数据,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4701.62万立方米(地下水矿化度≤2克/立升为33026.25万立方米)。自产水资源可利用总量多年平均为20670.12万立方米(地下水矿化度≤2克/立升为19789.80万立方米)。取用黄河水指标5519.1万立方米(农业用水1850万立方米,工业用水3669.1万立方米)。因此,水资源可利用总量多年平均为26189.22万立方米。

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全旗总用水量18248.3万立方米(地表水为3019.1万立方米,地下水为151229.2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量为15666.7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85.85%;工业用水量为1917.6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0.51%;居民生活用水量为307.9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69%;生态用水为269.6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48%;建筑用水86.5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0.47%。农业:工业:其它用水的结构比例为85.85:10.51:3.64。

草原类型及分布

鄂托克旗天然草地资源总面积为2962.36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96.97%,其中,可利用面积为2619.75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88.43%。鄂托克旗地域广阔,地形、气候变化多样,天然草地自然景观以温性荒漠草原为主,面积2335.24万亩,在全旗草原面积中比例达到了78.83%,其中平原丘陵荒漠草原亚类分布在旗中部,面积1179.70万亩,占全旗草原总面积的39.82%;沙地荒漠草原亚类分布在东南部毛乌素沙地,面积1085.48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36.64%。西北部高原为草原化荒漠亚类388.91万亩,占草原总面积13.13%;隐域性低洼处分布着低地草甸类为137.1万亩,占草原总面积4.63%;除此之外,局部还分布有温性典型草原类和温性荒漠类,面积分别为33.90万亩和67.14万亩,各占草原总面积1.14%和2.27%,沼泽草地面积最少为700亩。

7、鄂托克之最

1.全球最大的螺旋藻生产基地,全国第一个螺旋藻养殖观光生态园——鄂托克旗螺旋藻产业园。

2.世界一流的绒肉兼用型品种——阿尔巴斯白绒山羊

3.世界上最细的羊绒——阿白山羊绒。

4.世界唯一的“1436”*绒山羊培育基地。

5.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产地

6.鄂尔多斯国土面积最大的旗区。

7.鄂尔多斯第一峰——乌仁都西山。

8.石膏资源储量34亿吨,全国最大。

9.*文物保护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境内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的石窟寺——阿尔寨石窟。

10.拥有世界同一地面积最大、种群最多的恐龙足迹化石。

11.全国乃至世界唯一以恐龙足迹化石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大型自然保护区——鄂托克旗恐龙遗迹化石自然保护区。

12.中国最长的书法长卷《蒙古秘史》创作者——鄂托克旗人包金山。

13.国内最大的硅电联产项目——鄂尔多斯集团年产100万吨铁合金生产项目。

14.世界一次性建设规模最大、投资最少、建设速度最快的天然气大化肥项目——鄂尔多斯集团年产104万吨尿素项目。

15.国内首条利用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生产线——蒙西集团40万吨/年煤灰提取氧化铝项目。

16.鄂尔多斯首个钢铁项目——德晟300万吨金属制品项目。

17.国内第一条余热和废气综合利用到轻(纳米)钙粉生产线——隆盛35万吨轻质碳酸钙项目。

18.中国西部最大的种猪繁育场和生猪育肥场,自治区西部航天瓜果、蔬菜、花卉、牧草种植和培育基地——鄂托克旗德日素现代农牧业基地。

8、鄂托克史志

《鄂托克旗志》编纂工作,1986年1月成立“鄂托克旗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开始,到1993年6月定稿付印,历时7年半。

(一)机构、人员

1986年1月24日,成立“鄂托克旗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杨国华(旗长)任编委会主任,莫德格(副旗长)、嘎尔迪(政协副主席)任编委会副主任,热喜扎木苏(旗委办公室主任)、任钦道尔吉(*办公室副主任)任编委会委员。编委会下设办公室,定编5人。1986年2月,任钦道尔吉任旗志办公室主任。9月,格日乐其木格任旗志办副主任;11月,宋文森(1987年7月调离)任旗志副主任。年底旗志办工作人员共6人。

1990年3月,调整编委会成员。杨国华(旗委书记)任编委会主任,王玉璋(旗委宣传长)、任钦道尔吉(旗志办主任)任副主任,莫德格(副旗长,1991年调离本旗)、赛丰嘎(旗委办公室主任)、呼仲学(*办公室主任)、格日乐其木格(旗志办副主任)任委员。11月,增补钱世清(旗长)、青才(副旗长)为编委会副主任,并确定任钦道尔吉担任《鄂托克旗志》主编,格日乐其木格担任副主编。12月,万振华(1992年4月调离)任旗志办副主任。1991年底,旗志办工作人员有8人,本志付印时,旗志办有5人。

(二)、总体设计

《鄂托克旗志》的总体设计,是依据地方志这门学科的特定体例,结合本旗自然、人文、社会诸方面的特点而定的。

1.计述时间范围

本旗无旧志续写,因此决定本志上限尽量往前追溯。但历史资料贫乏,只能在建置沿革篇里据实上溯,从原始社会开始记述;大事记从清朝推行盟旗制度,于1649年建立鄂尔多斯右翼中旗开始记述。关于下限,1986年初次拟定编写大纲时,定在1985年底,即“六五”计划完成时为下限。1990年7月,全盟牧业旗修志座谈会上经过讨论,决定以新中国成立40周年为下限,即于1989年断限。这样,这部志书一般记述清代始建旗制到新中国成立前300年的历史概貌,重点记述新中国成立后40年翻天覆地的变化,突出了*新方志的时代特点。

记述空间范围

新方志的记述空间范围,以现行行政区域为限。本旗从1649年建旗至1989年已有340年的历史。1959年从鄂托克旗分设出海勃湾市,1980年又分设出鄂托克前旗,形成现行区域的时间只有10年。在记述中不可避免地涉及今乌海市和鄂托克前旗的一些情况。因此,本志凡例中规定“1980年8月12日,从本旗分设出鄂托克前旗,故分旗前部分内容涉及今鄂托克前旗。”具体记述时坚持鄂托克前旗的内容从简从略的原则,在大事记、建置沿革和有关统计数据方面涉及的多;其他方面涉及的少或不涉及。

篇目设计

篇目设计,参考中国地方史志协会《新编县志基本篇目》、《伊克昭盟志》凡例、纲目和内蒙古自治区《新编县志基本篇目》,于1986年5月拟定出旗志篇目第一稿,共10编58章。1990年7月改为19编101章,年底写出篇目第五稿,共20编92章,篇目基本趋于合理。在总纂过程中,每个分纂人员和主编根据资料,多次调整篇目,评审稿篇目为第十一稿,共22编,100章,382节。

本旗位于鄂尔多斯高原西部,地处毛乌素沙漠边缘地带,是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多民族杂居区。经济上以畜牧业为主体,工业总产值占工农牧业总产值的70%。自然资源丰富,文化历史悠久。人民勤劳朴实,富有革命斗争传统。我们根据这些地方特点,进行篇目总体设计。对于新中国成立后历次政治运动的记述,本着“宜粗不宜细”的原则,没有设“政治运动”编,而设“施政要略”编,简要介绍历次政治运动和经济建设方针及实施情况;根据以牧为主的特点,设“畜牧业”编;根据地方国营工业和乡镇企业比重大的特点,畜牧业门类中的“牧业机械”,农业门类中的“农业机械”等内容集中到一起,与农业、水利等门类并列,设“农机”章。

本志评审之后,对篇目再次进行个别调整,共设24编、91章、354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概述简要志述全旗基本情况;大事记纵向志述全旗1649年设旗以来的大事要事;专志部分,从本旗具体情况出发,结合现代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的特点,兼顾各行政单位的*、机构及业务范围,分门别类地记述各行各业的历史和现状,从各个方面反映鄂托克旗的自然和社会的全貌。编后殿以附录,收入有关重要文献与修志始末等内容。

(三)编纂过程

1986年3月,旗志编委会向全旗各苏木、乡、镇,嘎查、村,旗直各单位、厂矿、企业、学校,全盟各旗市以及领省、县发出《关于征集鄂托克旗志资料的通告》。与此同时,拟定鄂托克旗志编写大纲。1986年4月30日旗人民*发出《关于编修鄂托克旗志和各专业志的部署意见》。1986年7月15日,内蒙古地方志总编室副主任楚哈、编辑邢野应邀出席会议,并指导工作。接着旗委、*召开全旗修志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贯彻伊克昭盟第一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具体落实旗人民*关于编修鄂托克旗志和专业志的部署意见,对旗直55个单位下达专业志编写任务,修志工作全面铺开。

旗直各单位专业编写工作展开的同时,旗志办根据初步拟定的编写大纲,广泛征集资料。1986~1990年,旗志办的工作人员,在旗档案馆、盟档案馆、自治区档案馆查阅档案资料1600余卷,摘抄、复制文字资料、统计数据、图表等20余万字;采访记录口碑资料1万余字;从有关书籍、报刊、资料中摘抄复制文献资料2万余字;旗直各单位全力配合,积极支持,提供100万字的专业志稿或专题资料,旗志总纂工作基本就绪。

1990年6月,旗志办副主任格日乐其木格,工作人员高士毅赴二连浩特,参加“全区牧区修志工作会议”。会议期间,承蒙方志界专家、同仁指教,对本志篇目作了调改。7月,盟志办在本旗召开“全盟牧业旗修志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全区牧业旗修志工作会议精神,讨论牧业旗志篇目,与兄弟旗市交流修志工作经验。旗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快修志进度,提高志书质量问题。会议决定聘请修志顾问和编辑人员,充实加强史志办公室的编辑力量,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和保证正常经费开支。10月,旗志编修顾问和熟练本旗情况并具有一定写作能力的4位聘请人员着手工作,熟练业务,熟悉资料。

1990年底,修订出《鄂托克旗志篇目》第五稿,征得盟地方志办公室意见后于1991年1月开始进入总纂阶段。总纂工作是由责任编辑分纂和主编通贯修定两步来完成的。首先,根据编辑同志的业务素质和专长,将各个编章的字数及完成时间。具体分工:任钦道尔吉分纂概述、大事记、建置、民族、人物和文化编的部分内容;格日乐其木格分纂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司法、实政要略;万振华分纂军事、人事、劳动、民政、经济总体;李文生(聘请)分纂自然环境、畜牧、林业治沙、农业、水利、农机、气象;刘永祥(聘请)分纂商业、物资、供销、粮食、财政、税务、金融、保险;张友琛(聘请)分纂工业、交通、邮电、城建;张富成(聘请)分纂科技、教育、体育、医药卫生和文化编的部分内容;高士毅分纂人口;张文华(特约)分纂文化编的部分内容。各编章的分纂,提供符合总纂要求的志稿,为总纂创造条件。完成分纂任务的基础上,由主编从头到尾,循序渐进,前后通贯,完成了总纂任务。

编纂过程中,采取边编写,边自审的方法,完成一编,及时自审,既加快了编写进度,又提高了志稿质量。1991年4月4日开始到1992年1月21日,在旗志编纂委员会和分管旗长的主持下,召集涉及自审内容的有关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共组织26次审稿会,逐句逐字地宣读,倾听各方面的意见,进行调整篇目、增删内容,补漏纠错,尽力去发现和消灭各个方面的差错。

从1991年1月开始,旗志办的全体同志和被聘请的编辑同志们,伏案工作15个月,于1992年3月完成79万字的《鄂托克旗志》评审稿。1992年4月开始,集中打印志稿,于6月上旬完成全稿的打印、装订成册任务。

1992年8月,盟志办组织评审会,对《鄂托克旗志》进行全面评价。评审会认为:《鄂托克旗志》稿,政治观点明确,体例完备,资料翔实,突出了民族特点和地方特点,是一部基础好的志稿。同时,提出进一步修改、充实、提高的意见。会后,旗志办将评委意见,分门别类,整理成文,与盟志办共同制定旗志稿修改方案。9月开始,各编辑人员遵照修改方案,各自修改原承担的分纂内容,进行篇目调整,充实资料,删繁纠错,最后由主编通贯全稿,于1993年3月完成全部修改任务。

1993年4月,鄂托克旗人民*上报伊克昭盟行政公署,申请正式出版《鄂托克旗志》。经伊克昭盟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复审,伊克昭盟行政公署于1993年5月批准同意出版。

《鄂托克旗志》,承蒙自治区主席布赫题写书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巴图巴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达赖题词。本志编纂过程中,得到内蒙古地方志办公室、伊克昭盟地方志办公室的领导和专家的指导;建置沿革部分增得到北京大学地理系王北辰教授的指点;还得到伊克昭盟财政处马卫东副处长的大力支持。在志书问世之际,谨向所有关心、支持本志编修工作的各级领导、专家以及各部门、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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