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
云和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7月。内设15个职能部门。全院现有干警7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70人,事业编制人员6人。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解放东路235号
邮编:323600
电话:0578-5126265
邮箱:yhlxy45@163.com
1、法院简介
云和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7月,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二局、执行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调解指导办公室15个职能部门。全院现有干警7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70人,事业编制人员6人;其中法官28人,司法警察20人,其他工作人员28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71人,占全院干警人数的93.42%。
云和法院审判综合大楼于2006年10月正式启用,占地面积10732平方米,建筑面积10447平方米,拥有7个审判法庭。审判大楼配有内部局域网、自动化办公系统、大型电子显示系统等设施,建成规范化立案大厅、审判流程系统和执行管理系统、全方位录音录像监控系统,已运行2个高清标准型数字法庭、3个高清简约型数字法庭。
2、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电话:0578-5126265)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并督办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起草重要文件、院长讲话等文稿;负责法制宣传、文秘、保密、办公自动化、司法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人民法院报》征订发行工作。
负责本院的计划财务工作和武器、车辆、服装等专项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审判法庭建设;负责诉讼费的收缴及业务经费的管理工作;管理本院各项经费和固定资产;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事务;负责本院的司法鉴定等有关技术工作,协助审判人员审查认定证据;办理其他有关的工作事项。
(二)政治处(电话:0578-5126290)
负责管理本院队伍建设;做好本院干警的考察、考核;办理本院党组决定的有关*人事管理工作事项;办理本院向县人大提请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负责法官等级、法警警衔及其他职称的报评工作;办理本院人事调动事项;办理本院的劳动工资、保险福利、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院的人事统计工作;负责本院离退休人员的相关工作;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院队伍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落实县委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培训计划,完成上级法院部署下达的干警培训任务;做好本院干警报考研究生、专升本等有关组织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三)监察室(电话:0578-5122944)
负责本院的监察和督查工作。监督、检查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政法律的情况;受理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开展纪律教育;负责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四)立案庭(电话:0578-5124143)
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对不服本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案件进行审查;负责司法救助工作;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流程管理;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处理来信来访;负责速录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五)刑事审判庭(电话:0578-5126293)
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刑事公诉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工作事项。
(六)民事审判第一庭(电话:0578-5121569)
依法审理一审婚姻、家庭、人身权利、房地产及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七)民事审判第二庭(电话:0578-5122850)
依法审理一审商事合同和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破产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工作事项。
(八)行政审判庭(电话:0578-5126381)
负责审理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行政赔偿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九)审判监督庭(电话:0578-5122399)
负责审理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审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审理检察机关抗诉的再审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工作事项。
(十)执行局(电话:0578-5129267)
履行执行实施权;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事项,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调查被执行人的情况;依法组织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妨害执行的行为人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助外地法院执行办理其他有关执行事项。
(十一)执行二局(电话:0578-5121615)
履行执行实施权;具体负责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刑事罚金和没收财产的执行;调查被执行人的情况;依法组织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办理其他有关执行事项。
(十二)执行监督庭(电话:0578-5126375)
履行执行命令权、执行裁判权和执行监督权;审查签发案件执行令(执行通知书);负责执行工作中需要做出裁决的所有事项(如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异议审查、发放债权凭证的审查、对妨害执行行为人制裁措施的审查、决定案件的中止、终止执行等);对执行案件实施跟踪监督、流程管理;提出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建议;负责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十三)司法警察大队(电话:0578-5126271)
负责本院的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负责机关重大紧急事件的安全保卫,审判值庭、看管、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配合执行局、执行二局等执行有关事项;执行强制措施;组织开展司法警察业务技能训练;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十四)审判管理办公室(电话:0578-5121552)
负责本院司法统计工作,对案件审理执行进行实时监测、分析、统计;负责案件信息管理、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估管理、审判业绩考核、法官业绩档案管理;负责审判委员会事务管理;负责阳光司法建设;负责全院信息化建设。
(十五)司法调解指导办公室(电话:0578-5122570)
负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开展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工作。
3、法院建设
近年来,云和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有效推动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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