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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

科普小知识2021-12-07 16: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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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7月,前身是怀宁县人民*司法科。全院现有编制数107人,在编干警106人。设有13个职能部门,派出石牌、洪镇、三桥、月山、新安、开发区6个人民法庭。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晥河路339号

电话:05564637908

传真:05564637911

1、法院简介

怀宁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7月,前身是怀宁县人民*司法科。法院办公大楼现坐落于怀宁县高河镇皖河路339号。全院现有编制数107人,在编干警106人,其中院领导班子成员8人(院长兼党组书记1人,副院长4人,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党组成员各一人)。

现设有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庭(局)、立案庭、审监庭、法警大队、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技术室等13个职能部门,派出石牌、洪镇、三桥、月山、新安、开发区6个人民法庭。

2、内设机构

办公室:协助院领导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和其他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印章、财务、通讯、保密、固定资产等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两庭”建设计划拟定以及诉讼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武器、械具、服装等专项物资的计划拟定和管理工作。

政治处:负责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工资福利以及人事档案、人事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全院法官等级、法警警衔的评定和*录用的有关工作;负责本院离退休*管理工作。

研究室:负责有关法院工作的宏观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答复和处理运用法律、政策的请示;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收集信息资料,编印法院内部期刊,负责对全院工作的宣传报道。

监察室:主管全院的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负责法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受理控告、检举、督促、查处本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违纪问题。

刑庭:依法审判一审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权利犯罪案件、侵犯财产犯罪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渎职犯罪案件等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及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

民一庭:依法审判一审婚姻家庭案件、继承案件、债权债务案件、劳动争议案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涉港澳台民事纠纷案件以及特别程序和督促程序案件等民事案件。

民二庭:依法审判一审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期货、股票、金融债券、票据案件,审判一审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以及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经济合同损害赔偿案件,企业破产案件,以房地产为标的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

行政庭:依法审判一审涉及土地、治安、工商、税务、卫生、文化、环保等行政案件、行政非诉执行

审监庭:依法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

立案庭: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等级和审查立案,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做好诉讼费的收缴工作;办理诉前财产保全;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流程管理。

执行庭:执行本院一审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制裁决定以及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公证机关、仲裁机构发生效力的债权文书、仲裁裁决以及其他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而必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法警大队: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看管押解人犯;负责机关安全保卫、消防,维护机关秩序。

技术室:负责为审判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审核,统一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

石牌人民法庭:依法审判辖区内一审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期货、股票、金融债券、票据案件,审判一审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以及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经济合同损害赔偿案件,企业破产案件,以房地产为标的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

洪镇人民法庭:依法审判辖区内一审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期货、股票、金融债券、票据案件,审判一审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以及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经济合同损害赔偿案件,企业破产案件,以房地产为标的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

三桥人民法庭:依法审判辖区内一审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期货、股票、金融债券、票据案件,审判一审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以及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经济合同损害赔偿案件,企业破产案件,以房地产为标的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

月山人民法庭:依法审判辖区内一审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期货、股票、金融债券、票据案件,审判一审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以及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经济合同损害赔偿案件,企业破产案件,以房地产为标的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

新安人民法庭:依法审判辖区内一审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期货、股票、金融债券、票据案件,审判一审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以及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经济合同损害赔偿案件,企业破产案件,以房地产为标的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

3、审委会

杨玲,怀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汪增杰,怀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江时清,怀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丁生,怀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杨昌文,怀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汪复,怀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陈义怀,怀宁法院副院长。

刘会苗,怀宁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鲍华松,怀宁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丁渺,怀宁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黄良清,怀宁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张霞,怀宁法院立案庭庭长。

江金川,怀宁法院副科级审判员、办公室主任。

4、法院建设

近年来,怀宁县人民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激发队伍活力、挖掘队伍潜力、增添队伍动力,不断弘扬“公正、团结、规范、创新”的怀宁法院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自安庆市中院开展对全市基层法院年度综合考核工作以来,始终保持在第一方阵,曾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单位。

5、所获荣誉

近年来,共荣获二十多项集体荣誉,四十余人次个人荣誉,其中包括:“立案信访窗口”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首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法院先进集体”,“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安徽省特级单位”,安徽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安徽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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