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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科普小知识2021-12-07 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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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前身为丽水市人民法院。全院共有行政编制122名,实有在编人员114人。内设17个机构,包括2个派出法庭。

法院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23号

立案咨询:0578-2264155

信访接待:0578-2264201

办公室:0578-2264165

传真:0578-2131684

邮编:323000

1、法院简介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地处"浙江绿谷"的丽水市城区,位于美丽的瓯江中下游沿畔,距省会杭州沿高速仅两小时路程,前身为丽水市人民法院。辖7个乡、5个镇、6个街道(其中水阁、富岭街道委托市开发区管理),有333个建制村、25个城市社区,全区共有16.24万户,户籍人口38.68万,常住人口45.16万,外来人口20.19万。

目前,全院共有行政编制122名,实有在编人员114人。其中大学专科以上学历113人,占99.1%;本科以上89人,占82.41%;研究生7人;法官(含助理审判员(试用期))80人。此外,该院设有下属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即审判保障服务中心。中心目前有事业编制21名,实有在编18人,合同制人员36人。

2、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和其他综合会议事务;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并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起草重要文件、院长讲话文稿,编写本院工作简报;负责法制宣传、文秘、文印、机要、保密、办公自动化、司法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人民法院报》的征订工作。联系电话:0578-2264165。

二、政治处

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劳动人事管理工作;制订并落实*学习教育培训计划;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考察*,办理党组决定的有关*人事工作的具体事项,负责法官等级、法警警衔、干警职级调整,以及其他职称评定的具体申报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管理编制,负责增编补员的具体事项;组织初任法官及学历的报考工作,做好全院干警的考勤和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办理劳动工资、福利、人事统计、人事档案、评选和表彰先进等工作;负责老*工作,承办其他有关事项。联系电话:0578-2264133。

三、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的情况;检查本院工作人员执行院规情况;受理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的行为;开展对法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制订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联系电话:0578-2264162。

四、立案庭

负责本院各类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的审查、登记立案工作;审查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处理来信来访,提出有关司法建议,负责司法救助工作;负责司法分析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联系电话:0578-2264155。

五、刑事审判庭(少年犯罪审判庭)

依法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公诉及其附带民事诉讼和应当由刑庭审理的自诉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开展法制宣传,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做好对少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事项。联系电话:0578-2264263。

六、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理一审婚姻、家庭、人身权利、房地产及相关的合同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民事审判工作事项。联系电话:0578-2264360。

七、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理一审商事合同和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破产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民事审判工作事项。联系电话:0578-2264362。

八、民事审判第三庭(司法调解指导中心)

主要审理交通事故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及部分简易民商事案件的速裁。负责指导、督促管辖范围案件的调解,同时负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业务指导。联系电话:0578-2264159。

九、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理一审行政案件;负责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合法性审查及执行;办理行政赔偿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项。联系电话:0578-2264231。

十、审判执行监督庭(审管办)

依法审判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负责对本院案件的审理、执行进行实时监测、分析、统计,组织庭审评查,建立动态监督机制;统一实施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建立、管理法官业绩档案;处理其他审判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本院审判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联系电话:0578-2661200。

十一、执行一局

主要负责民事、商事案件、仲裁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执行。

执行一局内设执行综合(监督)组、执行查控组、强制执行组。联系电话:0578-2264331。

十二、执行二局

主要负责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刑事罚没案件的执行。联系电话:0578-2261209。

十三、司法警察大队

履行司法警察警务职责,负责警卫、值庭、看管、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达法律文书,配合审判庭和执行局有关事项,执行强制措施;维护本院机关秩序;组织法警业务技能培训;办理其他工作事项。联系电话:0578-2278706。

十四、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

负责本院的计划财务和服装、车辆等专项装备的计划报批、管理、调剂分配工作;负责诉讼费及其他诉讼费用的收缴、使用、管理、监督工作;干警的医疗保险工作,统一管理本院的财务收支,负责固定资产保管使用和其他行政事务与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审判庭、人民法庭建设和院机关的环境保护与卫生管理;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事项;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联系电话:0578-2264312。

十五、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全额行政拨款事业单位)

履行审判辅助职能,承担本院的文印、庭审速录、公务用车、计算机管理与维护、大楼物业、食堂管理等辅助性、事务性、服务性后勤工作。联系电话:0578-2267717。

3、人民法庭

南城人民法庭

依法办理本辖区范围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等各类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联系电话:0578-2600695。

碧湖人民法庭

依法办理本辖区范围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等各类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联系电话:0578-2191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