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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

科普小知识2022-03-09 16: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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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0月20日,原办公地点位于县前街,2002年10月28日迁入中山东路121号法院新大楼。法院内设19个职能部门,下辖深甽、桥头胡、力洋、岔路、西店5个人民法庭。截止2013年1月,我院共有*政法编制127人。

地址:宁波宁海县中山东路121号

电话:0574-59979096

传真:0574-59979096

邮编:315600

1、法院简介

宁海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0月20日,原办公地点位于县前街,2002年10月28日迁入中山东路121号法院新大楼。办公审判大楼总占地面积13350平方米,建设工程投资约2000万元。法院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庭)、执行裁决科、执行实施科、执行监督科、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行政科、信息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审判保障中心共19个职能部门,下辖深甽、桥头胡、力洋、岔路、西店5个人民法庭。截止2013年1月,共有*政法编制127人,地方事业编制21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18人,获得法律硕士学位11人,本科学历123人。

2、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工作;协调本院各部门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组织综合性会议;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议案,县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编印本院工作简报、信息等;负责文秘、文印、档案、收发、机要、保密、新闻宣传。

政治处:

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队伍建设;办理本院党组决定的有关*组织人事工作;办理本院干警的考察考核及职级警衔晋升工作;办理本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办理本院劳动工资、保险福利、人事档案等工作;组织法院干警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监察室:

监督检查本院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情况;受理对本院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本院工作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调查处理本院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等。

立案庭:

审查和受理各类案件;办理各类告诉案件;诉前调处简易纠纷;处理来信来访;办理其他有关告诉工作事宜。

速裁庭:

负责审理第一审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司法确认及公示催告案件,指导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机关调解室的调解工作,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做好对犯罪少年的帮教、回访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事宜。

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的婚姻、家庭案件,继承案件、损害赔偿案件、劳动争议案件、人身权利案件、房地产及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按特别程序确定应由本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指导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工作;办理其他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宜。

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的合同、证券、票据等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及企业破产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指导人民法庭商事审判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商事审判工作事宜。

民事审判第三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及抚养费、赡养费纠纷等简易民商事纠纷案件;指导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工作;办理其他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宜。

行政审判庭:

负责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和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执行;负责受理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依法审理行政赔偿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行政审判工作事宜。

执行局(庭):

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或履行一定行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民事制裁书;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负责受理的先予执行;办理其他的执行工作事宜。

执行裁决科

审查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是否予以执行、审查执行管辖异议,审查处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异议,审查执行过程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以及变更执行标的,审查执行过程中的罚款、拘传、拘留等决定,审查决定执行案件的暂缓、中止、终结以及办理本院执行案件的督办、信访接待处理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负责执行信息网络管理、案件质量检查和归档等工作。

执行实施科

送达执行法律文书、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实施民事强制措施、实施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制作公告及其他执行实施行为等职责。

执行监督科

负责部署集中执行和专项执行活动,掌握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监督、检查法院执行工作;负责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处理和执行案件的督办、信访接待等工作。

审判监督庭:

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负责对本院各类案件的质量查评;办理其他有关审判监督工作事宜。

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审判执行案件的流程监管;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庭审考评;承担审判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审判庭、综合部门及各审判环节之间的关系;承办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法行政科:

负责本院的服装、车辆等专项物资装备的计划、管理及分配工作;负责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的建设;负责本院的固定资产、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以及司法鉴定工作。

信息技术科:

负责本院局域网、视频系统和电子签章等信息网络的建设和技术管理;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做好计算机日常数据维护。

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负责警卫、值庭、看管押解犯罪嫌疑人;配合审判庭和执行庭有关事项;执行强制措施;维护本院机关秩序;组织法警业务技能训练工作。

3、法院建设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宁海法院高举中国特色*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2012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641件,办结14931件,同比分别上升9.2%和13%,办案法官人均结案227.8件,居全市基层法院第2位,为该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4、所获荣誉

近年来,宁海法院先后获得了全省法院集中处理涉诉*案件先进集体、全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立案接待大厅“文明窗口”、全省法院司法行装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对外委托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应用法学研究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等诸多荣誉;同时,还涌现出了全省十佳优秀法官、全省政法系统“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先进个人、宁海县劳动模范陈双双同志,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先进个人娄佳晟同志,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邬春海同志、市十佳优秀青年法官刘巧丽同志等一大批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