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基金项目申请和接收规定有较大变化
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关闭相关事宜的通知》,开始安排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12年项目关闭。该通知涉及2013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受理方式、限制条件、申请人事项、支持机构事项等重要问题,其中2013年科学基金申请受理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
自2013年以来,基金委成立了“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接收资助单位提交或邮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基金委员会各科学部和相关局不再接收上述材料。基金委员会不接受个人或非资助单位直接提交的项目材料。
项目申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规定,基金委于2012年12月发布了《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导科技人员申请项目。
1.从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制进行了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开发项目(免费应用项目)被列入相关限制应用项目总数;(2)2012年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含一年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从2014年开始,因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而没有收到项目资金的申请人在该年暂停申请一年。
3.依托单位应当向站内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提供书面承诺函,并作为附件与纸质申请一并提交。承诺书的内容包括:确保站内博士后人员在收到项目资助后,将延长其在站内的停留时间,直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离开车站,留在支援单位继续相关研究。否则,基金委员会将不接受该站博士后人员的申请。
申请受理
1.基金委对2013年项目申请的集中受理将于2013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 00结束(除3月16日和17日外,节假日不开放)。2013年3月16日至20日,办公室位于基金委员会中德中心多功能厅。
2.对于随时接受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申请人事项
2013年的申请表是离线和在线填写的。
使用脱机应用程序编写的项目类型包括:一般项目(不包括青年科学基金-持续资助的一般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区域科学基金项目。2013年1月1日后,申请人将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下载2013版申请表,不再使用前一版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毕后,申请人应向支持单位提交电子申请表和签署的纸质申请表原件(包括附件材料)。申请人应确保纸质申请与电子版一致。
采用网上申请撰写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研究装备开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项基金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区域)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区域)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
申请人填写完申请表后,应在网上提交电子申请表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申请表的最终版本,并在不提交纸质附件材料的情况下,向支持单位提交签署的纸质申请表原件(相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书等纸质原件除外)。)。
支助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支持单位应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申请表及其电子附件材料,并统一提交由单位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及所需纸质附件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单位的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不完整的材料将不被接受。提交电子申请时,可以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系统打包上传,也可以通过系统逐项提交。网上申请需要通过系统逐项确认。
基金委将于2013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的初审结果,并接受评审申请。
(柯伟)
中国科学日报(2012-12-12第三版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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