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布11项温室气体管理国家标准
中新网11月19日电(记者赵占辉)国家标准委员会19日批准发布11项温室气体管理国家标准,包括《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和行业标准,包括发电、钢铁、民航、化工等10个重点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要求。该标准对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什么是什么、怎样是”提出了统一要求,为降低企业的碳减排成本,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提供了技术支持。新标准将于明年6月1日实施。
国家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尹表示,标准化是引导企业实现碳减排的有效方法,是支持*开展节能减排绩效评估的技术基础,是推广应用温室气体管理研究成果的重要手段,是减少绿色壁垒、促进国际贸易的重要举措。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一般原则》规定了排放核算和报告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核算界限、核算步骤和方法、质量保证和报告内容。其中,会计边界包括企业的主要生产、辅助生产和辅助生产。核算范围包括企业生产的燃料燃烧排放物、工艺排放物以及购买和出口的电和热排放物。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国家标准包括发电、钢铁、炼镁、平板玻璃、水泥、陶瓷和民航,主要规定了企业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要求,明确了温室气体核算的范围。例如,除了来自化石燃料燃烧和企业购电的二氧化碳排放外,发电企业还包括来自脱硫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钢铁企业还包括购买的含碳原料和熔剂的分解、氧化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固碳产品的隐性排放。除了计算二氧化碳排放量,电网、化学工业和铝冶炼这三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还包括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新标准充分吸收了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经验,同时也借鉴了相关国际标准,有效解决了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缺失和核算方法不一致的问题,实现了我国国家温室气体管理标准从无到有的重大突破。企业可以按照上述系列国家标准提供的方法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