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排名次 我国首次为高校学科评估“分档”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胡浩)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首次以“分级”方式公布了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的结果,没有公布成绩和排名。
学科评估是学位中心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的总体水平评估。评估于2002年首次进行,平均4轮。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4轮。
学位中心负责人表示,评估采用百分制评分的方法。按照“学科总体水平得分”的百分位数,将排名前70%的学科分为9个等级进行公布。这不仅保证了强烈的分化程度,反映了学科建设水平的实际变化,满足了社会对教育质量的信息化需求,也冲淡了分数和排名,有利于引导高校将注意力转移到学科内涵建设的利与弊上来。
近年来,通过学术头衔、论文数量等衡量学术水平的各种排名。引起了很多争议和批评。为了引导高等教育向内涵发展,这种评估摒弃了“以职称评定学术水平”的片面方法(俗称“数字帽子”)。像“长江学者”这样的头衔不会自动转换成分值,而是由专家根据教师水平、团队结构、国际影响力等因素进行评估。对结果所属单位的统计也做了特殊设计:结果被认定为“产权单位”,不随人变动,有助于遏制“抢帽”等人才无序流动现象。为了克服只对论文数量和外文期刊数量进行评价的方法,除部分学科外,不再统计已发表论文的总数,对“代表性论文”进行同行评议,加强中文期刊在评价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评估和分析,学位中心发现中国的研究生教育在支持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更加突出的作用。在自主科技创新和原创成果产出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初步建立了规模与质量并重的专职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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