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申报通知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申请2018年中日青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外事或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自2014年科技部归口管理的“中日青年科技交流计划”启动以来,已有5000多名中国青年科学家和高中生被派往日本开展科技交流活动。作为中日科技创新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该计划有效促进了中日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增进了中日科技界的交流与了解。经我公司与日本科技促进会协商,现共同启动2018中日青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日本-亚洲青年科技交流计划(樱花科技计划)由日本科学技术促进局全额资助,邀请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年轻人短期访问日本学校、研究所、企业和其他机构,并与日本年轻人、科学家和研究人员开展科技交流活动。作为日本樱花科技计划的主要内容之一,中日青年科技交流计划旨在从*招募优秀的高中生、大学生和青年研究人员到日本进行交流。原则上,它要求40岁以下的人第一次去日本(领队可以适当放松)。
中日青年科技交流计划有三类基层对口项目:第一类是科技交流活动(甲类)。日本接收单位将安排中国人员在日本进行短期交流和检查。每日旅行的原则是7天,最多可延长到10天。教育或科研实体(如学校、研究所、企业等)的日本合作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10名(不包括班组长)。非教育或科研实体(如独立行政法人、地方公共组织、金融集团或法人团体等)的日本合作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15名(不包括班组长);第二类是联合研究活动(B类)。日本接收单位将安排中国研究人员前往日本进行短期联合研究。在日本旅行的最长时间不超过3周,团队成员人数不超过10人(不包括团队领导)。第三类是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丙类)。日本接收单位将安排中国人员赴日本进行短期技能培训。每日旅行的原则是7天,最长可延长至10天。小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5人(不包括组长)。
申请人的类型包括在*注册的*机构、公共机构、科研机构、学校、企业和其他法人实体。
二。申报方法
1.申报过程
中日青年科技交流计划的基层对口项目首先由双方基层单位进行沟通,就批次、项目内容、人数、时间等进行交流。达成协议后,他们将各自向两国的主管部门汇报。中方主管部门是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具体流程管理由中日技术合作事务中心负责。
中国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上报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并要求各组织(推荐)部门审核汇总,出具推荐公函。申请人应向中日技术合作事务中心提交推荐书和申请表的纸质原件,并将扫描件提交至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具体方法请登录应用系统查阅相关说明。
2.预防措施
两个以上中国派遣单位共同申报的,牵头单位应当申报,并在申请表中注明其他参与单位的名称和各单位提出的派遣人员数量。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是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外事或科技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主管部门。
上述推荐信和申请表全年有效。如果该批次未被批准,它可以继续与日本讨论今年后续批次的交换事宜。双方达成一致后,中方再次申请时应在系统平台上提交正式推荐书和扫描申请表,不发送纸质版本。
三。报告时间
2018年中国项目申报分为四批,具体为2018年1月29日至3月6日。4月27日至5月31日;8月1日至8月31日;10月9日至11月9日。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批量时间内登录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络申请系统提交材料(申请系统在上述四个批量申请时间之外不会打开),并将纸质申请材料及时发送至中日技术合作事务中心。
四.项目执行
申报项目经科技部和日本科学技术促进局联合评审后,中日两国行政部门将分别通知每批项目的申请单位。中国申请单位应注意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站的公告栏。项目批准后,要求中国申请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国手续,并注意遵守国家外事纪律。项目完成后,总结报告将及时上传至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络。否则,后续交流项目的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V.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李小飞刘小燕
电话:010-68598027,68513380传真:010-68515808
邮箱:aad@cstec.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中日技术合作中心207室,邮编:100045
附件:2018年中日青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中国派遣单位申请表
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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