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对直属高校每五年至少巡视一次
科普小知识2022-04-20 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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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北京3月29日电(记者申宁)《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中国*巡视员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近日发布,规定教育部党组根据*要求,对直属高校、直属单位等党组织进行检查。巡逻对象应至少每五年检查一次,以实现全覆盖。
《办法》规定,检查对象包括*直属高校党组织领导和党员(不包括*检查组的检查对象)。直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部党组要求检查的其他党组织领导机构及其成员。按照《检查工作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检查组紧紧围绕“六大纪律”,深入研究了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不力、党的管理缺乏全面、严格等突出问题,以及部党组成员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要注意监督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落实,坚持*办学方向,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做好高校宣传思想工作。
《办法》提出根据工作需要,针对被检查单位的关键人员、关键事项、关键问题或整改情况,开展灵活的专项检查或回访。结合巡回检查对人员选择进行专项检查。
《办法》规定,检查组依靠被检查单位的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扰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纪律检查职责,不就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进行个人陈述。
“措施”要求巡逻反馈应针对问题并在不同级别进行。应向被检查单位的党组织和行政首长提供反馈。原则上,除了关心自己的问题,其他问题都要反馈,督促他以身作则,做好团队工作,爱护团队,加强党的执政责任。向领导小组反馈,对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和小组成员履行“一岗两责”提出明确要求;对党员*的反馈,重点是充分发挥党章的警示教育作用和党纪党纪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