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武汉转基因风波:没管到位也没防住“贼”
■倪思杰,本报实习记者,张雅琪,实习生。
“中国有很多从事转基因水稻育种的研究人员和公司,因此很难防止外流。此外,就种植方法而言,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是小农,这也使得监管转基因生物更加困难。”7月29日,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基因工程与转基因安全研究室主任卢长明在接受《中国科学日报》采访时表示。
今年4月,一名记者从武汉一家大型超市随机购买了5袋大米,并将其送到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测。结果表明,3个袋中含有Bt汕优63转基因成分。
“‘说每5袋大米中有3袋含有转基因是不科学的。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告诉记者,五袋大米的样本量太小,无法真实反映整体市场情况。然而,这一事件仍然反映了目前转基因水稻的管理问题。
“如果转基因大米与非转基因大米混合,如果只检测到0.1%,也就是说,如果在1000粒大米中发现一种转基因大米,检测数据将为阳性。”卢长明说道。
记者了解到,“Bt汕优63”是华中农业大学开发的转基因水稻。它于1999年成功开发。2009年,它获得了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但还没有被批准用于商业种植。
关于转基因水稻的流出渠道,“Bt汕优63”转基因水稻研究项目负责人、中国科学院院士张启发曾表示,1999年展示鉴定结果时,一些单位或个人可能会带走水稻种子。2003年,当华农进行大规模生产试验时,有可能是一家子公司在取走种子后非法繁殖。
华中农业大学宣传部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回应《中国科学报》时表示:“既然安全评估已经通过,就证明种子的安全性不是问题。现在的问题在于监管环节。”
“目前,转基因监管的‘架子’已经搭好,但还没有到位。”卢长明说道。
根据《*种子法》的要求,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择、试验、批准和推广应当经过安全评价和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
"然而,盗窃的情况是无法避免的."罗云波表示,尽管国家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也制定了一些纪律规定,但由于转基因生物的隐蔽性和不可见性,以及监管中不能采取军事保障措施,收效甚微。
关于科研机构或企业故意泄露转基因水稻种子,一些专家表示,该行为可能涉嫌非法经营,但能否追究刑事责任仍不确定。
与此同时,卢长明认为,中国的传统耕作方式也造成了转基因水稻在市场上的流失,成为监管的难点。“转基因抗虫水稻在农民中非常受欢迎,因为它可以抵御螟虫。农民可以通过购买杀虫剂和询问杀虫剂工人来省钱,每亩土地可以节省200到300元。对于一个每亩总收入只有1000多元的农民来说,这无疑是一笔巨大的利润。”卢长明说道。
据罗云波说,甚至转基因大豆在中国也没有被批准用于当地商业种植。
“目前,市场上的转基因大豆也从国外进口。出口商必须向我国提出申请,并采取逐案处理的方式。”罗云波表示,中国农业部门应从食品安全和环境安全的角度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只有在获得一套完整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和两份来自中国的安全性评估证书后,才能向农业部提出申请。
与转基因大豆等其他作物不同,迄今为止,中国*既没有批准商业化种植,也没有进口转基因水稻。
"因此,理论上,转基因大米不需要在市场上进行测试."卢长明表示,对于水稻来说,商业化种植的前提是要有品种批准证书,而获得品种批准证书的第一个条件是要通过转基因成分的检测,确认没有转基因。
“如果将来有可能,最好对货架上的大米进行基因改造,这样更安全。”卢长明说道。
针对目前转基因管理的尴尬,陆长明建议,中国需要从战略上发展转基因,而不是从主要作物开始,棉花和石油等副作物可以作为突破口。
背景链接
7月26日,媒体报道了湖北省部分地区非法销售转基因水稻种子的情况。这一事件立即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和许多争议。7月29日,农业部立即对转基因水稻从武汉外流做出反应,并指示湖北省农业厅立即进行检查并严肃处理。目前,湖北省农业厅和武汉市农业局已采取联合行动。与此同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重申,对于转基因作物,无论是种子生产、检测还是种植,都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批准。对于非法种植或销售转基因作物的个别公司或个人,如果发现有人受到调查和处理,将不会容忍。
本次检测的“Bt汕优63”属于华中农业大学开发的高抗鳞翅目害虫转基因水稻品系,是一种转基因抗虫水稻。一项调查显示,自2006年以来,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已报告从中国出口的200多批食品中检测出转基因大米,其中“Bt汕优63”已被检测出至少102批。
在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公告中,仅在2013年,中国出口到欧盟的25种大米产品被发现含有转基因成分。自2012年以来,欧盟开始对中国出口的大米产品实施更加严格的入境检查。
中国科学新闻(2014-07-31,第一版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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