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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9年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的通知

科普小知识2021-08-28 0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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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实验室和支持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实验室应总结年度运行情况,并提交年度报告。2019年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备案工作现已启动。今年,新版本的年度报告归档系统将会推出。每个内容的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报告是过去一年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的客观反映,也是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要求所有实验室高度重视并如实填写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填写的对象

国家实验室(试点)、国家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部门共同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部门共同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二。装填时间

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报告制度将于2020年3月18日正式开放,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5日。

三。灌装过程

1.单位登记。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注册备案通过后,实验室支持单位在登录系统前必须获得单位管理员的账户权限。已经登记备案的依托单位不需要登记备案,但可以直接登录系统。

2.填写授权。依托单位管理员授权的年度报告填写资格。登录系统后,单位管理员依次点击“项目申请->人才等计划->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进入年度报告列表页面,授权年度报告填写人填写任职资格。以前填写年度报告的实验室将继续使用原始账号,无需重新授权。

3.填写年度报告。实验室完成授权后,填报人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依次点击“项目申请->人才等计划->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并根据系统填报说明填报年度报告。

4.提交年度报告。申报人完成年度报告后,应提交单位管理员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科技部。

四、填写注意事项

1.实验室年度报告是实验室年度评估和定期评估的重要辅助材料。实验室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大纲和说明,认真完成填报工作,并将系统直接生成的年度报告提交依托单位审核。退回的年度报告应及时修改后提交。

2.依托单位应及时审核实验室年度报告,严格检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交系统内承诺书。

3.支持单位应在年度考核意见上签字盖章,并在系统中一并提交。

4.第一支持单位负责授权多个单位共同建设的实验室,第一支持单位负责审查年度报告的内容。

5.根据国家保密规定,机密内容不允许在网上填写。如有泄漏,后果由实验室承担。

V.联系信息

商务咨询:010-68104720/4254

技术支持:010-58882999

科技部高技术研发中心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