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自然科学基金“新规”新在哪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中国为促进基础研究和学科发展而设立的最重要的科学技术项目。最近,财政部和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修订颁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作为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改革的“新规则”,相关政策有哪些新的创新和亮点?如何充分利用科研经费,真正促进我国科技创新?关于相关问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财政部、教育科学文化司、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
以前,项目支持单位的管理费用补贴只占项目资金总额的5%;《新规定》适度放宽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条件,并按规定提取了一定比例的间接费用。
●现象:
近年来,开展研究项目的条件和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原办法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要求,主要涉及预算调整程序、人工费用比例和依托单位管理费用补偿等。按照原规定,对支持单位的管理费用补贴只占项目资金总额的5%,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广大科研人员难以从项目中获得创新激励。
●对策:
新修订的方法规定了对间接项目实施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并将项目资金分为间接成本和直接成本。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不能计入直接费用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为项目提供的设备和器材、住房、水、电、气、暖的消耗以及演出费用。通过提取一定比例的间接费用,补偿依托单位的管理费用,并以绩效支出的形式为科研工作者提供奖励。
●解释:
这种做法符合科研活动的规律,有利于科研机构的健康发展。从国际经验来看,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长期以来一直实行间接成本政策。总的来说,国家科学基金会将与各大学协商确定间接资金在总资金中的比例。一般来说,谈判学校的科研水平越高,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间接资金的比例就越高。结合我国科研管理的实际,我们对间接费用设定了统一的上限比例,同时要求间接费用的审批与支持单位的管理状况和信用等级挂钩。
以前,项目资金不能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绩效,劳动成本的最高比例为15%。《新条例》明确规定,劳动费用的比例将被取消,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工都可以花费劳动费用。
●现象:
根据以前的规定,免费勘探资金的分配比例为劳动力成本的15%,国际汇兑成本的15%,管理费的5%,其余为研究费用,如差旅费、设备和材料。重大项目的分配不超过人工费的10%,国际汇兑费的10%,管理费的5%。以前,项目资金不能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绩效,只有一小部分用于支付研究生等非项目人员的劳动。这种方法不利于激发研究人员的创新热情。
●对策:
新修订的办法规定扩大劳动费用的范围。首先,在研究生和博士后的基础上增加无工资收入的临时就业。二是将临时工的社会保险补贴纳入劳动费用范围。同时,该措施取消了对劳动力成本比例的限制。
●解释:
正是由于基础研究的探索性和不确定性,该方法进一步下放了部分预算调整权。所有原始预算调整应提交中国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如直接费用如材料费、测试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支出预算需要调整,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并报依托单位批准。会议费用、差旅费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可在不超过三项支出总预算的情况下转移。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的预算一般不增加。如果需要减少,应得到支持单位的批准。因此,筹资安排更加合理和灵活。
过去,科研经费的监管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漏洞,导致一些经费“体外循环”。新规定对部分资金实行“公务卡”结算,并增加了评估、承诺和公示机制。
●现象:
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择优资助各类项目39089项,资助金额250.68亿元。然而,过去的科研经费管理存在许多漏洞。许多年前,一些大学教师在国外成立私人公司,并签订协议将资金转移到公司使用,这直接导致了科研资金的“体外循环”。
●对策:
《办法》规定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对于部分资金支出,要求实行“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支出,实现“跟踪”管理。进一步明确了不得动用的资金内容;费用补偿资助的项目,增加财务中期检查验收。此外,剩余资金管理得到进一步改善。
●解释:
近年来,国家财政对自然科学基金的投入显著增加,年均增长21%,基金管理更加严格。为此,措施要求建立符合自然科学基金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评价机制、信用机制和承诺机制,建立项目资金信息披露机制和支持单位年度收支报告制度。
该办法还规定,如果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且依托单位的信用评价良好,两年内项目剩余资金将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项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这使得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更加自主。在新方法中,固定补贴、成本补偿和其他补贴方法也将最小化科研失败带来的风险。(原标题:中国自然科学基金新规定,新在哪里?)
阅读更多
新的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则出台后,未来如何使用基金
基金委员会就修改《基金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专家解读新基金补贴管理办法:条件放宽监管收紧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