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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开展本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科普小知识2022-06-11 0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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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17年开展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所有相关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确保高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我公司将继续开展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我们将在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设备、危险物品储存处置场所(以下简称科研实验室)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现场检查。我们特此通知如下

一、一般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格执法、注重实效”的要求,对高校科研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等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增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要点

检查范围主要是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科研实验室。内容包括: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安全责任机制的落实、资质和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产品的管理、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的处置、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的制定等。近两年发生安全事故、自查自纠不力、首次检查整改不力的科研实验室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Iii .工作安排

高校科研实验室的安全检查由我部组织,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作为第三方负责具体实施。这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学院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10月)

1.各直属高校要根据要求进行部署和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根据《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和检查要点》(附件1),组织力量对高校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直属高校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各直属高校应于10月10日前将《xx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日志》(附件2)提交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指定邮箱。

(2)现场检查阶段(2017年10月-11月)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组织“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的专家组成不同区域的现场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程序如下:

1.听取情况汇报:听取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总体情况和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情况汇报。

2.查阅相关资料:查阅学校自查报告和记录、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3.实施现场检查:根据学校提供的实验室名单,选择多个科研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废物转运站等相关场所作为现场重点检查对象。根据《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及检查要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

4.检查意见反馈:检查专家组将向各高校口头反馈现场检查情况,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并书面通知各高校。

(三)整改总结阶段(2017年11月-12月)

1 .高等学校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个月内向检查专家组组长提交整改报告。对于已经整改的,应附上整改前后的照片或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无法整改的,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在6个月内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2.每个检查专家组分别形成一份小组报告,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编写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年度报告。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本通知的要求组织所辖高校进行自查,并可将相关资料抄送我公司。

我特此通知你。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络信息办公室

空见010-82503990,张杰010-62514689

邮箱:educma@cutech.edu.cn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刘海峰010-66096301

邮箱:kjsjcc@moe.edu.cn

附件:

1.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清单(2017)

2.x x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2017年7月6日